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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人壽新悠活人生D外幣變額年金保險-FVA3MD02
前二目所述「利息」係根據繳費日當月「特定銀行」之月初的第一營業日牌告約定外幣活期存款年利率
,以日單利累積計息至第一次投資日前一日所得之金額。
(二)第一次「投資日」(含)以後:
要保人第一次「投資日」(含)以後每次所繳交的保險費,扣除「附加費用」後之金額。
十四、「特定銀行」:係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如有變更,則以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
之銀行為準。
十五、「投資標的」:係指本公司提供要保人作為「保險費淨額」之投資分配項目。
十六、「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係指以該投資標的於評價日時之淨資產價值,除以已發行在外投資標的
單位總數計算所得之值。
淨資產價值等於該投資標的之總資產價值扣除總負債。總負債包含應付取得或處分該投資標的資
產之直接成本及必要費用、稅捐或其他法定費用。
十七、「評價日」:係指「投資標的」報價市場或證券交易所之營業日;且為中華民國境內銀行之營業
日。
十八、「投資帳戶子價值」:係指每一項投資標的之價值。即各該項「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乘以本契約
各該項投資標的所有之單位數計算而得。
十九、「投資帳戶價值」:係指所有「投資帳戶子價值」之總和。
二十、「保單價值」:
(一)未達第一次「投資日」前:係指尚未分配於「投資標的」之「保險費淨額」。
(二)第一次「投資日」(含)以後:係指「投資帳戶價值」加上尚未分配於「投資標的」之「保險
費淨額」。
二十一、「年金給付期間」:係指本公司給付年金之期間。
二十二、「年金保證期間」:係指本契約所約定之年金給付方式為分期給付者,依本契約約定,不論被
保險人生存與否,本公司保證給付年金之期間。目前提供之期間為二十年。
二十三、「年金金額」:係指依本契約約定之條件及期間,本公司分期給付之金額。分為年給付及月給
付兩種給付期別。
二十四、「未支領之年金餘額」:係指當本契約所約定之年金給付方式為分期給付時,被保險人於本契
約年金保證期間內尚未領取之年金金額。
二十五、「年金預定利率」:係指本公司於「年金給付開始日」用以計算年金金額之利率。
二十六、「解約費用」:係指要保人申請解約者,本公司於給付解約金當時所收取的費用。此項費用為
給付當時「保單價值」的某一比例,其比例如附件二。
二十七、「部分提領費用」:係指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者,本公司於給付部分提領金額當時所收取的費
用。此項費用為所申請部分提領之「投資帳戶價值」的某一比例,其比例如附件二。
二十八、「資金停泊帳戶」:係指本契約要保人將其資金停泊之各資金停泊帳戶(如附件一),其利息
按各資金停泊帳戶之宣告利率以日複利方式計算。本資金停泊帳戶提供不同幣別供要保人選擇
,作為本契約投資標的項目之一。
二十九、「宣告利率」:係指本公司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宣告,並用以計算「資金停泊帳戶」該月份應
得利息之利率。宣告利率不得為負值,且不同幣別之資金停泊帳戶會有不同之宣告利率。
三十、「約定外幣」:係指作為本契約保險費之收取及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含投資帳戶價值的部
分提領)、收益分配、返還保單價值、支付及償還保險單借款等相關款項的貨幣單位。本契約目
前提供之「約定外幣」為美元。
三十一、「匯款費用」:係指匯款時所支付與匯款相關之郵電費、匯費或手續費用,包含匯出銀行及因
跨行匯款所經國外中間銀行所可能收取之相關費用,不含受款行手續費。
三十二、「全額到匯」:係指匯款人向匯出銀行提出申請使匯款金額全額到達受款人所指定之帳戶,匯
款費用需由匯款人另行支付予匯出銀行。
三十三、「受款行手續費」:係指受款銀行接受存、匯入金額時向受款人收取之費用。
第三條 【貨幣單位之約定與匯率的計算】
要保人投保本契約時,應於要保書上選擇「約定外幣」。
本契約如需轉換貨幣單位時,其匯率計算方式約定如下,但轉換之貨幣單位不得包含新臺幣:
一、保險費淨額的投入:
本公司根據「投資日」前一評價日「特定銀行」之收盤即期匯率賣出價格計算。
二、各項金額之給付:
本公司以要保人或受益人檢齊所需文件送達本公司為基準日,按附件四評價時點辦理。
三、每月扣除額:
本公司根據「保單週月日」當日「特定銀行」之收盤即期匯率買入價格計算。
四、投資標的之轉換:
本公司以收到轉換申請書為基準日,按附件四評價時點,計算其轉出之投資標的金額,並扣除申購
費用、交易稅費用與轉換費用後,再按附件四評價時點計算轉入投資標的計價貨幣單位之金額。
五、投資標的轉換費用:
本公司以收到轉換申請書為基準日,根據基準日次一評價日「特定銀行」之收盤即期匯率買入價格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