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註冊,享受完整功能

加入會員可以:試算商品保費、比較各家保險、隨意搭配保險組合,告別難用的 EXCEL 與老舊的商品資料庫。

三商美邦人壽房屋貸款借款人專用債權債務範圍內受益人指定及其處分權批註條款

這是附約保險
這張保險不能單獨購買,你必須搭配一張主約保險才可以購買。
這是定期險
通常繳費期間等於保障期間,假設選擇20年期,代表繳費20年保障20年,每年保費都不會變,20年到了就沒有保障;有些會保障到固定年齡,如繳費10年保障到65歲。
這張保險還沒做好 :(
保險商品真的太多了......再給我們一點時間。
如果急著想了解這張商品,問問網站其他會員,
可以得到即時的建議哦!
MBA0 第零版- 1
(以下稱本公司)
三商美邦人壽房屋貸款借款人專用債權債務範圍內受益人指定
及其處分權批註條款
102年06月17日三品字第00139號函備查
※本契約於訂立契約前已提供要保人不低於三日之審閱期間。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
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
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2-258
傳真:02-25163359
電子信箱(E-mail):callcenter@mail.mli.com.tw
第 一 條 【批註條款的構成】
本三商美邦人壽房屋貸款借款人專用債權債務範圍內受益人指定及其處分權批註條款(以下簡
稱本批註條款),適用於經本公司指定且依附件所列之本公司保險商品(以下簡稱本契約),
且須要保人申請經本公司同意後,本批註條款始生效力。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契約之約定與本批註條款牴觸時,應優先適用本批註條款
第 二 條 【名詞定義】
本批註條款所稱「金融機構」係指依法經營存放款業務之金融機構,並與要保人簽訂房屋貸款
契約而形成房屋貸款債權債務關係之債權人
第 三 條 【受益人指定及其處分權
倘要保人於附加批註條款當時為金融機構之房屋貸款債務人時,經要保人依照保險法第一百一
十一條提出受益人指定及其處分權之申請並通知本公司後,身故保險金之受益人於「金融機構
」與要保人房屋貸款債權債務範圍內以「金融機構」為受益人,清償後若有餘額,則給付予本
契約所約定之受益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前項申請未經通知本公司,不得對抗本公司
第 四 條 【保險金之申領文件】
「金融機構」經依本批註條款指定為受益人並經要保人放棄處分權後,除本契約約定各項保險
金之申請文件外,「金融機構」於申領身故保險金後應出具房屋貸款清償證明予本公司轉交被
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
附件
本公司指定適用本批註條款之主契約:
一、三商美邦人壽世代平安平準型定期壽險
二、三商美邦人壽世代幸福遞減型定期壽險
U&I822 05-2013
客戶服務中心專線電話:0800-022258
樣本
三商美邦人壽房屋貸款借款人專用債權債務範圍內受益人指定及其處分權批註條款
費率表:無
本批註無費率表。

沒有「三商美邦人壽房屋貸款借款人專用債權債務範圍內受益人指定及其處分權批註條款」的相關文章

點擊我要發問提出新問題吧!

網站提醒

1、Finfo僅為系統服務提供者,本網站所有資訊僅作為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的參考利用,不應被當作任何投保、財務諮詢或建議,Finfo亦未對所載產品進行背書。使用者應基於自身情況審慎判斷是否向第三方機構進一步洽詢、申辦或購買該產品或服務。

2、Finfo會盡最大努力維護網站上之資訊、內容和資料的準確性,您必須意識到內容可能是不準確、不完整亦或是過期的。若有任何疑慮,請以官方資訊為準。

3、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不代表實際投保內容,亦無法取代官方正式文件,詳細內容以保險公司官方資訊為準。

 保險比較
0

ㄧ 最多以8張商品為限 ㄧ

商品所屬公司

三商美邦人壽

其他其他

更多..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