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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查文號:全球壽(商研)字第 1010727003 號
備查日期:101 年 7 月 27 日
全球人壽恆美利美元養老保險
給付項目: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殘廢保險金、滿期保險金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為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不得與以新臺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契約辦理契約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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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
釋為原則。
第二條【名詞定義】
本契約所稱「滿期日」係指本契約屆滿第十二保單年度之保單週年日。
本契約所稱「保險金額」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記載之本契約保險金額。
本契約所稱「預定利率」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記載之本契約預定利率。
本契約所稱「當年度保險金額」之定義為:
一、 第一保單年度:係指「保險金額」乘以一點零二後所得之金額。
二、 自第二保單年度起:係指每年以前一保單年度之「當年度保險金額」,加計依下列方式計算之金額:
(一) 第二至第七保單年度:「保險金額」乘以零點零二。
(二)
自第八保單年度起:前一保單年度之「當年度保險金額」乘以本契約「預定利率」。
第三條【貨幣單位與匯率風險】
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或返還、保險單借款之支付或償還、保險給付及其他款項收付之幣別,皆以美元為貨幣
單位,要保人及受益人須留意美元在未來兌換成新臺幣將會因匯率不同,產生匯兌上的差異,此差異可能使
要保人及受益人享有匯兌價差的收益或造成損失,要保人及受益人需自行承擔該部分之風險。
第四條【各款項交付之方式】
要保人或受益人交付各款項時,需依下列方式之一,將應交付本公司之款項金額全額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
之外匯存款帳戶:
一、 要保人或受益人以美元現鈔,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帳戶。
二、 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以新臺幣結購美元,存入或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帳戶。
三、 由要保人或受益人之美元存款帳戶,匯入本公司指定之外匯存款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