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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投保規劃
21歲 男 保單健診 想補足保障缺口
新保單(17歲那保的):全球人壽主約(QWX)保額20萬 繳費年期15年 保費7520元附約(XHR)    保額12萬舊保單(7歲時保的):「契約1」:國泰人壽新安心保住院醫療終身保險(E5) 20年 保額的1000元 保費8020元 國泰人壽全心住院日額健康保險附約(BG) 1年 保額1000元國泰人壽新寶貝傷害保險附約A型(BM) 1年 保額1單位「契約2」:國泰人壽鍾福特定傷病終身保險(E8) 20年 保額30萬 保費6120元「契約3」:國泰人壽新安順手術醫療終身保險(E6) 20年 保額1000元 保7390元以上,我認為國泰7歲時保的那些商品 住院醫療日額、手術、特定傷病 都不適合綁終身,再繳6年就繳完了後悔也來不及,還是說當年代的保險觀念跟現在有差,也許保終身是對的 當時的保單設計也許比較寬鬆等等?我國泰保的那些是好的商品嗎?條款細項等等   可以幫我解答嗎謝謝 然後我目前想法是 ,全球人壽的主約(QWX)想減額繳清,因為附約也不會失效,但再減額繳清之前我要先重新規劃保險,不然減額後就無法加附約或增加保額了? 想請問各位覺得該減額繳清嗎 謝謝再麻煩幫我詳閱,並且以低保費高保障cp值高的商品去幫我補足我的保障缺口!謝謝您我哥哥比我大一歲,應該差不多,我會叫他跟我一起投保!先解決我與我哥哥的保單! 想先找到好的保經,後續還會再麻煩我爸爸媽媽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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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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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理賠申請
意外傷害險關於「醫療費用」的條文解釋
有個意外傷害險條文文意想向各位請教: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IAN)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第六條 被保險人遭遇第一項所約定之保險事故而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或未在全民健康保險指定醫院或診所接受治療,致其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分攤者,本公司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給付保險金。若其醫療費用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則按「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保險金。 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該被保險人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   本次意外和醫療費用在國外發生,收據也是自國外醫療院所。完全沒用到全民健保,當時健保也停保中,所以適用此段。 假設「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1萬。   我讀出的條文意思: 只要這些海外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後,超過1萬台幣,就給付1萬。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不超過1萬台幣,才打7折給付。 舉例而言,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是9999,只能給付9999*0.7=6999; 若換算成台幣是10001,便不打折,直接給上限1萬台幣。   原因: 1. 因為第一個「醫療費用」和第二個「醫療費用」,是同樣4個字,是相同意思。 「醫療費用」就是「醫療費用」,就是「我的醫療花費」。「醫療費用」不是「醫療費用」打折的結果。   2. 寫的是「若其醫療費用超過」,而非「若其醫療費用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後,超過」。   3.「若其」在中文裡表示例外。這是在講第二句打7折的例外情況。     理賠專員的解讀: 「若其醫療費用超過」的「醫療費用」,是指醫療費用被打7折後的數字。 若打7折後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才全額給付「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我已和專員就中文閱讀方面電話溝通過,但他還是堅持他的文意理解。 也因為理賠專員對文意的堅持,我雖然治病自費花超過限額,但會不足額理賠。   1. 想在這裡向各位高手詢問,請問就你們的經驗和條文閱讀,我對條文理解正確嗎? 2. 若我是對的,但專員仍堅持己見,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有什麼申訴之類的管道嗎? 我也擔心因為爭取權益,被保險公司秋後算帳,例如被單方面解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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