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0-1
台灣人壽好利多萬能壽險
台灣人壽好利多萬能壽險台灣人壽好利多萬能壽險
台灣人壽好利多萬能壽險(
((
(YF0
YF0YF0
YF0)
))
)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祝壽保險金)(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全殘廢保險金、祝壽保險金)
(本
(本(本
(本保
保保
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
((
(免費申訴電話:
免費申訴電話:免費申訴電話:
免費申訴電話:0800
08000800
0800-
--
-099
099099
099-
--
-850)
850)850)
850)
1.
1.1.
1.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2.
2.2.
2.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3.
3.3.
3.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保險契約各項權利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效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http://www.twlife.com.tw」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
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
了解本公司經營資訊(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
),亦可電洽
,亦可電洽,亦可電洽
,亦可電洽
24
2424
24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小時保戶服務專線: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0800
08000800
0800-
--
-099
099099
099-
--
-850
850850
850 或各分公司專線。
或各分公司專線。或各分公司專線。
或各分公司專線。
備查文號:95 年 12 月 27 日 95 台壽投商字第 00078 號
【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保險契約的構成】
【保險契約的構成】
第 一 條: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
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名詞定義】
【名詞定義】
第 二 條:本契約所稱「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於保險期間內每次繳納之金額。
本契約所稱「約定保險費」係指要保人依保險單所載之繳費別及繳費金額,向本公司繳納之
保險費。如該金額有所變更時,則以變更後並以批註於保險單之保險費為「約定保險費」。
本契約所稱「增額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以書面申請並經本公司同意後
所繳納之保險費。
本契約所稱「保險金額」係指每次所繳保險費的三分之一(以四捨五入法取至整位數)的累計
總額。若該金額有所變更時,以變更後之金額為準。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本契約報主管機關之
最高金額。但被保險人為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者,應依第十
二條規定辦理。
本契約所稱「保單價值」係指依本保險單條款第八條計算所得之金額,但不得為負值。
本契約所稱「宣告利率」係指本公司於本契約生效日或各保單週年日當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
用以計算該保險年度保單價值之利率。本公司依據本險之實際投資報酬按固定方式計算或考
量其他因素訂定之,且不低於2%。宣告利率於本公司網站公告之。
本契約所稱「月結算日」係指每月本公司依本保險單條款約定應扣除身故(全殘廢)保險金
成本之日。第一個月結算日為本契約生效日,其後每月之同一日即為該月之月結算日。如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