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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版)台灣人壽大盈家養老保險

這是主約保險
這張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搭配其他附約保險一起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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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Z0-1
台灣人壽大盈家養保險保險單條款(4Z0)
(滿期保險、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全殘廢保險
(本保險為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分配,並無紅給付項目。)
(免費申訴電話:0800-099850)
1、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算原則及保險法,惟為確保權,基於
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
本商品如有虛偽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2、投保後解約或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3、保險約各項權義務皆詳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約撤銷之時效
(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歡迎至台灣人壽網頁「www.twlife.com.tw」解本公司經營資訊(資訊公開明文件)亦可電洽 24
小時保戶服務專線:0800-099850 或各分公司專線。
備查文號:98 06 19 98 台壽字第 00063
【保險約的構成】
第 一 條: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約(以下簡稱本約)的
構成部分。
約的解釋,應探求約當事人的真意,得拘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第 二 條: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額時,其應負之保險責任,以同意承
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額時開始。
前項情形,在本公司為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
保險責任。
約撤銷權】
第 三 條: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約。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使本約撤銷權者,撤銷的效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
時起生效,本約自始無效,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約撤銷生效後所發
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負保險責任。但約撤銷生效前,發生保險事故者,視為未撤銷
,本公司仍應依本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本約效的恢
第 四 條:本約停止效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內申請效。惟得遲於保險期間之屆滿日。
要保人於停止效之日起個月內提出前項效申請,並清償欠繳本約約定之息後,自
翌日上午時起,開始恢其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之日起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效申請
4Z0-2
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被保險人之危險程有重大
已達拒絕承保程者,本公司得拒絕其效。
本公司未於前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前項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
為拒絕者,視為同意效。
第三項效申請,經本公司受要保人清償本約約定之息後,自翌日上午時起,開始
其效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保險效終止,本若累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而要保
人未變更契約內容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價值準備
【告知義務與本約的解除】
第 五 條: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明,如
有故意隱,或因過失遺或為實的明,足以變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
公司得解除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明或未明的事實時,
在此限。
前項解除約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約訂
,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通知解除本約時,如要保人身故、居住所明,通知能送達時,本公司得將該項
通知送達受人。
約的終止】
條: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約。
前項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
要保人繳費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而終止約時,本公司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
。逾期本公司應按年利一分加計息給付。本歷年解約如保險單面頁附表。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的申請時間】
第 七 條:要保人或受人應於知悉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
檢具所需文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
本公司應於收齊前項文件後十五日內給付之。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未在前述約定期
限內為給付者,應按年利一分加計息給付。
【失蹤處
第 八 條:被保險人在本約有效期間內失蹤者,如經法院宣告死亡時,本公司根據判決內所確定死亡
時日為準,依本約給付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如要保人或受人能提出證明文件
,足以認為被保險人極可能因意外傷害事故而死亡者,本公司應依意外傷害事故發生日為準
,依本約給付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受人應將該
筆已之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歸還本公司,本自原終止日繼續有效,本公司如
有應給付其他保險情事者,仍依約給付。
【滿期保險的給付】
4Z0-3
