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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投保規劃
現有保單不足處補強請益
基本資料:一、性別:女二、年齡:28,無照顧家庭需求。三、職業/工作內容:行政人員/內勤四、保障需求:現有家人幫忙保的保單(安泰LES、PHB、AD&D、MR),之前問過從事保險業的朋友是叫我把安泰解約重保,但我覺得都繳完了砍掉重練好像怪怪的,比較想在現有保障下補足不足的部分。希望基本保障要有,醫療實支實付、癌症、重大傷病、失能、意外等,壽險依現階段需求可排在最後。五、現有保單(皆為87年購買):(1)安泰LES:身故、失能保險金:50萬;生存保險金:10萬。(2)安泰PHB:日額1000(最高給付180天)。87年購買。(3)安泰AD&D:身故保險金100萬;失能保險金(6級28項):50萬-100萬(65歲)。(4)安泰MR:傷害醫療保險金:3萬,若以全民健保身份:4.05萬(65歲)。六、預算:3萬左右/年。七、常用交通工具:捷運,不會騎機車。八、健康告知:    (1) 最近2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2) 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無    (3)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7日以上?無    (4) 是否已確知懷孕?如是,已經幾週?(女性回答)無    (5)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肝臟疾病/腎臟疾病/甲狀腺疾病/精神疾病)    (6) 過去1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胃部疾病/肝臟疾病/呼吸器官疾病/眼疾/婦女病)    (7) 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害?無    (8)(成人)BMI 是否未介於16.5至28之範圍(BMI=體重/身高^2)?否(BMI17)想請教可以如何加強保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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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理賠申請
眼健檢(無病)被醫師點散瞳導致眼睛長期失焦。理賠意外傷害險時,如下填可以嗎?
各位專家好! 欲補問舊文(https://finfo.tw/posts/14791)   請問申請意外傷害險(實支實付型)理賠時,如下填寫可以避免專員的誤解和來回溝通嗎?   事故經過: 年度眼科健檢(健檢,非因眼疾或不適就診)時,眼科醫生為了照眼底鏡點散瞳。點完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並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由點散瞳劑引起。點散瞳劑是動作,不是一種疾病)   事故地點: 年度眼科健檢的眼科醫生診察室   ------------------------------------------------- 年度眼科健檢(是健檢,非因眼睛不舒服或眼睛有病去看診)時,眼科醫生點散瞳(為了照眼底鏡)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接著整整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     我覺得符合意外傷害險(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理賠是因為: A. 非由疾病引起: 是醫生點散瞳引起的,「點散瞳是動作、不是疾病」。而且點完馬上開始失焦。 事後看2個國外眼科醫生,她們的醫療紀錄都支持長期失焦是那位醫生點散瞳引起的。有拿到另外2眼科醫師的紀錄佐證。   並無眼疾或眼睛不舒服而看診。是年度眼檢(在國外),就像年度身體健檢、年度婦科檢查、半年度洗牙,都不是有病去看的。   醫療行為事故可以是意外傷害事故: 「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修正後發布之函文,就「意外傷害事故」即已釋示「指非由疾…」,而未將全部醫療所致事故排除。(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98年度保險上字第3號https://www.careonline.com.tw/2019/04/anesthesia.html) B. 外來: 醫生點的 C. 突發: 點完散瞳馬上開始失焦   保單: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P.S. 此保單支付海外看病 P.S.1. 因為散瞳變質、過期,還是醫生點錯藥,我不知道。但我覺得也無關符合理賠。 P.S.2. 我的醫療險都要手術或住院才賠。 P.S.3 原醫師未明確承認醫療疏失。她電話中表示擔憂,以及我若有問題可以回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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