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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保單健檢
既有保單健檢及新保單檢視-33歲 女
一、性別:女二、年齡:33三、工作:公四、身體狀況健康(除了有去診所看腸胃型感冒和割針眼外),從沒出險過五、交通工具:機車※既有保單1.三商美邦(以前家人投保,年保費約17000元)二十年繳費祥安終身壽險(20AWL)50萬意外身故及殘廢保險金(ADDR)100萬每次實支實付傷害保險金額(AMRR)3萬傷害醫療保險金(DHIR)1000元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HSRSE)計畫E20年安心豁免保險費附約1萬6000元(已繳清)新防癌終身健康保險有2張(初次罹癌36萬/癌症住院每日3000元/手術醫療保險金40000元/術後住院每日1000元/出院療養2000元/每次門診1500元)2.全球人壽(年保費5614元)全球人壽安養久久終身健康保險(LDC)2萬元3.友邦人壽(年保費約3500元)友邦人壽平安定期壽險100萬友備無患一年定期保險2萬十一助行殘廢照顧保險500萬4.中國人壽(年保費約2000)闔家安康(忘記保什麼)5.富邦的機車強制險和第3人責任險(年保費約2000)因有同事生病,同事說還好有保險可以支付所以重新檢視保單之下,不確定夠不夠保障目前看熱門罐頭保單為全球的實支實付,預計想要投保全球人壽實在醫靠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XHB) (年保費約4569元)也希望能給我其他建議或規劃不足的方向,感謝!*************更新5/9 22:27**************謝謝姆斯我會再檢視台壽的實支實付另外全球人壽客服有回答我說LDC可以再加保XHB謝謝Lauren 腸胃型感冒約每2個月左右就會去診所  針眼去年2月割了1次 癌症險是保2張36萬的(一共會有72萬)謝謝柳丁友柏 Yunyun Angel 小賴 目前重新規劃將原預計的全球人壽XHB改為台灣人壽(年保費約2800元)新好易保一年定期壽險 (OTL1)  30萬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計畫1(9萬)另外重大疾病想保全球人壽(年保費約1800元)醫卡讚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 (XDE) 50萬(三商美邦快期滿了,等繳完後,再檢視增加保額)*************更新5/10 12:27************** 謝謝'Yunyun 、harry 、Ivan 、小湘 、金小姐的建議 再次重新規劃將原預計的全球人壽XHB改為 台灣人壽 (年保費約5550元)台灣人壽傳承富滿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T08F0) 10萬   保費 2900元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  9萬    保費2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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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理賠申請
(拒賠) 新安東京海上-公共意外責任險-拒賠 (停車場車道號誌故障造成之意外)
【事發經過】: 6/5社區停車場號誌故障,導致機車道往上及往下皆為綠燈(機車道為單車道)家母從B1往上騎(此時綠燈,B1監視器有錄到)發現車道上有機車往下騎過來(1F監視器有錄到往下騎)緊急煞車後重心不穩造成自摔(沒有車碰車)造成髖關節骨折開刀並住院一陣子 【管委會回覆】: 事故發生當時,經傷者陳述為依照社區機車道指示燈,當時顯示為綠燈階段,因此才會駛入車道, 然經入口處住戶陳述駛入機車道當下指示燈也顯示為綠燈, 所以才會駛入機車道。 管理中心依據雙方說詞, 再次驗證確認為出入口燈號未即時轉換, 為此社區委由弱電廠商進行檢修, 確認為機車入口壓線訊號無法傳輸至B1控制箱, 回報管委會後於6/8日緊急搶修。 【保險公司回覆】: 您好因本保單條件為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 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 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 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 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而受賠償請求時, 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若是車道爭搶狀況,應由傷者向對方車主求償而非向管委會求償 2.若是傷者自己沒站穩導致跌倒,損失應該是傷者自己負擔而非由他人賠償 針對此案事故內容尚不屬於保單承保範圍 事故原因還是要追究原本發生的狀況 從監視器畫面而言,此事故並非指示燈故障導致跌倒事故 其原因推斷較有可能是傷者車輛不穩,不慎摔倒受傷 沒有異物造成傷者受傷,難以認定屬於管委會之責 因本保單屬於責任保險,若無明確事證是由管委會所致並無法啟動保單賠償 除非該案由傷者提告管委會,並經法院判決認為管委會有責任 才會屬於保單理賠範疇 【備註】: 請問保險公司的拒保理由是否合理? 若有理,小弟會接受。 若不合理,我能有怎樣的救濟方式?謝謝各位版友。 拒賠理由「此事故並非指示燈故障導致跌倒事故」 我看老半天不知道什麼意思 意思是除非指示燈砸到家母造成跌倒,才會理賠。 而號誌異常造成的間接意外,不賠。 是這樣的意思嗎? 意思今天是家母自己無故隨便亂停車, 又自摔跌倒,與指示燈故障無關,所以不賠。 我只是一個平凡人,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 還說要我們去告管委會,法院判定管委會有疏失才會賠 管委會給保險公司的說法都已經承認是燈號有異常 (這點我倒覺得社區管委會不推責並誠實告知給予肯定) 但保險公司直接說社區無責不賠, 還要我們去告社區、告住戶。 不是什麼很大的金額,想聽聽各位怎麼看, 再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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