第 九 條:被保險人於本約保險期間屆滿時生存且本約仍屬有效時,本公司按保險額給付「滿期
保險」。
本公司依前項約定給付「滿期保險」後,本約效終止。
【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的給付】
第 十 條:被保險人於本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時,本公司按保險額給付「身故保險」。
本公司依前項約定給付「身故保險」後,本約效終止。
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人,或心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身
故保險為喪葬費用保險
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人,或心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七月十
一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額總和(限本公司),得超過主管機關所訂定
之喪葬費用額上限,其超過部分本公司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
已繳保險費。
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公司投保,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額合計超過前
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
,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至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公司
之保險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
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公司應賠之額後所餘之限額比
分擔其責任。
前二項所稱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喪葬費用額上限如下:
一、民國九十一十二月三十一日(含)以前為新台幣一百萬元。
二、民國九十二一月一日起調整為新台幣二百萬元。
三、民國九十二十月一日起要保之人壽保險約其喪葬費用保額應合併計算。
【全殘廢保險的給付】
第十一條:被保險人於本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所全殘廢項目之一,並經公、私或財團法人醫院
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保險額給付「全殘廢保險」。
本公司依前項給付「全殘廢保險」後,本約效終止。
【滿期保險的申
第十二條:受人申「滿期保險」時,應檢具下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申請書。
三、受人的身分證明。
【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的申
第十三條:受人申「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時,應檢具下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三、保險申請書。
四、受人的身分證明。
4Z0-4
【全殘廢保險的申
第十四條:受人申「全殘廢保險」時,應檢具下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殘廢診斷書。
三、保險申請書。
四、受人的身分證明。
人申全殘廢保險時,本公司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必要時並得經受人同
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除外責任】
第十五條:有下情形之一者,本公負給付保險的責任。
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或自成全殘廢。但自本約訂效之日起二後故意自致死者
,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全殘廢。
前項第一款及第十條情形致被保險人全殘廢時,本公司按第十四條的約定給付全殘廢保險
因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者,本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時,依照約定給付保
單價值準備予應得之人。
【受人之受權】
第十條:受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或雖未致死者,喪失其受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人喪失受權,而致無受人受
保險額時,其保險額作為被保
險人遺產。如有其他受人者,喪失權之受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人原約定比
分歸其他受人。
【未還款項的扣除】
第十七條: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解約或返還保單價值準備時,如要保人有保險單借款未還清者
,本公司得先抵銷上述欠款及扣除其應付息後給付其餘額。
【減少保險額】
第十八條:要保人在本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保險額,但是減額後的保險額,得低於本保
險最低承保額,其減少部分依第約終止之約定處
【保險單借款】
第十九條:要保人繳足保險費積達有保單價值準備時,要保人得在保單價值準備範圍內向本公司
申請保險單借款。本公司於接到要保人借款通知後,於一個月內貸給可得質借之額。未償
還之借款本息,超過其保單價值準備時,本約效停止。但本公司應於效停止日
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4Z0-5
本公司未依前項規定為通知時,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保單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
內要保人未返還者,本約之效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約因前二項約定停止效時,其之申請依本約第四條約定辦
【保險單紅的計算及給付】
第二十條:本保險為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分配,並無紅給付項目。
【投保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
第二十一條:要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出生月日在要保書填明。被保險人的投保齡,以
足歲計算,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個月者,加算一歲。
被保險人的投保齡發生錯誤時,依規定辦
一、真實投保齡較本公司保險費表所載最高齡為大者,本無效,其已繳保險費
無息退還要保人。
二、因投保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本公司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但在發
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且其錯誤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
提高保險額,而退還溢繳部分的保險費。
