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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要保人申請投資標的轉換時,若為不同外幣之投資標的轉換,先將欲轉出投資標的贖回轉換為等值新臺幣,再將該新臺幣轉
換為欲轉入之投資標的幣別進行投資。若為相同外幣之投資標的轉換,則不需進行換匯程序。
註 2: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並非保證且不代表該帳戶之投資績效。若遇投資組合中之資產產生流動性不足而無法贖回、法令
或主管機關限制等情事發生時,本帳戶將暫時停止撥回,俟該等情事解除後再繼續執行,惟不溯及暫停撥回之月份。上述撥
回金額有可能超出本帳戶全權委託投資利得,得自本帳戶投資資產中撥回,資產撥回後,本帳戶淨資產價值將因此減少。
註 3:資產撥回條件
1.台灣人壽委託中國信託投信投資帳戶-環球多重收益型(台幣)(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1)固定比率資產撥回:每月 1 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若符合下列條件時,則該月應進行資產撥回。
(a)首次(民國 105 年 5 月):該月資產撥回基準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大於或等於首次投資標的發行價格的 85%(首次投
資標的發行價格為新臺幣壹拾元)。
(b)續次(民國 105 年 6 月起):當月資產撥回基準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大於或等於前一月資產撥回基準日投資標的單
位淨值的 85%。
(2)不固定比率資產撥回:每年 6 月 15 日、12 月 15 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若符合下列條件時,則該月應進行額外資產
撥回。
(a)首次(民國 105 年 6 月):該次資產撥回基準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大於新臺幣 10.10 元時。若該次資產撥回基準日
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小於或等於新臺幣 10.10 元時,當次則無額外資產撥回。
(b)續次(民國 105 年 12 月起):同上。
2.台灣人壽委託聯博投信投資帳戶-收益型(一) (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博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所組成之資產撥回管理委員會每月審查本委託帳戶所持有投資組合中的投資子標的之現有
獲利狀況及未來收益能力,依據資產撥回政策作成次月每受益權單位資產撥回金額之決議並通知本公司,以執行資產撥回作
業。
3.台灣人壽委託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投資帳戶-穩月收型(一) (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本委託帳戶資產撥回金額由本委託帳戶經理人按事先約定機制,每月依本委託帳戶所持有投資組合中的投資子標的之現有獲
利狀況及投資市場未來展望,提供次月每受益權單位資產撥回金額之計畫並通知本公司,經本公司無異議表示後,執行資產
撥回作業。
4.台灣人壽委託貝萊德投信投資帳戶-環球配置型(一) (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本委託帳戶資產撥回金額由本委託帳戶經理人按事先約定機制,每月依本委託帳戶所持有投資組合中的投資子標的之現有獲
利狀況及投資市場未來展望,提供次月每受益權單位資產撥回金額之計畫並通知本公司,經本公司無異議表示後,執行資產
撥回作業。
5.台灣人壽委託富達投信投資帳戶-環球多元入息型(一) (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本委託帳戶資產撥回金額由本委託帳戶經理人按事先約定機制,每月依本委託帳戶所持有投資組合中的投資子標的之現有獲
利狀況及投資市場未來展望,提供次月每受益權單位資產撥回金額之計畫並通知本公司,經本公司無異議表示後,執行資產
撥回作業。
6.台灣人壽委託野村投信投資帳戶-動態平衡收益型(台幣)(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每月定期撥回,年化資產撥回率:6%。
7.富蘭克林華美全權委託帳戶-月撥回型(美元)(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1)固定比率資產撥回:每月定期撥回,年化資產撥回率:5.52%。
(2)不固定比率資產撥回:委託投資資產額外撥回基準日,如委託投資資產扣除固定撥回後之每單位淨值超過 10 美元。若
該次資產撥回基準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扣除固定撥回後小於或等於$10 美元時,當次則無額外資產撥回。
8.鋒裕匯理全權委託帳戶-多元入息月撥回型(澳幣)(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1)固定比率資產撥回:每月定期撥回,年化資產撥回率:6%。
(2)不固定比率資產撥回:委託投資資產額外撥回基準日,如委託投資資產扣除固定撥回後之每單位淨值超過 10 澳幣。若
該次資產撥回基準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扣除固定撥回後小於或等於 10 澳幣時,當次則無額外資產撥回。
9.鋒裕匯理全權委託帳戶-月撥回型(美元)(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1)固定比率資產撥回:每月定期撥回,年化資產撥回率:5.52%。
(2)不固定比率資產撥回:委託投資資產額外撥回基準日,如委託投資資產扣除固定撥回後之每單位淨值超過 10 美元。若
該次資產撥回基準日之投資標的單位淨值扣除固定撥回後小於或等於 10 美元時,當次則無額外資產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