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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投保規劃
想買醫療險 但近一年內有多次就醫紀錄
年齡:27歲性別:女預算:1.8-2萬保單需求:實支實付醫療險目前身上沒有任何保單,最近開始在看醫療險,但最近一年內有多次就醫紀錄還有申請一次海外醫療險的理賠。身體狀況:去年因為熬夜跟工作壓力的關係影響到睡眠,導致睡眠不足長達5個月,進而影響到身體(出現暈眩、頭暈、想吐症狀),去看了3次耳鼻喉科、1次神經內科、神經超音波檢查,都沒檢查出什麼問題來,就是說不要熬夜,開藥回家吃就沒再回過診。後來9月去日本喝了水果啤酒(5%低濃度)後出現心悸、胸悶、四肢麻木感還有起蕁麻疹的症狀,有去日本急診就醫,日本醫生開立的診斷書上寫的是睡眠不足、急性酒精中毒。回台灣後就去風濕過敏科檢查,醫生說我沒有特別嚴重的過敏原,檢查報告上也只有對蟑螂大便過敏而已😅沒什麼問題。自從從日本回來後,每個月就會1-2次出現心悸胸悶的症狀,去了2次急診做了心電圖,也說沒問題,然後也去看了心臟科,跟醫生說了我的症狀,只開藥給我吃跟讓我去做24小時心電圖(沒做),也沒再回診。今年1月因為感冒看了兩次耳鼻喉科,還有被傳染腸胃炎去看腸胃科。以上,以前從來沒有發生過,醫生都說沒什麼問題,也都沒有再回診過,這樣會很難核保甚至拒保嗎?有需要提供健康檢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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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理賠申請
意外傷害險關於「醫療費用」的條文解釋
有個意外傷害險條文文意想向各位請教: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IAN) 【傷害醫療保險金的給付(實支實付型)】 第六條 被保險人遭遇第一項所約定之保險事故而未以全民健康保險身分或未在全民健康保險指定醫院或診所接受治療,致其醫療費用未經全民健康保險給付分攤者,本公司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給付保險金。若其醫療費用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則按「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給付保險金。 同一次意外傷害事故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該被保險人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   本次意外和醫療費用在國外發生,收據也是自國外醫療院所。完全沒用到全民健保,當時健保也停保中,所以適用此段。 假設「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1萬。   我讀出的條文意思: 只要這些海外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後,超過1萬台幣,就給付1萬。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不超過1萬台幣,才打7折給付。 舉例而言,若醫療費用換算成台幣是9999,只能給付9999*0.7=6999; 若換算成台幣是10001,便不打折,直接給上限1萬台幣。   原因: 1. 因為第一個「醫療費用」和第二個「醫療費用」,是同樣4個字,是相同意思。 「醫療費用」就是「醫療費用」,就是「我的醫療花費」。「醫療費用」不是「醫療費用」打折的結果。   2. 寫的是「若其醫療費用超過」,而非「若其醫療費用按百分之七十的比率折算後,超過」。   3.「若其」在中文裡表示例外。這是在講第二句打7折的例外情況。     理賠專員的解讀: 「若其醫療費用超過」的「醫療費用」,是指醫療費用被打7折後的數字。 若打7折後超過「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才全額給付「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我已和專員就中文閱讀方面電話溝通過,但他還是堅持他的文意理解。 也因為理賠專員對文意的堅持,我雖然治病自費花超過限額,但會不足額理賠。   1. 想在這裡向各位高手詢問,請問就你們的經驗和條文閱讀,我對條文理解正確嗎? 2. 若我是對的,但專員仍堅持己見,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有什麼申訴之類的管道嗎? 我也擔心因為爭取權益,被保險公司秋後算帳,例如被單方面解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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