三、因投保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應補足其差額。但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始發覺
且其錯誤並非發生在本公司者,本公司得按原繳保險費與應繳保險費的比減少保險
額,而得請求補足差額。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前段情形,其錯誤原因歸責於本公司者,應加計息退還保險費,其
息按退還保險費當時本保單辦保單借款之利率年利率百分之五取其大者計算。
【受
人的指定及變
第二十二條:全殘廢保險的受,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其指定或變。但被保險人身故
時,如有未給付予被保險人之保險部分,則以本約身故保險喪葬費用保險之受
人為本約之受人,如本約無身故保險或喪葬費用保險人者,則以滿期保
人為本約之受人,如亦無滿期保險人,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
人。
除前項約定外,要保人得依下規定指定或變人:
一、於訂約時,經被保險人同意指定受人。
二、於保險事故發生前經被保險人同意變人,如要保人未將前述變通知本公司者
得對抗本公司。
前項受人的變,於要保人檢具申請書及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達本公司時,本公司應即
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人同時或先於被保險人本人身故,除要保人已另指定受人外,以被保險人之法定
繼承人為本約受人。
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之比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
【變住所】
第二十三條: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應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4Z0-6
要保人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時效】
第二十四條:由本約所生的權,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批註】
第二十五條:本約內容的變,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除第二十二條規定者外,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
方書面同意,並由本公司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管轄法院】
第二十條:因本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
民國境外時,以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得排除消費者保護
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4Z0-7
附表:全殘廢程項目表
一、雙目均失明者。(註一)
二、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三、一上肢腕關節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四、一目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缺失者或一目失明及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者。
五、永久喪失咀嚼(註二)或言語(註三)之機能者。
、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註四)
七、中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障害或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極障害,終身能從事任何工
作,經常需醫或專人周密照護者。(註五)
註一:失明的認定
(1)視的測定,依據萬國式視表,眼個別依矯正測定之。
(2)失明係指視永久在萬國式視二以下而言。
(3)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個月的治判定原則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原之情況在此限
註二喪失咀嚼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能作咀嚼運動質食物外能攝取者。
註三:喪失言語之機能係指後構成語言之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喉頭音等之四種語音機能中,有
三種以上能構音者。
註四:所謂機能永久完全喪失係指經個月以後其機能仍完全喪失者
註五:因重度神經障害,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全須他人扶助者。
上述「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係指食物攝取、大小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
入浴等。
單位:元/每十萬元保額
躉繳_保障7 躉繳_保障7
0 89,484 0 89,484
1 89,484 1 89,484
2 89,484 2 89,484
3 89,484 3 89,484
4 89,484 4 89,484
5 89,484 5 89,484
6 89,484 6 89,484
7 89,484 7 89,484
8 89,484 8 89,484
9 89,484 9 89,484
10 89,484 10 89,484
11 89,484 11 89,484
12 89,484 12 89,484
13 89,484 13 89,484
14 89,484 14 89,484
15 89,484 15 89,484
16 89,484 16 89,484
17 89,484 17 89,484
18 89,484 18 89,484
19 89,484 19 89,484
20 89,484 20 89,484
21 89,484 21 89,484
22 89,484 22 89,484
23 89,484 23 89,484
24 89,484 24 89,484
25 89,484 25 89,484
26 89,484 26 89,484
27 89,484 27 89,484
28 89,484 28 89,484
29 89,484 29 89,484
30 89,484 30 89,484
31 89,484 31 89,484
32 89,484 32 89,484
33 89,484 33 89,484
34 89,484 34 89,484
35 89,484 35 89,484
36 89,484 36 89,484
37 89,484 37 89,484
38 89,484 38 89,484
39 89,484 39 89,484
40 89,484 40 89,484
41 89,793 41 89,793
42 89,793 42 89,793
43 89,793 43 89,793
44 89,793 44 89,793
45 89,793 45 89,793
46 89,793 46 89,793
47 89,793 47 89,793
48
89,793 48 89,793
49 89,793 49 89,793
50 89,793 50 89,793
51 89,793 51 89,793
52 89,793 52 89,793
53 89,793 53 89,793
54 89,793 54 89,793
55 89,793 55 89,793
56 90,103 56 90,103
57 90,103 57 90,103
58 90,103 58 90,103
