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富邦產物「新十全兒童照護升級版」意外傷害專案」相關文章
ny********保單健檢
33歲女,醫療保單健檢(及美元保單運用請教)
{現有保單}---國泰---- .富貴年年終身壽險(98年已繳清):身故或殘廢保險金100萬 .防癌終身險 (98年已繳清) : 癌症身故:60萬、罹患癌症:12萬 、癌症住院:4000/日、癌症出院在家醫療:2000/日、癌症手術:6萬/次 、防癌門診:2000/日 .安心保住院終身醫療險(118年繳清):住院日額:1000元 ---新光 ---- .美富一生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110年已繳清;預定利率:2.75%、宣告利率:3.5% ).美利雙喜外幣利率變動型終身還本保險(112年已繳清; 預定利率:2.5%、宣告利率:3.2% )---遠雄 ----.超好心殘廢照護終身險HU1:保額100萬 ---台灣---- .新住院醫療險(85) (HNRC):計畫三.長安傷害險:保額100萬.年年平安傷害醫療險(乙型):保額3萬---全球 ----.加倍醫靠終身醫療(PHB):保額1000元 ************************************************************************************************想請教1. 目前想在現有的主約下,加一個實支實付(變雙實支實付),全球的XHB如何,或有推薦其他的嗎?2. 目前一年還要負擔6萬多保費,預算有限,我應該要先再加強重大傷病險 or防癌險 or失能險呢?有推薦的保單或有其他建議嗎?3. 兩份美元保單(6年期,各繳約2.5萬美元),目前都已經繳完,我不是很了解該如何運用,例如:一直放著還是該解約? 何時解約拿回現金好?拿回現金後買美股VTI、VOO之類會比較好?體況:110年做過子宮肌瘤腹腔鏡手術,化驗良性,後續持續有定期追蹤,直到今年上半年回診時,有再長一顆3公分子宮肌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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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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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投保規劃
實支實付主約選擇(更新)
目前沒有實支實付的保險,瞭解完相關資訊後,主要選擇這兩張:◆ 全球人壽實在醫靠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XHB) >>概括式、副本理賠、沒有227限制、保證續保到80歲、保障範圍廣,能夠理賠門診手術◆ 中國人壽金康泰住院醫療限額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LEGORA) >>概括式、正本理賠、有227限制、保證續保到80歲、雜費額度高-----------------想詢問板上大大:1.每個人最多只能有3張實支實付,之前有查到一些保單寫,如果是第一家是正本理賠,如果是第二家可以接受副本理賠,請問這是指購買順序,還是理賠順序呢?2.那全球人壽是副本理賠,中國人壽需要正本理賠,購買順序上有需要注意先買哪一個嗎?3.實支目前是想買這兩個搭配,但不知道要搭什麼主約比較好,比較希望主約也可以補足一些保障,不是為了附約湊一個主約的,目前已有壽險及癌症險,還想補意外險,但意外險好像很少有主約的,不知道大大們有沒有比較建議的主約搭配---------更新 -----------目前已有保障如下:24歲 女◆  南山年年春還本終身保險087.03 ALES 保額50萬◆  南山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 CR 保額5單位◆  南山住院費用給付保險附約084.03  HIRE  保額2千◆  南山手術醫療保險附約 084.03 SIR 保額2千 ◆  南山新金美滿還本終身保險 087.1 2 NTLE 保額50萬◆  團險全球人壽 投保等級4團體一年定期壽險團體一年傷害保險 團體一年醫療限額傷害保險 團體一年重大疾病保險(甲型) 團體一年期醫療給付健康保險 團體骨折未住院傷害 保險附加條款 團體一年癌症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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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理賠申請
(拒賠) 新安東京海上-公共意外責任險-拒賠 (停車場車道號誌故障造成之意外)
【事發經過】: 6/5社區停車場號誌故障,導致機車道往上及往下皆為綠燈(機車道為單車道)家母從B1往上騎(此時綠燈,B1監視器有錄到)發現車道上有機車往下騎過來(1F監視器有錄到往下騎)緊急煞車後重心不穩造成自摔(沒有車碰車)造成髖關節骨折開刀並住院一陣子 【管委會回覆】: 事故發生當時,經傷者陳述為依照社區機車道指示燈,當時顯示為綠燈階段,因此才會駛入車道, 然經入口處住戶陳述駛入機車道當下指示燈也顯示為綠燈, 所以才會駛入機車道。 管理中心依據雙方說詞, 再次驗證確認為出入口燈號未即時轉換, 為此社區委由弱電廠商進行檢修, 確認為機車入口壓線訊號無法傳輸至B1控制箱, 回報管委會後於6/8日緊急搶修。 【保險公司回覆】: 您好因本保單條件為被保險人因經營本保險契約所載之業務, 於載明之經營業務處所, 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 致第三人體傷或財物損失, 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而受賠償請求時, 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1.若是車道爭搶狀況,應由傷者向對方車主求償而非向管委會求償 2.若是傷者自己沒站穩導致跌倒,損失應該是傷者自己負擔而非由他人賠償 針對此案事故內容尚不屬於保單承保範圍 事故原因還是要追究原本發生的狀況 從監視器畫面而言,此事故並非指示燈故障導致跌倒事故 其原因推斷較有可能是傷者車輛不穩,不慎摔倒受傷 沒有異物造成傷者受傷,難以認定屬於管委會之責 因本保單屬於責任保險,若無明確事證是由管委會所致並無法啟動保單賠償 除非該案由傷者提告管委會,並經法院判決認為管委會有責任 才會屬於保單理賠範疇 【備註】: 請問保險公司的拒保理由是否合理? 若有理,小弟會接受。 若不合理,我能有怎樣的救濟方式?謝謝各位版友。 拒賠理由「此事故並非指示燈故障導致跌倒事故」 我看老半天不知道什麼意思 意思是除非指示燈砸到家母造成跌倒,才會理賠。 而號誌異常造成的間接意外,不賠。 是這樣的意思嗎? 意思今天是家母自己無故隨便亂停車, 又自摔跌倒,與指示燈故障無關,所以不賠。 我只是一個平凡人,怎麼想都覺得怪怪的。 還說要我們去告管委會,法院判定管委會有疏失才會賠 管委會給保險公司的說法都已經承認是燈號有異常 (這點我倒覺得社區管委會不推責並誠實告知給予肯定) 但保險公司直接說社區無責不賠, 還要我們去告社區、告住戶。 不是什麼很大的金額,想聽聽各位怎麼看, 再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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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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