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經過】:
6/5社區停車場號誌故障,
導致機車道往上及往下皆為綠燈(機車道為單車道)
家母從B1往上騎(此時綠燈,B1監視器有錄到)
發現車道上有機車往下騎過來(1F監視器有錄到往下騎)
緊急煞車後重心不穩造成自摔(沒有車碰車)
造成髖關節骨折
開刀並住院一陣子
【管委會回覆】:
事故發生當時,
經傷者陳述為依照社區機車道指示燈,當時顯示為綠燈階段,因此才會駛入車道, 然經入口處住戶陳述駛入機車道當下指示燈也顯示為綠燈, 所以才會駛入機車道。 管理中心依據雙方說詞, 再次驗證確認為出入口燈號未即時轉換, 為此社區委由弱電廠商進行檢修, 確認為機車入口壓線訊號無法傳輸至B1控制箱, 回報管委會後於6/8日緊急搶修。
【保險公司回覆】:
您好
因本保單條件為
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 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 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 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 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而受賠償請求時, 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若是車道爭搶狀況,應由傷者向對方車主求償而非向管委會求償
2.若是傷者自己沒站穩導致跌倒,損失應該是傷者自己負擔而非由他人賠償
針對此案事故內容尚不屬於保單承保範圍
事故原因還是要追究原本發生的狀況 從監視器畫面而言,此事故並非指示燈故障導致跌倒事故 其原因推斷較有可能是傷者車輛不穩,不慎摔倒受傷 沒有異物造成傷者受傷,難以認定屬於管委會之責 因本保單屬於責任保險,若無明確事證是由管委會所致並無法啟動保單賠償 除非該案由傷者提告管委會,並經法院判決認為管委會有責任 才會屬於保單理賠範疇
【備註】:
請問保險公司的拒保理由是否合理?
若有理,小弟會接受。
若不合理,我能有怎樣的救濟方式?
謝謝各位版友。
拒賠理由「此事故並非指示燈故障導致跌倒事故」
我看老半天不知道什麼意思
意思是除非指示燈砸到家母造成跌倒,才會理賠。
而號誌異常造成的間接意外,不賠。
是這樣的意思嗎?
意思今天是家母自己無故隨便亂停車, 又自摔跌倒,與指示燈故障無關,所以不賠。
我只是一個平凡人,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 還說要我們去告管委會,法院判定管委會有疏失才會賠 管委會給保險公司的說法都已經承認是燈號有異常 (這點我倒覺得社區管委會不推責並誠實告知給予肯定) 但保險公司直接說社區無責不賠, 還要我們去告社區、告住戶。 不是什麼很大的金額,想聽聽各位怎麼看, 再次謝謝。
6/5社區停車場號誌故障,
導致機車道往上及往下皆為綠燈(機車道為單車道)
家母從B1往上騎(此時綠燈,B1監視器有錄到)
發現車道上有機車往下騎過來(1F監視器有錄到往下騎)
緊急煞車後重心不穩造成自摔(沒有車碰車)
造成髖關節骨折
開刀並住院一陣子
【管委會回覆】:
事故發生當時,
經傷者陳述為依照社區機車道指示燈,當時顯示為綠燈階段,因此才會駛入車道, 然經入口處住戶陳述駛入機車道當下指示燈也顯示為綠燈, 所以才會駛入機車道。 管理中心依據雙方說詞, 再次驗證確認為出入口燈號未即時轉換, 為此社區委由弱電廠商進行檢修, 確認為機車入口壓線訊號無法傳輸至B1控制箱, 回報管委會後於6/8日緊急搶修。
【保險公司回覆】:
您好
因本保單條件為
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 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 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 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 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而受賠償請求時, 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若是車道爭搶狀況,應由傷者向對方車主求償而非向管委會求償
2.若是傷者自己沒站穩導致跌倒,損失應該是傷者自己負擔而非由他人賠償
針對此案事故內容尚不屬於保單承保範圍
事故原因還是要追究原本發生的狀況 從監視器畫面而言,此事故並非指示燈故障導致跌倒事故 其原因推斷較有可能是傷者車輛不穩,不慎摔倒受傷 沒有異物造成傷者受傷,難以認定屬於管委會之責 因本保單屬於責任保險,若無明確事證是由管委會所致並無法啟動保單賠償 除非該案由傷者提告管委會,並經法院判決認為管委會有責任 才會屬於保單理賠範疇
【備註】:
請問保險公司的拒保理由是否合理?
