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想保全球的重傷險和癌症險
上網有查到詢全球的健康告知書
其中一項為「過去二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
因為公司每年都會辦簡易的健康檢查
去年初和今年初的健檢報告如下
請問這樣這項要勾 "是" 嗎?
另外想問公司辦的這些健檢,保險公司是查的到紀錄的嗎?
如果勾否,是否於契約訂立兩年後就沒事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