59 90,103 59 90,103
60 90,103 60 90,103
61 90,414 61 90,414
62 90,414 62 90,414
63 90,414 63 90,414
64 90,414 64 90,414
65 90,414 65 90,414
66 90,727 66 90,727
67 90,727 67 90,727
68 90,727 68 90,727
69 90,727 69 90,727
70 90,727 70 90,727
71 91,355 71 91,355
72 91,355 72 91,355
73 91,355
73 91,355
74 91,355 74 91,355
75 91,355 75 91,355
76 92,628 76 92,628
77 92,628 77 92,628
78 92,628 78 92,628
79 92,628 79 92,628
80 92,628 80 92,628
台灣人壽大盈家養保險-總保險費
男性
已投保台灣人壽健康新生活終身保險、台灣人壽真愛一世情終身壽險、台灣人壽長利養老保險、國泰人壽富貴年年終身壽險,想補足醫療險、重大傷病、失能險....等
43歲、女性、小家庭、學校內勤,家人幫忙投保台灣人壽健康新生活終身保險、台灣人壽真愛一世情終身壽險、台灣人壽長利養老保險、國泰人壽富貴年年終身壽險,繳費都已期滿,知道有些還是不OK的終生險,想補足醫療險(含門診手術..等)、重大傷病、失能險....等 ,想從全球、南山人壽、台北富邦.、台壽、國泰壽...等保險中,找出最自己最合適的保險規劃。
· 回應 16
請問台灣人壽的保險
請問台壽的好易保 和 富滿 的壽險,到底有什麼差異。以及要注意的地方
· 回應 9
大都會人壽保險(現台灣人壽)手術理賠問題
請問板上各位大神,因家中長輩跌倒受傷需要手術治療,目前看條款(HNRB02)手術是依照百分比理賠,想請教手術名稱比較接近哪一個手術名稱,以及理賠流程會很困難嗎?(先發問到時候心裡有底才不會慌)謝謝!
· 回應 8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附加眷屬,主契約失效(如身故),附約還有用嗎?
· 回應 7
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各位好,我對於條文中的第五條不太懂條文如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第五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訂立本附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確定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非因第一項原因身故致本附約效力終止者,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予要保人。問題大概如下這個險種假設我保100萬,則若出意外身故可領 100萬身故保險金,但若我身故時處於監護宣告時的狀態,則我只能領喪葬保險金100萬?因為條文後段有看到如果有保兩個類似(?)的保險,則喪葬費用好像會有些限制,那想問說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狀態下,我保多家意外險會有身故保險金的限制嗎? (例如我保三家各100萬,則意外身故可領300萬)以上感謝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
· 回應 4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請問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是否可以用台灣人壽新好易保一年定期壽險 OTL1當主約來加保?
· 回應 9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問題詢問
已有保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最新版為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最近業務告知要契約變更單為原可投保至75歲延長保障至85歲有規定一定要簽嗎??新舊版差異是否為保障投保年紀差異而已?? (HNRB)  75歲(HNRC)  85歲煩請解惑謝謝!!
· 回應 5
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調整到500 萬保額 有什麼其他限制嗎 ?我看他失能扶助金(每月) 還不錯
· 回應 7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85
請問買這張保單,做了大腸瘜肉切除手術卻沒有理賠是正常的嗎?查過條款,有包含門診手術啊🤔
· 回應 14
台灣人壽健康福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20PH32)
台灣人壽健康福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20PH32) 這張是我目前的主保單 電話中保的 2020年11月28號保的 是我的目前唯一的保單 4000日額單位 不要懷疑真的就4000 網上最高只有3000上限 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能保到4000日額 月繳4893保費 ...我的問題是 這張保單可以加附約嗎??能加那些台灣人壽的附約的??請專家跟我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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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求台中「台灣人壽」保險業務員,明日安排投保🙏
大家好~ 本人為30歲,女,欲規劃投保首張個人保單(目前僅有投保👉公司自付費的「南山人壽 - 團險」)由於週末要投保「全球人壽」保險,想要在此之前先安排「台灣人壽」保險投保事項。以下有幾點事項想要請教、諮詢,煩請建議:Q1.請問保單的生效日是否為要保書上的簽約日?Q2.因首次個人投保,不確定明天下午或晚上,安排於台中進行「台灣人壽」投保是否來得及?Q3.如板上有相關經驗的台中「台灣人壽」保險業務員,再煩請留言,會再依序訊息您詢問、確認,感恩!Q4.因該保險會尋找不認識的保險業務員進行投保,請問要如何辨認該保險員的合理身份(避免被騙)呢?以上,感謝大家的協助!🙌# 關於「台灣人壽」投保內容目前已有選項,後續訊息會再提供投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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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理賠
請問新住院醫療HNRC這些狀況有賠嗎?特定手術骨折醫療燒燙傷救護車轉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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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問題
最近想考慮購買醫療險,看到大家推薦的"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覺得不錯,但有些問題想釐清1. 門診手術和住院手術所涵蓋的理賠範圍有哪些手術?2. 如果進行的手術不在合約中的附表二的手術項目,那是否會理賠以及理賠金額?3. "雜費的藥品只限在醫院使用之藥品" 這條規定的影響為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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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知道台灣人壽-永保安康終身保險嗎?
