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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保單健檢
安泰人壽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目前小弟有一個困擾的點..民國87年媽媽有幫我保了以下保單主約:安泰人壽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保額50萬附約:安泰人壽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PDR 保額50萬--------------------------------------------------------------------有兩個問題1.第一研究了一下主約安泰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其中裡面可以增加保額☆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繳費期滿之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百分 之二十給付「生存保險金」;以後每屆滿三週年而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 的百分之二十給付「生存保險金」 ☆ 本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體位係標準體者,倘本契約有下列二款情形之一時,要保人得於一 個月內向本公司申請增加本契約之保險金額,所增加之保險金額未超過原始訂約時保險金 額的百分之二十者,無須檢具健康聲明書且免體檢: 一、於本契約第五周年日或嗣後每屆滿五周年時。 二、被保險人結婚或其子女出生後之第一個本契約周年日。 今年我剛好適逢結婚生子及保單屆滿五周年,可以增加【60%】的保額,請問是不是要加好加滿?2.第二安泰人壽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PDR,讓我比較頭疼...這張保險業務說跟主約還本終身壽險一樣可以增加【60%】的保額 ,保額從50萬>>>80萬,增加30萬,需要繳費42,000元(繳一次而已),請問值得增加嗎?我知道這張是重大疾病險而非目前主流的『重大傷病險』,所以一直猶豫到底要不要花四萬多塊去增加30萬的重大疾病額度,還望專業人士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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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保單健檢
31歲男 疾病告知問題
今年請保經業務協助投保新光保險,在跟業務填保單資料時,有向保經業務告知體況如下:1.兩年多前在台南的醫院有因健檢發現肝功能GOT異常,追蹤診斷為中度脂肪肝,醫生有開降血脂藥治療,去年因工作搬家到台北,轉去台北的醫院追蹤,台北醫院的醫生診斷認為不需開藥追蹤,自行減重即可,因此未在繼續追蹤治療,去年健檢肝功能也有好轉(目前BMI在27左右)。2.今年從年初至今因腰痛(疑似椎間盤突出)已多次至台北的復健科診所電療復健。今年新光投保內容如下:新光WGA 100萬新光M4D 100萬新光U5 HS-10 (是第二家住院實支,第一家南山實支已有20萬手術雜費額度)近日成功核保後拿到保單發現,保經業務並未在健康告知頁面協助填入體況資料(告知頁面留白未填),由於自身覺得防癌險和意外險不足又想加保新光C2保額100萬、L6D保額3萬(第二家意外實支,已有南山意外實支4萬)及R1保額1000,這樣應在加保時填寫體况告知資料,還是先跟保險公司告知今年已經成功核保的保單其實有體況呢?另今年也有向遠雄投保防癌險,有告知遠雄前述的二項體况,遠雄照會需病歷才能核保,但由於人在台北,短期沒有去台南和台中的規劃,以致未能拿到醫院病歷供遠雄核保,導致被遠雄拒絕承保,請問這方面一定得跑一趟醫院拿病歷才能投保嗎?麻煩各位大大提供意見解惑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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