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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人壽全權委託帳戶資產撥回投資標的(五)批註條款-EIH01
投資標的名稱 委託資產撥回機制
中國信託人壽委託野村投信
投資帳戶-動態平衡收益型
(台幣)(本全權委託帳戶之
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
金)※
本「中國信託人壽委託野村投信投資帳戶-動態平衡收益型(台幣)(本全權
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委託帳戶(以下簡稱本委
託帳戶) 以風險管控優先,動態調整各類資產比重,兼顧降低波動及資本
利得雙重目標。本委託帳戶之委託資產撥回金額得以運用所有委託投資資
產,包含帳上閒置現金、子基金累積配息收入或買回部分子基金之受益憑
證、股份或投資單位之買回價金,以支付委託投資資產撥回金額。本委託
資產撥回機制並非保證且不代表本委託帳戶資產之操作績效,委託資產撥
回金額可能超出本委託帳戶資產投資利得,得自本委託帳戶資產中撥回,
委託資產撥回後,本委託帳戶淨資產價值將因此減少。
註3:委託資產撥回基準日:
投資標的名稱 委託資產撥回基準日
中國信託人壽委託瀚亞投信
投資帳戶-台幣月配型(一)
(本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
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
每月1日,預計首次撥回基準日為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如遇非評價日
時,則順延至次一個評價日。
中國信託人壽委託野村投信
投資帳戶-動態平衡收益型
(台幣)(本全權委託帳戶之
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
金)※
每月1日,預計首次撥回基準日為中華民國104年5月4日。如遇非評價日
時,則順延至次一個評價日。
註4:委託資產撥回金額計算:
委託資產撥回金額 = (委託資產撥回基準日之受益權單位) × (每受益權單位委託資產撥回金額)
註:每受益權單位委託資產撥回金額將於本公司網站公佈。
註5:反應於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中,不另外收取。
【第二類投資標的】
序號
投資標的名稱 代號 幣別
基金
種類
股份
類別
是否
配息
是否有
單位淨值
註
1 中國信託人壽新臺幣資金停泊帳戶 F203 新臺幣
資金停
泊帳戶
-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