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E022】-3/5-
(三)本契約為本批註條款附表一所列類別三者:
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
簡稱
(註
1
)
計價
幣別
是否
有
單位
淨值
是否有收
益分配或
資產提減
投資標的發
行或經理機
構
成立日期
投資標的運
用期
是否追
加發行
類型
(註
5
)
是否
定期
買回
凱基 2025 階梯到期新
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
託基金(人民幣)(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已募集截止)
(
註
9)
凱基 2025
階梯到期新
興債券基金
人民幣
人民
幣
有 無
凱基證券投
資信託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6 月
10 日
自成立日次
一營業日起
至屆滿六年
之當日止
(註
2
)
否 (一)
是
(註
6
)
凱基 2025 到期優先順
位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人民幣 A(累積)(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
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註
9)
凱基 2025
到期優先新
興債基金人
A 累積
人民
幣
有 無
凱基證券投
資信託股份
有限公司
預計 2019
年 10 月 14
日
(註
3,
註
4
)
自成立日次
一營業日起
至屆滿六年
之當日止
(註
2
)
否 (一) 否
凱基 2025 到期優先順
位新興市場債券基金-
人民幣 B(年配)(本基金
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
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
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註
9)
凱基 2025
到期優先新
興債基金人
B 年配
人民
幣
有 有
凱基證券投
資信託股份
有限公司
預計 2019
年 10 月 14
日
(註
3,
註
4
)
自成立日次
一營業日起
至屆滿六年
之當日止
(註
2
)
否 (一) 否
人民幣貨幣帳戶
(
註
7)
人民幣貨幣
帳戶
人民
幣
無 無
中國人壽保
險股份有限
公司
- - - (二) -
人民幣停泊帳戶
(
註
8)
人民幣停泊
帳戶
人民
幣
無 無
中國人壽保
險股份有限
公司
- - - (三) -
註1:本契約之要保書、銷售文件或其他約定書,有關投資標的名稱得以本附表所載「投資標的簡稱」代之。
註2:投資標的運用期屆滿日以本公司網站(www.chinalife.com.tw)公告為主,若該日為非營業日則指次一營業日。
註3:(1)本基金之成立條件,為募集日起三十天內各類型受益權單位合計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參億元。
(2)本基金符合成立條件時,投資標的發行機構應即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後始得成
立。
(3)本基金不成立時,本公司應將要保人所繳保險費返還要保人。若投資標的發行機構返還本公司之金額含有利息時,
應將利息一併返還之。
註4:實際成立日期為投資標的發行機構向金管會報備並經金管會核准備查之日為準。
註5:類型:
(一):目標到期基金。
(二):貨幣帳戶。
(三):停泊帳戶。
註6:定期買回:指投資標的發行或經理機構於定期買回日,依規定辦理之買回申請。
(1)第四年定期買回:於第四年定期買回日所持有之基金受益憑證總受益權單位數,乘上當期買回受益權單位數之權
重,再乘上第四年定期買回日之基金淨值計算所得之金額。前述當期買回之權重為目標到期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
日起屆滿第四年當日所持有之受益權單位總數之10%。第四年定期買回日係指目標到期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
屆滿第四年當日;如當日為非營業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2)第五年定期買回:於第五年定期買回日所持有之基金受益憑證總受益權單位數,乘上當期買回受益權單位數之權
重,再乘上第五年定期買回日之基金淨值計算所得之金額。前述當期買回之權重為目標到期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
日起屆滿第五年當日所持有之受益權單位總數之22.22%。第五年定期買回日係指目標到期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
起屆滿第五年當日;如當日為非營業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3)目標到期基金之第四年定期買回日當日與第五年定期買回日當日,投資標的發行或經理機構不接受投資標的贖回之
申請。
註7:(1)本公司將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公告本帳戶之宣告利率,該宣告利率保證期間為一個月,且不得為負數。
(2)要保人欲將保險費配置於貨幣帳戶時,須依本公司貨幣帳戶相關規定辦理。
註8:新台幣停泊帳戶、美元停泊帳戶及人民幣停泊帳戶僅供投資標的之收益分配或資產提減金額配置。上述之停泊帳戶
不得做為保險費配置之投資標的,亦不能做為投資標的轉換欲轉入之投資標的。本公司將於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公告
本帳戶之宣告利率,該宣告利率保證期間為一個月,且不得為負數。
註9:有關各目標到期基金之投資內容及其他說明,請詳閱本契約商品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