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第一金人壽美好安家定期保險(甲型) TLMA」相關文章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le**********理賠申請
眼健檢(無病)被醫師點散瞳導致眼睛長期失焦。理賠意外傷害險時,如下填可以嗎?
各位專家好! 欲補問舊文(https://finfo.tw/posts/14791)   請問申請意外傷害險(實支實付型)理賠時,如下填寫可以避免專員的誤解和來回溝通嗎?   事故經過: 年度眼科健檢(健檢,非因眼疾或不適就診)時,眼科醫生為了照眼底鏡點散瞳。點完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並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由點散瞳劑引起。點散瞳劑是動作,不是一種疾病)   事故地點: 年度眼科健檢的眼科醫生診察室   ------------------------------------------------- 年度眼科健檢(是健檢,非因眼睛不舒服或眼睛有病去看診)時,眼科醫生點散瞳(為了照眼底鏡)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接著整整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     我覺得符合意外傷害險(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理賠是因為: A. 非由疾病引起: 是醫生點散瞳引起的,「點散瞳是動作、不是疾病」。而且點完馬上開始失焦。 事後看2個國外眼科醫生,她們的醫療紀錄都支持長期失焦是那位醫生點散瞳引起的。有拿到另外2眼科醫師的紀錄佐證。   並無眼疾或眼睛不舒服而看診。是年度眼檢(在國外),就像年度身體健檢、年度婦科檢查、半年度洗牙,都不是有病去看的。   醫療行為事故可以是意外傷害事故: 「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修正後發布之函文,就「意外傷害事故」即已釋示「指非由疾…」,而未將全部醫療所致事故排除。(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98年度保險上字第3號https://www.careonline.com.tw/2019/04/anesthesia.html) B. 外來: 醫生點的 C. 突發: 點完散瞳馬上開始失焦   保單: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P.S. 此保單支付海外看病 P.S.1. 因為散瞳變質、過期,還是醫生點錯藥,我不知道。但我覺得也無關符合理賠。 P.S.2. 我的醫療險都要手術或住院才賠。 P.S.3 原醫師未明確承認醫療疏失。她電話中表示擔憂,以及我若有問題可以回來看看。 
回應8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ar**********保單健檢
31歲男 疾病告知問題
今年請保經業務協助投保新光保險,在跟業務填保單資料時,有向保經業務告知體況如下:1.兩年多前在台南的醫院有因健檢發現肝功能GOT異常,追蹤診斷為中度脂肪肝,醫生有開降血脂藥治療,去年因工作搬家到台北,轉去台北的醫院追蹤,台北醫院的醫生診斷認為不需開藥追蹤,自行減重即可,因此未在繼續追蹤治療,去年健檢肝功能也有好轉(目前BMI在27左右)。2.今年從年初至今因腰痛(疑似椎間盤突出)已多次至台北的復健科診所電療復健。今年新光投保內容如下:新光WGA 100萬新光M4D 100萬新光U5 HS-10 (是第二家住院實支,第一家南山實支已有20萬手術雜費額度)近日成功核保後拿到保單發現,保經業務並未在健康告知頁面協助填入體況資料(告知頁面留白未填),由於自身覺得防癌險和意外險不足又想加保新光C2保額100萬、L6D保額3萬(第二家意外實支,已有南山意外實支4萬)及R1保額1000,這樣應在加保時填寫體况告知資料,還是先跟保險公司告知今年已經成功核保的保單其實有體況呢?另今年也有向遠雄投保防癌險,有告知遠雄前述的二項體况,遠雄照會需病歷才能核保,但由於人在台北,短期沒有去台南和台中的規劃,以致未能拿到醫院病歷供遠雄核保,導致被遠雄拒絕承保,請問這方面一定得跑一趟醫院拿病歷才能投保嗎?麻煩各位大大提供意見解惑了,謝謝
回應8
ab**********保單健檢
26歲男 保單健檢+新保單規劃
板上各位好:先說明基本資料,如下:1.26歲 男2.職業:準律師(目前在服役)3.月收:1萬/月(替代役薪水)4.交通工具:機車、汽車5.債務問題:無6.體況:不抽菸2023年2月底有胃出血(判斷應該是2023年2月初確診吃止痛消炎藥導致)有出險170公分80公斤(有點過重)7.家族病史:母舌癌、淋巴癌、糖尿病8.保單希望方向:著重壽險(因為我有一些不動產、現金要預留遺產稅稅金500萬左右;父母不需要我養)意外+意外失能+意外實支醫療實支實付重大疾病險+防癌險 去年年底有朋友做中壽業務幫我保險保單如下(這張是我自己整理的),但當時我沒有研究保險,最近研究完越想越不對勁...沒有保障到壽險、實支有限制227、終身醫療保2張...但因為還是有人情壓力,所以不打算將中壽解掉,但部分改成這樣甚至可以的想把主約改成中壽樂高終身醫療(日額100) (LEGOAE) 但因為我對保險目前仍不夠熟悉想請問我今年出過那次險+有點過胖是能夠改成這樣的嗎?還是就建議我留新樂活終身醫(GNHRL)附約全改到這張下面然後把健康樂活終身醫(MAHUAA )解掉 再加上台灣人壽優體定期壽險的部分跟台灣人壽平準型定期壽險(附約) 20年期 (T02J1)哪個比較推薦? 或全球人壽這邊有個問題就是我中壽有保金康泰實支(LEGORA) 、超康泰實支(LEGOTA)是不是就算有雙實支導致無法買台壽(有看到他們只能當第二家)?那如果我把超康泰實支(LEGOTA) 先解掉再去保台壽應該就可以了?最後還有個問題就是因為有財產問題,想請問如果以財富傳承作為另一個保險規劃方向的話,是買哪種終身壽險較好呢?
回應15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Finfo 保險討論區

對保險有任何的問題,你可以在這裡詢問眾多專家的意見,若對回覆的用戶有興趣,可以點擊「傳送訊息」進一步跟他聊聊。

使用過程中 Finfo 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

我要發問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