錠嵂保險經紀人
sh******投保規劃
請問新光人壽新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L1D)
這條規定,看了好幾版都有: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醫院或診所治療者,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給付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但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但超過一百八十日繼續治療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治療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係者,不在此限。前項同一次傷害的給付總額不得超過保險單所記載的「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以上我的理解是:「每次」計算額度,額度是針對每一次不同的意外事故獨立計算,並非年度總上限。如果在同一次意外的 180 天內進行治療,都算在同一次額度中。若事故日期為 2025 年 7 月,而於 2026 年 3 月提出申請時已達給付上限,則無論是否已超過 180 天,都無法再就同一次事故申請後續費用,因為該事故的理賠額度已經用盡。以本例來說,事故發生於 2025 年 7 月,即使之後經過半年(2026 年 1 月)或更久如2026月8月,再提出相關費用申請,仍不會獲得核准,因為同次事故已達理賠上限。除非日後同一部位再次發生新的事故,且經認定與前次事故無關,才會視為另一獨立事故,並重新計算可申請的理賠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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錠嵂保險經紀人
er***********保單解約
請問大家我的保費是否過高卻保障不足
因為還是學生時期家人透過認識的朋友幫我投保,我當時沒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不明白自己的權益。直到近幾年出社會後想到以後要開始負擔保費才發現保費高的嚇人,心裡好像壓了一塊大石頭覺得很沈重。有先上網查詢關於國泰的保險內容,其實是花大錢保小風險,特別是實支實付實際理賠金額很可能面臨不夠用的風險。讓我焦慮到晚上都睡不好,也不敢花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又想到花了那麼多錢以後真的生病可能還不一定有保障,真的覺得壓力好大,每天想到就很想哭。而且我現在的體況也不比先前,近幾年有過乳房纖維囊腫(良性已取出),甲狀腺水泡0.4公分(抽血驗甲狀腺偏低,未服藥),就算保單要打掉重來也有可能面臨拒保的狀況,根本被卡死在現況進退兩難。所以想上來請教我的狀況是否還有調整的空間,以下是我的保單跟繳費情況,想拜託各位大大提供我建議。另外我還有個弟弟他的保單跟我一樣,不過他還多了我一個長照險,且未有體況問題,請問他的可以建議怎麼調整呢?1.國泰人壽 三倍醫靠住院醫療定期 (保額10萬)    投保始期:110-07-07 已繳:5/20S__37740550.jpg 249.82 KB2.國泰人壽  新真安順手術醫療終身(保額1000元)    投保始期:105-12-22 已繳:10/20 3.國泰人壽 新真安心住院醫療終身(保額1000元)    投保始期:105-12-22 已繳:10/20      以下是附約:4.富邦 醫保安重大傷病終身健康保險(保額10萬)   投保始期 113-05-28 已繳:3/20image.png 30.57 KB5.富邦 醫保安重大傷病終身健康保險(保額100萬)    投保始期 113-08-04 已繳:3/20 image.png 14.62 KB6.富邦 富邦人壽新詠馨長期照顧終身壽險 (保額1萬)   投保始期 112-05-28 已繳:4/20     這個是弟弟的保險↓image.png 24.03 KBimage.png 14.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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錠嵂保險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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