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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保單健檢
安泰人壽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目前小弟有一個困擾的點..民國87年媽媽有幫我保了以下保單主約:安泰人壽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保額50萬附約:安泰人壽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PDR 保額50萬--------------------------------------------------------------------有兩個問題1.第一研究了一下主約安泰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其中裡面可以增加保額☆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繳費期滿之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百分 之二十給付「生存保險金」;以後每屆滿三週年而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 的百分之二十給付「生存保險金」 ☆ 本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體位係標準體者,倘本契約有下列二款情形之一時,要保人得於一 個月內向本公司申請增加本契約之保險金額,所增加之保險金額未超過原始訂約時保險金 額的百分之二十者,無須檢具健康聲明書且免體檢: 一、於本契約第五周年日或嗣後每屆滿五周年時。 二、被保險人結婚或其子女出生後之第一個本契約周年日。 今年我剛好適逢結婚生子及保單屆滿五周年,可以增加【60%】的保額,請問是不是要加好加滿?2.第二安泰人壽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PDR,讓我比較頭疼...這張保險業務說跟主約還本終身壽險一樣可以增加【60%】的保額 ,保額從50萬>>>80萬,增加30萬,需要繳費42,000元(繳一次而已),請問值得增加嗎?我知道這張是重大疾病險而非目前主流的『重大傷病險』,所以一直猶豫到底要不要花四萬多塊去增加30萬的重大疾病額度,還望專業人士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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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保險觀念
取消除外又要填健康告知書???
想請問各位專家們,取消除外時為何又要填寫告知書?就我所知,在過了保險的等待期後,而產生的病狀是要理賠的。因之前投保時有一項除外,最近取得已完全康復診斷書(其實之前在這一項病後的一個禮拜就已經完全康復了。只不過因之前疫情爆發後,沒有去回診要診斷書。直到兩年後的這幾天才回去請醫生開診斷書)。Anyway,現在要繳交診斷書要取消排外,卻又要填健康告知書。這樣不就都保險公司穩贏的。只要你要做變動,就要填此書,藉機發現新病狀又排外。這樣無限的循環。因為前陣子去看了病(白斑),到時又搬出要誠實告知。我看了除外條件的條款,除外責任原因指的是被保人因故意行為如自殺、酒駕;犯罪行為如偷竊、搶劫;及使用毒品三類原因致使的疾病或傷害而接受治療者,保險公司不負理賠責任。 除外責任事故部分範圍較大,包含常見的美容手術、外科整形、天生外觀畸形、健康檢查、療養、養老、戒毒、非以直接診治病人目的、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人工受孕、不孕症、絕育手術等。 但這我都沒有啊。而且健康告知書裡面所有的項目我都沒有啊。然後在最後又留了一個自己要填得空格,補足上面沒有提到的。幾乎等於是只要身體有小狀況,連感冒都不放過的感覺。而且這白斑是我在保了兩年後最近才去看病才發現的。也不是帶病投保啊(並不是已在疾病與既往症啊)。所以到底我該如何做呢?要填最下面那個空格嗎?謝謝! 我也查過了,白斑並不會造成其他健康問題啊。而且只是一小搓而已,不仔細看還看不出來。我有別家的保險,之前只要繳交康復診斷書就取消了。為何還有其他家像我說的要這樣呢?還有白斑保險有理賠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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