這份保單是在2015年經由電銷買的當時還是中國信託人壽保險公司的產品但現在屬於台灣人壽的了因為查不到這份保單的相關資訊想請教了解這份保單的人的意見2021/06/19補充:已經得到想知道的資訊了,再次謝謝有回答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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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人壽實實在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有興趣
如標題,請問大家台灣人壽實實在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NTYH1701) 以現在實支實付的環境來看,CP值是算高?門診手術額度可以超過5萬,但沒有看到表中有住院手術,是併入住院醫療給付還是手術費就不賠呢?另外台灣人壽龍實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也是醫療實支,門診額度只有三萬,以計畫二來跟(NTYH1701) 計畫三來比較,住院醫療跟門診手術額度都沒有比較高,為什麼30~39歲的保費會比較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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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傳承富足T09V0+台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HNRC
請問台灣人壽傳承富足減額繳清以後HNRC還可以調整(調降)方案(1~5)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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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大家好,請問耳膜破洞需要住院兩天,使用耳軟骨補洞,這樣此保險會理賠嗎?(全身麻醉)因手術似乎有分是不是處置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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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想請問這隻實支實付可以理賠牙周治療嗎?例如牙周水雷射治療,齦下刮治,它算門診手術嗎?謝謝!我在購買保險前曾去牙醫洗牙,洗牙的健保紀錄顯示【慢性齒齦炎,牙菌斑導致之】,請問之後做牙周治療會因此不理賠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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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台灣人壽長吉增額終身防癌健康保險 (430)
請問這項已停售產品:(停售)台灣人壽長吉增額終身防癌健康保險 (430)一個單位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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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愛無慮A型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請問是否有業務員可以購買台灣人壽愛無慮A型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呢?請問此為附約是否一定要搭配主約,如要搭配主約建議搭配什麼呢?目前偏向台灣人壽愛無慮A型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想承保到最高300萬,搭配的主約希望可以壓在一萬以內,如會超出預算希望不要超出太多,謝謝。(32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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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人壽龍實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TYH1901)」有興趣
對「台灣人壽龍實在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NTYH1901)」有興趣請問搭配最便宜的為何?被保人70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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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舊版)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有興趣
對「(舊版)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有興趣被保人70歲 女性無理賠記錄Bmi正常 無慢性病請問主約可搭什麼最便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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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全心全憶一年定期健康保險 (YMDL/NYLC0102)問題
對「台灣人壽全心全憶一年定期健康保險 (YMDL/NYLC0102)」有興趣請問大家覺得這張跟定期失能險差在哪裡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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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 新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85)(HNRC)
想請問各位專員聽網友說這個附約的理賠內容裡,有個外科手術條款.請問是什麼意思??是外科手術都不理賠嗎?另一個問題,有網友推薦台新,只是沒有很仔細的講解.想請問台新的保單推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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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愛家守護五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CJ2)
對「遠雄人壽愛家守護五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CJ2)」有興趣。有人知道如果今年113年買入5年期,首次投保,43歲男性,到最後一次五年期80-84歲時要繳多少保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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