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台灣人壽新傷害骨折及關節整復手術保險金附加條款」相關文章
ap***********投保規劃
34歲夫妻 保險規劃請益
太太:34歲女,身體大致健康,唯獨因跌倒腳受過傷 長期復健中這一兩年有請領過兩三次意外險 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理賠目前依然有在持續看復健科 此外沒有其他治療項目-保險大多是父母購買,希望能請各位前輩給予建議希望能做個全盤的完整規劃怎麼調整會更好?哪些建議解?或者還需要補強什麼?(1)國泰人壽(2)富邦人壽主約:醫保安重大傷病終生健康保險--------保額十萬附約:真心實意醫療健康保險附約計畫C--------1單位目前已知最大缺口是癌症險請問各位有沒有推薦的一次金商品爬文發現很多人推薦遠雄/台壽但不知兩方具體優劣為何再請指教-------------------------------------------------------------------------先生:34歲男,外國籍,身體大致健康BMI正常 在台灣無重大傷病就醫紀錄 有台灣居留證目前無身份證&無健保,未來應該也不會有 受僱於海外公司,在職期間有公費提供醫療保險和意外險此外自己本身無任何保險但因為是很仰賴健康的工作&家裡主要經濟來源希望能為他補強可一次請領的重大傷病、癌症險 也擔心將來退休的問題在考慮是否要補失能、長照等險種     除了有保障之外,也能達到分散風險的目的(1)不知道他目前的身份是否能在台購買保險(2)請問是否有推薦的規劃 先謝謝各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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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保險觀念
安聯失能險告知變更,職業等級6或拒保
大家好我上網查了一些資料台電外勤人員的職業等級在其他間保險公司都 是6或拒保等級因為去年投保的時候職業等級是2,已確定未來會換工作查了一下安聯的條款並沒有告知義務 我所投保的是 DR2A (200萬)、NDR1 (5萬)但我有印象職業等級好像會影響投保的額度(還是當初安達的才有限制?)我有查到安聯<舊>的失能險有告知義務的,條款如下因為圖片傳不上來<十一條職業或職務變更的通知義務職業或職務變更的通知義務職業或職務變更的通知義務職業或職務變更的通知義務被保險人變更其職業或職務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即時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職務,依照本公司職業分類其危險性減低時,本公司於接到通知後,應自職業或職務變更之日起按其差額比率退還未滿期保險費。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職務,依照本公司職業分類其危險性增加時,本公司於接到通知後,自職業或職務變更之日起,按差額比率增收未滿期保險費。但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職務依照本公司職業分類在拒保範圍內者,本公司於接到通知後得終止該被保險人部份附約,並按日計算退還未滿期保險費。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職務,依照本公司職業分類其危險性增加,未依第一項約定通知而發生因傷害致成殘廢者,本公司按其原收保險費與應收保險費的比率折算保險金給付。 >新的則沒有寫,還是我沒有看到嗎?畢竟職業就是這樣,未來意外險保費會超貴,所以想要盡力保留失能險的額度 主動告知保險公司變更職業或是額度降低我都可以接受 !!比較怕未來會不能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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