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有興趣
請問該附約條款裡某一條款

‘’……但主契約因非屬「身故」之保險事故或符合完全失能並理賠完全失能保險金或累……不在此限‘’

XCD原則上可繳付到期滿為止,除非遇到以上除外條款而XCD失效,也就是說如果以目前大家推的FI5當主約,也就是用壽險主約是不影響XCD附約,不知這樣解釋是否正確,煩請大家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