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團體傷害保險除外責任批註條款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含)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百萬元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數10人以下 被保險人數10人(含)以上 50人以下
承保對象 職業類別 最低總保費 最高總保費 最低總保費 最高總保費
被保險成員本人 1 1.8795 6.8028 1.8795 6.3304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一年定期意外傷害保險附約」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含)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百萬元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數10人以下 被保險人數10人(含)以上 50人以下
承保對象 被保險人年齡 職業類別 最低總保費 最高總保費 最低總保費 最高總保費
被保險成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未滿15足歲 1 0.4664 1.6883 0.4664 1.5711
15足歲以上 1.8795 6.8028 1.8795 6.3304
被保險成員的父母
同被保險成員的費率
批註於「南山人壽意外傷害殘廢給付團體保險附約」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含)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百萬元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數10人以下 被保險人數10人(含)以上 50人以下
承保對象 職業類別 最低總保費 最高總保費 最低總保費 最高總保費
被保險成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1 0.3654 1.3226 0.3654 1.2308
被保險成員的父母
同被保險成員的費率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一年定期意外傷害保險附約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附加條款」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含)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百萬元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數10人以下 被保險人數10人(含)以上 50人以下
承保對象 職業類別 最低總保費 最高總保費 最低總保費 最高總保費
被保險成員本人及其配偶 1 0.0092 0.0335 0.0092 0.0312
被保險成員的子女 0.0092 0.0335 0.0092 0.0312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傷害保險特定燒燙傷保險金附加條款」
本商品僅適用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含)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附 註: 職業分類:採用「台灣地區傷害保險個人職業分類表」之分類,其職業類別
職業類別 費率比
11
2 1.25
3 1.5
4 2.25
5 3.5
6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