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安達人壽銀領健康定期健康保險」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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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投保規劃
人身保險檢視
台灣人壽:台灣人壽新健康龍101終身醫療健康保險。(204H5)1.壽險主契約如上列保險種類 100單位/20年2.台灣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附約-本人1000元/自動續保至75歲3.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計畫五-本人 1單位/保證續保至85歲4.台灣人壽龍好意実之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50000元/自動續保至85歲5.台灣人壽愛無慮A型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1000000元/保證續保85歲6.台灣人壽一年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本人(計畫三)/1單位/保證續保至79歲全球人壽:全球人壽醫卡讚85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200000單位/30年1.全球人壽実在醫靠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計畫二/1年2.全球人壽平安守護傷害失能保險附約2000000/1年3.全球傷害保險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50000/1年4.全球人壽醫卡讚重大傷病一念期健康保險附約保證續保800000/1年5.全球人壽守護童心一年期定期壽險附約保證續保615000/1年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快樂童年3-計畫B附加1.個人傷害失能保險(15歲以下失能保險金給付)20000002.傷害醫療保險金(實支実附)500003.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型)20004.加護病房保險金20005.燒燙傷病房保險金20006.新看護費用保險金10000007.重大燒燙傷保險金20000008.燒燙傷皮膚移植手術保險金20000009.住院慰問保險金300010.緊急醫療救護費用保險金300011.補助器具費用保險金40000可否請專業檢視需要做加強的,謝謝各位大哥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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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投保規劃
安聯、安達失能險選擇請益
(文長,有看完的版友我會非常感謝你!)各位版友和保險業者大家好,考量自己二等親家族病史與發病時間(60 歲前),我和體況健康的家人決定加保失能險,確保 55-65 歲退休前有「疾病失能」保障。目前安聯、安達兩者在選擇。自行做了分析,但不確定評估方向是否錯誤?思路錯誤?條款認知錯誤?猶豫了非常久,很耗神 😵‍💫,想請大家幫忙看看,盡管指教或給予建議 🙏!* * *首先,考量自身現階段的保障需求,期望額度:一次金 500 萬,月扶金 ≥ 3 萬比較標的的搭配如下:📍安聯:主約使用壽險(萬世福 + 定壽),預計第一年末減額繳清壽險、取消定壽📍安達:主約使用後收型投資型保單(天生贏家)* * *>>> 目前個人評估後,可能會買安聯(主要考量給付條件和保障額度)但怕自己搞錯,所以放上個人評估的比較表、想法,希望各位版友指教 😣!1. 壽險:安聯 > 安達(1) 因為我目前沒有高額壽險需求,所以認為後續確定需求後,再買定期壽險轉嫁風險即可- 約 8-10 年後才可能有房/車貸,我不生小孩;家人五年內應該不會有小孩- 皆不需要支付長輩扶養費,重點是自己生病不想動用到長輩/配偶的退休金(2) 壽險的錢可先分配給投資2. 失能險給付條件:安聯 > 安達(1) 因為我擔心安達判定失能後 180 日的等待期現金流與身故風險,所以覺得安聯認定就可給付應該比較安心 (?)(2) 沒有 2~6 級失能豁免需求,考量重大疾病、癌症用重大傷病等保險轉嫁3. 失能一次給付金:安聯 = 安達兩者理賠金額與方式都相同4. 失能月扶金:安聯 > 安達(1) 雖然項目上 安聯 < 安達 的項目比較多,但給付月數對我來說可能比較重要(2) 安聯給付月數不會按比例有月數差異,都是 180 個月(15 年內)(3) 給付期間內身故的話(按家族經驗滿有可能的),安聯可以拿到較高月數的月扶金彌補生前醫療開銷(4) 兩者皆有保證續保,但安達「附贈的失能附約」不保證續保風險有點高 (?),先當作沒有 😔5. 總保費成本:安聯 (較貴) < 安達 (較便宜)我預計至少保障到 55-65 歲,後續靠理財的資產自負失能風險,推算後安達確實很吸引人 🫠* * *以上是我的自我評估,希望大家指正、給予建議!先感謝各位版友與保險業的專家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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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保險觀念
已治療完成的疾病健康告知疑慮
各位好,想請問一下,近期(兩周內)我家人因為陰道不正常出血,而內診發現子宮頸有一個瘜肉。當下夾除並送檢驗,事後檢驗為「 子宮內膜瘜肉」且為良性,並且各項數據都非常健康。因為當時有考慮想要保重大傷病以及調高實支實付理賠額度,因此不論檢查或是後續回診都「自費」掛號以及支付診療費。請問若目前想要投保重大傷病,那是否得告知曾有「良性子宮內膜瘜肉」,並附上檢驗報告佐證。亦或是可以不告知,因為該項疾病並無嚴重併發症。個人目前爬文了解如下,若不告知:- 兩年內保險公司若在理賠子宮相關疾病時,懷疑帶病投保,會去調閱居住地附近醫療院所資料。若疾病有因果關係,則不予理賠。且若違反健康告知書之事項,保險公司有權終止契約。- 兩年後保險公司若在理賠子宮相關疾病時有調閱到該紀錄,若有因果關係會拒賠,但無法終止契約。若告知:基本上就是批註除外,有機會是瘜肉相關疾病除外或是子宮相關疾病都除外。未來若兩、三年內無相關病症,可以申請取消批註,但保險公司不一定可以申請通過。綜合上述,若個人認為不告知的情況對我家人比較有益,兩年內若不理賠子宮相關疾病,也無相關疾病原因的就診紀錄,那麼兩年或是更久之後,萬一有子宮相關疾病也有機會可以理賠(但機率不高)。就網路目前的資訊,良性子宮瘜肉較可能影響的只有受孕機率並無其他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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