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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投保規劃
25歲新鮮人保單規劃建議
補充:入職體檢熱騰騰~~~ 健康體,沒有天生疾病這是小時候家人幫我保的保單,20年期都保完了~~目前只有續繳一年期的附約。我保單上的附約是DR不是DR2A (只要繳230,不是580),但在試算表上找不到這個赴約,但保單內容應該差不多,所以我暫且用DR2A表示??另外補充,目前這張保單是被併購到中國人壽那邊。現有保單 :今年剛進入職場,有收入所以想補足自己的保障。目前的想法是拉高意外險的保障額度以及拉高重大傷病險的保障(順便補足癌症保障)~下面是目前規劃的保單 :image.png 44.77 KB現有的規劃內,沒有組成家庭的打算,除了30餘萬的學貸外沒有其他牽掛。因此,我的規劃是以萬一意外事故死亡,能留一筆錢給家裡。由於還有兩個兄弟,扶養長輩的風險可以轉嫁給他們。會規畫意外身故落在500萬是為了讓他們有頭期款買房子(他們都有穩定工作,負擔房貸應該沒問題),如此一來便能保障到家中長輩的後期人生。重疾(癌症)規劃約150~200萬是想說如果在擁有這筆錢治療的期間依舊無法康復至能正常生活、工作的狀態,應該也半死不活了,到時會選擇安樂死。目前在思考的是,是否需要再增加一支實支實付。現在看起來保障較低,猶豫的點是認為除了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事故住院的需求比以往低很多。想了解各位前輩的看法~image.png 27.89 KB另外,還有考慮是否增加失能的保障。猶豫地點在於我沒打算有小孩甚至組成家庭的打算,原生家庭能夠靠兄弟承擔,而重度殘障的話,我會想選擇直接安樂死,就不會有殘障照護的需求。如果各位前輩有其他建議想法,歡迎跟我討論~~謝謝!!!補充 : 安樂死會去國外~錢會先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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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投保規劃
請問我的保單附約可理賠什麼
第一點、保單有明確記載:請擇一勾選欲加於主契約1、2、31:金安心個人傷害保險附約2:平安定期壽險附約3:十一住行失能照顧保險附約並有規定未勾選則視為附加於主契約1而保戶64歲,年繳的保費是23904,因此保戶繳的ˇ,比正常的保費,還要多繳1264元,因此多繳的,保戶可合理的認為這就是附約的保費,不然保戶為何要多繳1264元第四點:【重大傷病險】只要被保險人初次罹患疾病,並取得健保署核發非屬除外項目的「重大傷病證明文件」,或「區域醫院」層級以上的醫療院所開立重大傷病診斷書、病歷摘要或其他足以證明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之證明文件,就能申請理賠。保障的範圍最廣,包括22大類、300多項的疾病。第五點:保戶心肌梗塞是意外事故所造成、且不是內在原因的理由,保戶在這之前並沒有跟心臟有關的任何就醫記錄,因此可排除內在原因造成,而符合「外來事故」的理由,保戶是在睡覺的時候突然胸痛(即俗稱的「意外事故」事故的發生具有外來性、偶然性,而不可預見,基本上都算是意外險的承保範圍。🙋🏻‍♀️只要不屬於 「器官老化」、「疾病」及「細菌感染」這 3 種,即為「外來事故」。第六點:附表一 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第6項:胸腹部臟胸腹部臟器機能障害:6-1-4 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祇能從事輕便工作者。屬於 第7 級 ,應理賠100萬的40% 第七點、而勞保失能給付表第5項、心臟遺存失能如果符合心臟機能損害分類標準第三、四度,並經核子醫學檢查測得左心室射出分率≦25%,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普通給付日數440日第6項:因冠狀動脈心臟病,心臟移植或心室輔助器植入者-普通給付日數440日第八點:理賠項目意外給付意外失能理賠金額: 100萬 (乘以失能等級表之係數)因意外導致失能時按照失能等級表給付意外住院日額一般病房: 2,000元 (每日、次限180日)加護病房一天4000.因以上理由及證明,保戶認為保險公司需再理賠保戶,第7級的失能保險金40萬.還有意外住院日額一般病房2000元,加護病房4000元,而保戶之住院7天,有4天是加護病房,應理賠普通住院三天6000元,加護病房4天16000元=22000元,因之前保護只拿到,所以還需理賠保戶22000元的意外住院保險金,共需再理賠保戶4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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