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大家一個比較專業的問題:,
最近媽媽想將意外實支調高,以及加保住院醫療自付額,因此麻煩保險員送件,收到下列這會內容,想問版上大家是否合理。

1.保單原未附加MTA請填加保,非變更為,請重換申請書,另如欲加保MTA請同時退保MT

2. MTA如不申請加保需一併重換費率調整告知書及審閱期聲明書

想問本上大大兩個問題: 

1. 我認為MTA是後來凱基推出的意外實支,而MT為原本媽媽所投保的實支,是不是就算我決定不調高了,是不是也不必簽名一併重換費率調整告知書,MTA我看保費貴於MT好多.....

2. 如果費率調整告知書沒簽,保險公司會不會同時也拒絕我的住院醫療自付額的投保,因為是一次同時申請意外實支調高+加保住院醫療自付額

拜託大家給小弟一點專業建議,非常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