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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投保規劃
27護士女規劃第二家實支實付、特定處置、癌症/重疾/長照失能一次金
您好!目前想檢視一家人保單,醫療險都算很足夠,居多都繳滿了,目前缺少第二家實支實付、特定處置、門診手術、重疾/癌症/長照失能一次金。實支實付不希望像全球(XHB),保費繳滿75歲才啟動實支實付 .......爸爸:52歲,登山嚮導第4類,八年前體檢未過,血壓過高超過140(家中經濟主力)交通工具:汽車爸爸沒有在服用高血壓藥物、不就醫、不吃藥,最近兩個月就診紀錄是門診手術-白內障實支實付第一家國泰,現有醫療0萬意外3萬、缺少門診特定處置(保額0)、門診手術(保額0),想投保第二家副本理賠,沒有牽扯到健保227、3343條款、概括式、保證續保到85歲、保單內容包含「門診特定處置(保額0) 、門診手術(保額0) 、彈性可選擇實支實付 或 日額型」 請問條款內寫保證續保到85歲,那85歲以後還能投保嗎?請問實支實付保單內容有住院費用(手術+雜費)合併計算,這是好還是壞?推薦「終身長照失能」保單,經濟上能負擔!要有長照失能一次金!條款希望是11級80項推薦「重大傷/疾病、特定傷病」保單,無領取過重大傷病卡,要有重疾一次金!推薦「癌症」保單,內容要有基因檢測,癌症一次金!國泰保單,補足缺口0保額就好---媽媽:56歲,家庭主婦第1類,BMI23.2,3個月內體檢有通過,領取過重大傷病卡,想在加強第二家實支實付,媽媽部分重大疾病、特定傷病還能在買嗎?交通工具:機車重大傷病:類風性關節炎,需要服藥,一兩個月回診一次,非必要不會吃藥推薦「終身長照失能」保單,經濟上能負擔!要有長照失能一次金!條款希望是11級80項推薦「重大疾病保額62萬、特定傷病保額0、重大傷病保額0」保單,要有重疾一次金!疾病住院日額終身已經有1000元,「希望提高2000元」實支實付:第一家國泰,現有醫療10萬意外6萬,想投保第二家副本理賠、沒有牽扯到健保227、3343條款、概括式、保證續保到85歲、保單內容包含「門診特定處置(保額0)、彈性可選擇實支實付 或 日額型」  國泰保單,補足缺口0保額就好 ---我:27歲,護士第1類,BMI 22.8,一年內健保存摺有重鬱症輕鬱症紀錄,投保實支實付、重大傷病保單是否會被拒保?交通工具:機車精神疾病補充:重鬱症單一發作紀錄:20230109~0116伴有混合憂鬱情緒及焦慮之適應疾患:20230102輕鬱症:20230203~0822(<---最後就診日) 希望補強第二家實支實付(現有醫療10萬意外3萬),第一家國泰,保單內容希望沒有牽扯到健保227、3343條款、概括式、保證續保到85歲、保單內容包含「門診特定處置(保額0) 、彈性可選擇實支實付 或 日額型」 推薦「終身長照失能」保單,經濟上能負擔!要有長照失能一次金!條款希望是11級80項推薦「重大傷/疾病、特定傷病」保單,要有重疾一次金!健保存摺有憂鬱症紀錄,是否會被拒保?推薦「癌症」保單,內容要有基因檢測,癌症一次金!國泰保單,補足缺口0保額即可0保額部分是希望能補足的,感謝! 27歲女,精神疾病補充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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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投保規劃
關於憂鬱症理賠調閱病歷
本人今年2月因憂鬱症看診,醫生建議住院,因此住院了4週,現在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要求我停供住院期間的病歷摘要以及護理照護紀錄(護理照護紀錄病歷摘要上有寫到國中時因情緒低落夢遊就診過),因此保險公司現在要求我提供調閱病歷同意書,請問我可以拒絕提供嗎?(保險公司要求調閱的日期區間超過20年這樣是合理的嗎?)為什麼會想拒絕提供,第一個是擔心此次理賠被刁難不賠並且影響到事後所有保單契約的理賠,第二個部分是個人覺得即便我在國中曾經因為看過身心科,保險公司如何認定此次憂鬱症與國中的病歷具有連帶關係,我也是這次憂鬱症醫生說要住院我才知道我20年前看過身心科那一次,直到現在我仍然想不起來我有去看過,甚至我懷疑病歷日期有誤,因為我推算20年前那時候年紀的我正處於半工半讀工作極度忙碌沒有失戀沒有談戀愛沒有挫折不知道我自己是基於什麼情況看診。除了我遺忘的20年前身心科紀錄以外,我自己只有印象23歲之後確實有幾次有去診所看過身心科,都是單次就診拿藥,20年來總看診次數到現在不到10次,並且都是投保之後隔好幾年了。我的保單投保日期一個是20年已期滿目前附約繳費中,一個是終身醫療繳費16年了。如果保險公司覺得是既往疾病,一個憂鬱症的人可以多年都不看診不吃藥還或了快20年嗎?這些是我的疑問;因為此次申請理賠的關係加上我剛出院病情並還沒穩定已經焦慮到有點造成生活上的困擾,原本逐漸好轉的病情現在吃藥完還是蓋不住慌亂,問了業務,業務說此次理賠可能要耗至少一個月以上的時間,請有相關經驗的人分享,感謝您們附註:我擔心的是未來如果因為憂鬱症死亡或者住院或者重大傷病,保險公司都會以是既往疾病而不賠,但是我覺得當初買保險就是為了一份保障,如果之前有看過身心科,醫生說是憂鬱症,但是過程長達10年以上沒就診,當初投保前即便有就診紀錄也就一次或兩次,難道一次憂鬱症即便多年都沒看診了,相隔20年了以保險來說還是屬於既往症嗎?醫生如何以只看診一次兩次就判這個人憂鬱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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