若有理,小弟會接受。
若不合理,我能有怎樣的救濟方式?
謝謝各位版友。
拒賠理由「此事故並非指示燈故障導致跌倒事故」
我看老半天不知道什麼意思
意思是除非指示燈砸到家母造成跌倒,才會理賠。
而號誌異常造成的間接意外,不賠。
是這樣的意思嗎?
意思今天是家母自己無故隨便亂停車, 又自摔跌倒,與指示燈故障無關,所以不賠。
我只是一個平凡人,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 還說要我們去告管委會,法院判定管委會有疏失才會賠 管委會給保險公司的說法都已經承認是燈號有異常 (這點我倒覺得社區管委會不推責並誠實告知給予肯定) 但保險公司直接說社區無責不賠, 還要我們去告社區、告住戶。 不是什麼很大的金額,想聽聽各位怎麼看, 再次謝謝。
那就先告吧,否則也求償無門
也可能不會走到後面就處理掉了
祝順利解決、媽媽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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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主張:
「事故原因還是要追究原本發生的狀況,從監視器畫面而言,此事故並非指示燈故障導致跌倒事故,其原因推斷較有可能是傷者車輛不穩,不慎摔倒受傷,沒有異物造成傷者受傷,難以認定屬於管委會之責,因本保單屬於責任保險,若無明確事證是由管委會所致並無法啟動保單賠償,除非該案由傷者提告管委會,並經法院判決認為管委會有責任,才會屬於此保單理賠」
➡️保險公司的意思是:不管今天有沒有指示燈號,令堂仍會受傷,所以此事故不是社區大樓的的責任。
除非你們可以證明,令堂受傷是因為指示燈號的關係導致的,那麼就可以歸責社區大樓,進而啟動公共意外責任險,所以保險公司才會請你們去提告社區管委會。
➡️您的求償對象應該是管委會,公共意外險就是移轉被保險人(管委會)的責任。管委會不認帳的話,可以申請調解,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我是Minnie,任職於信安保經
🌟專長是協助客戶規劃符合需求的商品
🌟抵抗風險的能力,就藏在保單裡,若您想建立起抵禦風險的堡壘,歡迎和我一起討論💕
A:指示燈故障是事實。但故障的原因是否和家母受傷是否有相當因果關係,責任要確立。才能滿足責任險的啟動條件。如要提告上法院也需要相關舉證證明,依您的敘述,舉證直接原因難度不低。
我是馬克,有問題歡迎點擊『傳送訊息』與我討論
公共意外責任險 是要在公共場合 條款裡有寫 自己去看 別什麼都想要別人賠 你自己心裡非常清楚你媽體況已經不適合騎車 速度慢會重心不穩導致自摔 這駕照是不會通過的 要不要路口突然跑出個人 你沒看到 然後突然看到 你媽車速慢驚覺看到有人突然跑出來 然後自摔 你要跟對方索賠? 這個問題很明顯是你媽體況已經不適合騎車 應該吊銷駕照 以防當下次撞到人或是找藉口要別人賠償
另外B4的發言,在別人需要幫助的時候,整篇文章充滿各種恐嚇及聳動的言論落井下石,先是直接檢討受害者,再威脅政府應該取消她的駕照,甚至說出本來身體就不好這樣的言論,好比勞工過勞死是因為本身就有病一樣,不幫忙外再直接給受害者身上再劃一刀。
不知道其他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人,自己的親人受傷後被拒賠請求協助,再被人質疑說滿腦子只想要錢,傷者本來就有問題,要趕快把傷者處理掉,會是怎樣的心情?
騎車上路還要硬騎 馬路三寶 然後出事就只想對別人索賠 沒意識到自己的原因 換做是我早注意到她不能騎車 因為體況不行
我發生了跟你類似的事情 他們公司還去找公證人然後跟我說 他看不出來他們有什麼責任
而我的傷勢已經無法恢復原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