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明台產險「實足守護の好險」個人傷害保險」相關文章
a9*********保險觀念
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各位好,我對於條文中的第五條不太懂條文如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第五條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三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 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 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訂立本附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前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本公司並應無息退還該超過部分之已繳保險費。前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前項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確定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非因第一項原因身故致本附約效力終止者,本公司按日數比例退還其未滿期保險費予要保人。問題大概如下這個險種假設我保100萬,則若出意外身故可領 100萬身故保險金,但若我身故時處於監護宣告時的狀態,則我只能領喪葬保險金100萬?因為條文後段有看到如果有保兩個類似(?)的保險,則喪葬費用好像會有些限制,那想問說如果沒有監護宣告的狀態下,我保多家意外險會有身故保險金的限制嗎? (例如我保三家各100萬,則意外身故可領300萬)以上感謝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
回應4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ma*****保單健檢
有舊保單想調配以及資產配置...但我想知道我還可以加什麼
我不知道可否1.6年投資型保單 季分紅或是月分紅  還是先定存3個月後再看看 目前利率3.6%美金2.壽險有必要嗎?目前是這樣家母過世母親有理賠120萬台幣和5萬美金左右的理賠,自己有200萬左右的現金1.1984/12月 38歲    目前在外商企業工作,每月月薪有55,000元 但扣除房貸約45,000 剩餘10,000元使用    工作保障14個月  稅務報稅會有112萬左右的報稅   公司每年約有8900美金    公司固定分紅28萬台幣2.每個月還會有固定現金流約5~10萬左右另外進帳  不用扣稅(期貨進帳還有兼差進帳)支出:繳交保費,一年約7萬 繳交車子保險費,一年約6萬每月房貸約45,000 元1.繳保費中 主約險別名稱: 真鍾心滿滿重大傷病 保險金額: 50萬元 投保始期: 2023-07-26 繳費年期: 20  2.繳保費中 主約險別名稱: 醫心康愛防癌定期 保險金額: 1萬元 投保始期: 2023-07-21 繳費年期: 30  3.已經到期終身 主約險別名稱: 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險 保險金額: 2,000元 投保始期: 1999-06-30 繳費年期: 20   4.已經到期終身 主約險別名稱: 鍾愛一生313 保險金額: 100萬元 ?投保始期: 1999-06-30 繳費年期: 20  5.繳保費中 主約險別名稱: 安順手術醫療終身 保險金額: 2,000元 投保始期: 2009-07-16 繳費年期: 20  6.繳保費中 主約險別名稱: 守護保本定期保險 保險金額: 1萬元 投保始期: 2007-07-25 繳費年期: 20 
回應12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Finfo 保險討論區

對保險有任何的問題,你可以在這裡詢問眾多專家的意見,若對回覆的用戶有興趣,可以點擊「傳送訊息」進一步跟他聊聊。

使用過程中 Finfo 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

我要發問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