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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新變額萬能壽險投資標的異動批註條款-VUL93A6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台灣人壽新變額萬能壽險投資標的異動批註條款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中華民國96年11月22日
96大商發字第122號函備查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0日
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8850號函核准
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
台壽字第1052000001號函備查修正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
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於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瞭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收到保單翌
日起算十日內)。
◎本公司資訊公開說明文件已登載於網站上(www.taiwanlife.com),並於本公司提供電腦設備供公開查閱下載。
◎免付費申訴電話:0800-213-269。
第一條 【批註條款的適用】
本批註條款適用於本公司「大都會國際人壽新變額萬能壽險」(以下簡稱本契約)。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ㄧ部分,本契約與本批註條款牴觸部份不生效力。
第二條 【投資標的之選項】
本公司提供本契約之投資標的選項異動如附件,本契約保單條款【附件一】各項費用:(一)、「投資型人壽
保險商品保險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所示之投資相關費用及其附表與(二)、「投資型人壽保險商品投資
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表」即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