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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人壽元滿多利生存保險金(月給付型)批註條款
(本批註條款需申請批註並經本公司同意後,始生效力)
其他事項:
1.免費申訴電話:0800-088008。
2.傳真:02-27517016。
3.電子信箱(E-mail): life@yuanta.com
第 一 條【批註條款的訂定及構成】
本元大人壽元滿多利生存保險金(月給付型)批註條款(以下簡稱本
批註條款),依要保人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後,批註於本公司「元
大人壽元滿多利還本終身保險」(以下簡稱本契約)。
本批註條款批註於本契約上,並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契約與本
批註條款牴觸者,以本批註條款為準;本批註條款未約定者,悉依
本契約之約定。
本契約終止時,本批註條款效力將一併終止。
第 二 條【繳費期滿後之生存保險金給付方式】
本契約條款「生存保險金的給付」第一項第二款「繳費期滿後」之
生存保險金給付方式變更如下:
本公司將「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點二五」,依「預定利率」換算為
每月應給付金額,於「生存保險金給付日」給付之。
前項所稱「生存保險金給付日」,在繳費期滿前本批註條款已生效
者,係指繳費期滿後之次一保險單週年日起及其後每屆滿一個月之
相當日;在繳費期滿後本批註條款始生效者,係指本批註條款生效
後之保險單週年日起及其後每屆滿一個月之相當日。若在該月無相
當日者,則為該月最後一日。
下列情形如有當年度未支領之生存保險金餘額時,本公司將按「貼
現利率」一次貼現給付:
一、要保人申請終止本契約。
二、被保險人身故。
本條所稱「預定利率」與「貼現利率」係為年利率百分之二點二五。
本批註條款生效前之生存保險金,無本條適用。
第 三 條【生存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於每一保單年度第一次申領「生存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
文件:
一、保險單或其謄本。
二、保險金申請書。
三、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如被保險人身故後仍有未支領之生存保險金餘額時,受益人除檢具
前項文件外,應另行檢具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文件及除戶戶籍謄本。
第 四 條【注意事項】
本契約條款「無息退還所繳保險費、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的給付」與「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給付」所稱「已領取生存保險金總
額」仍按年給付方式計算,不因本批註條款改以月給付方式而變更
之。
104 年 8 月 4 日 元壽字第 1040000468 號函備查
107 年 9 月 14 日依 107 年 6 月 7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704158370 號函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