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南山人壽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乙型)」相關文章
li*********投保規劃
安聯、安達失能險選擇請益
(文長,有看完的版友我會非常感謝你!)各位版友和保險業者大家好,考量自己二等親家族病史與發病時間(60 歲前),我和體況健康的家人決定加保失能險,確保 55-65 歲退休前有「疾病失能」保障。目前安聯、安達兩者在選擇。自行做了分析,但不確定評估方向是否錯誤?思路錯誤?條款認知錯誤?猶豫了非常久,很耗神 😵‍💫,想請大家幫忙看看,盡管指教或給予建議 🙏!* * *首先,考量自身現階段的保障需求,期望額度:一次金 500 萬,月扶金 ≥ 3 萬比較標的的搭配如下:📍安聯:主約使用壽險(萬世福 + 定壽),預計第一年末減額繳清壽險、取消定壽📍安達:主約使用後收型投資型保單(天生贏家)* * *>>> 目前個人評估後,可能會買安聯(主要考量給付條件和保障額度)但怕自己搞錯,所以放上個人評估的比較表、想法,希望各位版友指教 😣!1. 壽險:安聯 > 安達(1) 因為我目前沒有高額壽險需求,所以認為後續確定需求後,再買定期壽險轉嫁風險即可- 約 8-10 年後才可能有房/車貸,我不生小孩;家人五年內應該不會有小孩- 皆不需要支付長輩扶養費,重點是自己生病不想動用到長輩/配偶的退休金(2) 壽險的錢可先分配給投資2. 失能險給付條件:安聯 > 安達(1) 因為我擔心安達判定失能後 180 日的等待期現金流與身故風險,所以覺得安聯認定就可給付應該比較安心 (?)(2) 沒有 2~6 級失能豁免需求,考量重大疾病、癌症用重大傷病等保險轉嫁3. 失能一次給付金:安聯 = 安達兩者理賠金額與方式都相同4. 失能月扶金:安聯 > 安達(1) 雖然項目上 安聯 < 安達 的項目比較多,但給付月數對我來說可能比較重要(2) 安聯給付月數不會按比例有月數差異,都是 180 個月(15 年內)(3) 給付期間內身故的話(按家族經驗滿有可能的),安聯可以拿到較高月數的月扶金彌補生前醫療開銷(4) 兩者皆有保證續保,但安達「附贈的失能附約」不保證續保風險有點高 (?),先當作沒有 😔5. 總保費成本:安聯 (較貴) < 安達 (較便宜)我預計至少保障到 55-65 歲,後續靠理財的資產自負失能風險,推算後安達確實很吸引人 🫠* * *以上是我的自我評估,希望大家指正、給予建議!先感謝各位版友與保險業的專家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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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
ro********保單健檢
33歲男保單健檢(解約部分、增加癌症一次性)
您好想各位強人因為小時候我家人有給我相關保險了2016之後敝人有再補足一些缺口檢視完發現有些新光和國泰兩份實支實付正本理賠問題想解約掉一個正本,目前想解掉新光安心住院保險附約 、綜合醫療保險特約 兩個另外想說可以再加防癌一次性給付有考慮全球XCC這樣看起來還有什麼需要刪減或缺口的嗎?新光人壽(保險日期:2000-01) 新光人壽傳家寶終⾝還本壽險 10萬(20年)平安意外險 50萬安心住院保險附約 HS-10意外傷害醫療(新) 3萬綜合醫療保險特約 1000元-----------------------------------金寶貝終身還本壽險 10萬(21年)----------------------------------- 防癌健康終身壽險 100萬(15年)國泰人壽 (保險日期 2012-06)國泰人壽新安順手術醫療終身保險 E6  1000元(20年)-----------------------------------  國泰人壽新安心保住院醫療終身保險 E5 1000元(20年)三商美邦人壽 (保險日期 2016-08)三商美邦人壽心安久久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XAD  4.5萬(20年)宏泰人壽(保險日期 2020-10)宏泰人壽扶佑一世失能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DCH 50萬(20年)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HSA 計畫三35萬全球人壽(保險日期 2020-10)全球人壽醫卡照85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 DCB 20萬(30年)全球人壽醫卡照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 XDC 100萬全球人壽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XHR (計畫五雜費1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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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投保規劃
[新投保] 34歲男,求保單規劃與業務建議
目前由於2019有動過腦部腫瘤手術 (良性)故30歲後皆無規劃相關保險,現有富邦業務建議投保高額壽險Cover目前參考版上規劃以及PTT上的討論,初步搭配如連結,再麻煩各位大大協助檢視,小的會再聯繫您們進行後續投保,謝謝一、性別:男 二、年齡:34 三、職業/工作內容:科技業(辦公室)四、保障需求:防癌/意外/失能/實支 五、保費預算:3~4萬/年 六、健康告知: (1) 最近2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定期洗牙(補蛀牙*1) (2) 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無 (3)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7日以上?     2019 良性腦腫瘤  (4)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肝臟疾病/腎臟疾病/甲狀腺疾病/精神疾病)     否 (5) 過去1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胃部疾病/肝臟疾病/呼吸器官疾病/眼疾/婦女病)     否(6) 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害?否 (7)(成人)BMI 是否未介於16.5至28之範圍(BMI=體重/身高^2)?否 七、常用交通工具:汽車 八、預計規劃:防癌/意外/失能/實支  九、現有保險:無 https://finfo.tw/assortments/246ab0733ecf9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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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理賠申請
眼健檢(無病)被醫師點散瞳導致眼睛長期失焦。理賠意外傷害險時,如下填可以嗎?
各位專家好! 欲補問舊文(https://finfo.tw/posts/14791)   請問申請意外傷害險(實支實付型)理賠時,如下填寫可以避免專員的誤解和來回溝通嗎?   事故經過: 年度眼科健檢(健檢,非因眼疾或不適就診)時,眼科醫生為了照眼底鏡點散瞳。點完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並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由點散瞳劑引起。點散瞳劑是動作,不是一種疾病)   事故地點: 年度眼科健檢的眼科醫生診察室   ------------------------------------------------- 年度眼科健檢(是健檢,非因眼睛不舒服或眼睛有病去看診)時,眼科醫生點散瞳(為了照眼底鏡)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接著整整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     我覺得符合意外傷害險(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理賠是因為: A. 非由疾病引起: 是醫生點散瞳引起的,「點散瞳是動作、不是疾病」。而且點完馬上開始失焦。 事後看2個國外眼科醫生,她們的醫療紀錄都支持長期失焦是那位醫生點散瞳引起的。有拿到另外2眼科醫師的紀錄佐證。   並無眼疾或眼睛不舒服而看診。是年度眼檢(在國外),就像年度身體健檢、年度婦科檢查、半年度洗牙,都不是有病去看的。   醫療行為事故可以是意外傷害事故: 「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修正後發布之函文,就「意外傷害事故」即已釋示「指非由疾…」,而未將全部醫療所致事故排除。(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98年度保險上字第3號https://www.careonline.com.tw/2019/04/anesthesia.html) B. 外來: 醫生點的 C. 突發: 點完散瞳馬上開始失焦   保單: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P.S. 此保單支付海外看病 P.S.1. 因為散瞳變質、過期,還是醫生點錯藥,我不知道。但我覺得也無關符合理賠。 P.S.2. 我的醫療險都要手術或住院才賠。 P.S.3 原醫師未明確承認醫療疏失。她電話中表示擔憂,以及我若有問題可以回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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