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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投保規劃
現有保單不足處補強請益
基本資料:一、性別:女二、年齡:28,無照顧家庭需求。三、職業/工作內容:行政人員/內勤四、保障需求:現有家人幫忙保的保單(安泰LES、PHB、AD&D、MR),之前問過從事保險業的朋友是叫我把安泰解約重保,但我覺得都繳完了砍掉重練好像怪怪的,比較想在現有保障下補足不足的部分。希望基本保障要有,醫療實支實付、癌症、重大傷病、失能、意外等,壽險依現階段需求可排在最後。五、現有保單(皆為87年購買):(1)安泰LES:身故、失能保險金:50萬;生存保險金:10萬。(2)安泰PHB:日額1000(最高給付180天)。87年購買。(3)安泰AD&D:身故保險金100萬;失能保險金(6級28項):50萬-100萬(65歲)。(4)安泰MR:傷害醫療保險金:3萬,若以全民健保身份:4.05萬(65歲)。六、預算:3萬左右/年。七、常用交通工具:捷運,不會騎機車。八、健康告知:    (1) 最近2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2) 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無    (3)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7日以上?無    (4) 是否已確知懷孕?如是,已經幾週?(女性回答)無    (5)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肝臟疾病/腎臟疾病/甲狀腺疾病/精神疾病)    (6) 過去1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胃部疾病/肝臟疾病/呼吸器官疾病/眼疾/婦女病)    (7) 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害?無    (8)(成人)BMI 是否未介於16.5至28之範圍(BMI=體重/身高^2)?否(BMI17)想請教可以如何加強保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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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保單健檢
希望增強缺少的保障規劃
更新先謝謝B1~5各位大大的建議, 調整一下內容:1.體況很好:只有小時候住院被保險公司退保,後來國小到現在25歲都沒有住院過2.最近理賠:18歲跌倒送急診3.BMI:17.54再補充保險年份+保額————-全部都是國泰,目前保單:1.住院醫療終身(JQ) 7513956597:25年期/89年投保/保額10002.鍾愛一生313終身(JO) 7513956627:25年期/89年投保/保額70萬2-1.防癌終身附約-個人型(AM1)3.新安心保住院醫療終身保險(E5) 9057637835:20年期/100年投保/保額10003-1.新全意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BH):1年期/100年投保/保額計畫M10:日額10004.新安順手術醫療終身保險(E6) 9057637878:20年期/100年投保/保額10004-1.特別處置健康保險附加條款(CO):20年期/100年投保/保額10005.新GO保障100定期壽險(K81) 9093596878:20年期/102年投保/保額100萬5-1.新全方位傷害保險附約-死殘(CF):1年期/102年投保/保額122萬5-2.新全方位傷害保險附約-住院日額(CG):1年期/102年投保/保額1000還有一個綁在媽媽身上的附約:6.達康101終身壽險 7528024160(主約是媽媽)6-1.全方位傷害保險-死殘(BO1):1年期/99年投保/保額61萬6-2.全方位傷害保險-住院日額(BP):1年期/94年投保/保額10006-3.全方位傷害保險-醫療限額(有社保)(BQ):1年期/94年投保/保額3萬近期開始工作,請媽媽提供之前幫我保的保險內容,但我對這方面知識較薄弱,還請各位專家幫忙檢視及推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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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投保規劃
實支實付補強相關問題
以下是我的實支實付保單內容:1.台壽HNRC - 計畫三2.中壽LEGORA - 4單位整體來說門診手術、雜費這一塊幾乎就是靠HNRC,如果想補強門診手術、雜費額度,並且預算不要拉太高的情況下,是不是只能加HNRD,然後降低中壽LEGORA?這麼做的情況會有什麼負面影響嗎?或是有其他建議呢 ?先謝謝各位回答另外我看全球XHB條款:第十二條【門診手術或門診特定診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被保險人因第五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於醫院或診所門診,接受附表三的手術或附表四的特定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門診手術或門診特定診療當日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該事故費用核付。門診手術或門診特定診療費用保險金每次最高給付金額,以不超過附表一所載其投保計劃之「門診手術或門診特定診療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被保險人所接受的手術,若不屬附表三「手術項目表」所載項目時,由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協議給付。被保險人所接受的診療,若不屬附表四之「門診特定診療項目表」所載項目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之責任。同一保單年度內,本公司給付之門診手術或門診特定診療費用保險金以六次為限。似乎不賠門診"雜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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