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重大疾病豁免保費保險附約 保單條款
(豁免保險費)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
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
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投保後解約或不繼續繳費可能不利消費者,請慎選符合需求之保險商品。
※保險契約各項權利義務皆詳列於保單條款,消費者務必詳加閱讀了解,並把握保單契約撤銷之時
效(收到保單翌日起算十日內)。
免費申訴電話:0800 021200 奉准文號:86.01.31 台財保第 862391365 號
網址:www.chinalife.com.tw 核准文號:86.03.13 台財保第 861767787 號
核備文號:86.06.10 86 啟壽行企字第 0665 號
修正文號:86.07.17 台財保第 862397215 號
核備文號:87.08.26 87 啟壽精字第 0841 號
備查文號:89.11.04 89 啟壽精字第 0923 號
備查文號:89.12.15 89 啟壽精字第 1090 號
核備文號:90.06.18 90 啟壽精字第 0626 號
備查文號:91.12.18 91 和壽商發字第 1506 號
備查文號:91.12.27 91 和壽商發字第 1564 號
備查文號:92.12.30 92 中壽商發字第 1747 號
備查文號:94.12.30 94 中壽商發字第 1657
號
備查文號:95.12.29 中壽商發字第 0950001815 號
【保險附約的構成】
第
一
條
本重大疾病豁免保費保險附約(以下簡稱本附約)附加於保險主契約(以下簡稱主契約),於主契
約訂定時或訂定後,依要保人之申請,經本公司同意,而附加於主契約訂定之。
本附約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附約的構成部分。
本附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
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名詞定義】
第
二
條
本附約所稱「被保險人」,係指主契約保險單所載明的被保險人。
本附約所稱「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財團法人
醫院。但不包括未設置病床、護理人員及一般常規檢驗設備的診所及專供休養、靜養或戒酒、戒毒
等或類似的醫療處所。
本附約所稱「重大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附約生效日或復效日後第三十一日起,初次發生並經醫
院診斷確定罹患下列疾病者︰
一、心肌梗塞︰指因冠狀動脈阻塞而導致部份心肌壞死,其診斷必須同時具備下列三條件︰
1.典型之胸痛症狀。
2.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顯示有心肌梗塞者。
3.心肌酉每之異常增高。
二、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指為治療冠狀動脈疾病之血管繞道手術,須經心臟內科心導管檢查,患者
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並證實冠狀動脈有狹窄或阻塞情形必須接受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者
。其他手術不包括在內。
三、腦中風︰指因腦血管的突發病變導致腦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者。
所謂永久性神經機能障礙係指事故發生六個月後經腦神經專科醫師認定仍遺留下列之殘障者︰
1.植物人狀態。
2.一肢以上機能完全喪失者。
3.兩肢以上運動或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所謂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者係指食物攝取
、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經常需要他人加以扶
助之狀態。
【R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