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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南山人壽團體職業災害給付保險A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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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團體職業災害給付保險 A
身故保險金、殘廢保險金、職業傷病補償保險金及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
保險公司免費申訴電話:0800-020-060
傳真:412-8886
電子信箱〈E-mail〉:NS-Service@nanshan.com.tw
(100.10.03)(100) 10001 號函
(106.05 .02)(106)南壽研字第 129 號函
第一條 保險契約的構成
本保險單條款、附著之要保書、被保險人名冊、批註及其他約定書,均為本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契約)
的構成部分。
本契約的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的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的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
解釋為原則。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契約所稱「要保人」是指要保單位。
本契約所稱「被保險人」是指本契約所附被保險人名冊內所載之人員。
本契約所稱「團體」是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而組織之下列之一團體
一、有一定雇主之員工團體。
二、依法成立之合作社、協會、職業工會、聯合團體、或聯盟所組成之團體。
三、債權、債務人團體。
四、依規定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軍人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依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
規定參加退休金計畫之團體。
五、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所組成之團體。
六、凡非屬以上所列而具有法人資格之團體。
本契約所稱「勞保局」係指勞工保險局,日後如勞工保險條例等相關法令有所變更,則指辦理勞工保險業
務之機構。
本契約所稱「職業災害」是指被保險人由於其所任職就業場所之建築物、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
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而致被保險人身故、殘廢、傷害或疾病之事故,且其他
由勞保局審定為職業災害之事故,且已由勞保局予以給付者。
本契約所稱「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是指要保人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薪資之認定標準,實際為被保險人向
勞保局投保勞工保險並記載於本契約之金額。
本契約所稱「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是指要保人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有關「工資」之定
義及解釋所核計並向本公司投保之金額。
本契約所稱「平均月投保薪資」是指「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依勞基法有關「平均工資」定義所核定
之金額。
本契約所稱「指定醫院」係指勞保局自設或特約醫院。
第三條 保險期間的始日與終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以本契約保險單上所載日時為準。
第四條 保險證或保險手冊
本公司應發給每位被保險人保險證或保險手冊,載明被保險人姓名、保單號碼、保險範圍、保險期間、職
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及本公司服務電話。
第五條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第二條約定之職業災害,致其身故、殘廢、傷害、疾病或不能工作
時,本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第六條 身故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職業災害致成身故者,並經勞保局核定應給付喪葬津貼及
遺屬津貼時,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之差額,一次給付身
故保險金四十五個月。
受益人領取身故保險金後,其保險效力終止
第七條 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第二條約定的職業災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
治療效果,經指定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經勞保局核定給付失能給付者,本公司依其審定之失能給付標
準日數,每日按「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之差額的三十分之一計算,一次給付殘廢
(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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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
被保險人領取殘廢保險金後無法繼續從事任何工作者,其保險效力終止。
第八條 職業傷病補償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第二條約定的職業災害不能工作,以致未能領取原有薪資,正在治療
中,經勞保局核定應給付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者,本公司自該被保險人醫療期間不能工作之日
起,按該被保險人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因同一事故勞工保險傷病給付金額之差額每月給付職業傷病補
償保險金,但給付期間最長以二年為限。
第九條 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第二條約定的職業災害,且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指定醫
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符合第七條殘廢保險金給付標準,並領有勞保局之職業傷害補償
費或職業病補償費者,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之「平均月投薪資」之金額一次給付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四
十個月。
被保險人領取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後,其保險效力終止。
第十條 保險費的計
本契約的保險費係按下述方式及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最近頒布之「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為
基礎計算,但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或「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的增減而致
保險費有增減時,要保人與本公司應就其差額補交或返還。
一、「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凡超出「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額度之部份乘以超過勞保月投保薪資保
險費率。
二、「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相當於「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額度之部份乘以等於勞保月投保薪資保
險費率。
第十一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點交付,本公
司並應交付憑證。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半年繳者,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
間;月繳或季繳者,則不另為催告,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約定受領保險
費時,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
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由給付保險金內扣除本契約該被保險人欠繳保險費。
第十二條 告知義務與本契約的解除
要保人在訂立本契約時對於本公司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
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契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
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被保險人於要保人申請投保或加保時,對於本公司的要保書書面詢問的告知事項應據實說明,如有為隱匿
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的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本公司對於危險的估計者,本公司得解除該被保險人
部分之保險契約,其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但危險的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的事實時,不在此限。
前二項解除權,自本公司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的資格
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時,必須受僱於要保人,實際從事工作以獲得勞基法所定義及解釋之「工資」,且於
本保險有效期間內已參加勞工保險且該保險仍繼續有效者。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的異動
要保人因所屬人員異動而申請加保時,應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自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起開
始生效,如通知起保日期在後,則自該起保日零時起生效。
要保人因所屬人員離職、退休或其他原因而退保時,應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被保險人資格
自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起喪失,如通知退保日期在後,則自該退保日零時起喪失,其保險效力終止
第十五條 契約的終止
本契約在被保險人人數少於五人時或少於有參加保險資格人數的百分之七十五時本公司得終止本契約,
並按日數比例返還未滿期之保險費。
保險契約的效力自通知到達之翌日零時起終止。終止前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要保人得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終止本契約,本公司將按日數比例返還未滿期之保險費予要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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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非因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事故身故致該被保險人部份之保險契約效力終止時,本公司將按日數比
例返還未滿期之保險費予要保人。
第十六條 危險變更的通知義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由於工作場所、設備、業務種類或其他變更,致危險有顯著增加時,要保人應於知悉後
兩週內通知本公司,要保人怠於通知時,對本公司因此所受的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本公司接到前項通知後三十日內,得根據危險增加的程度要求增加保險費或將本契約終止。
危險顯著減少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得要求本公司重新核定保險費。
第十七條 投保薪資變動的通知義務
被保險人的「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或「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如有變動時,要保人應即時以書面通
知本公司。
本公司於接到前項通知後應自「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或「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變動之日起依第十
條約定重新計算應交付之保險費。
要保人如怠於為前項通知而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得就其變動後產生的實際結果,依下列各款處理:
變動後的「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經核計本公司的保給付增加
本公司對該增加部分,不負給付責任。
變動後的「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經核計本公司的保給付減少
本公司依其減少後的給付金額予以給付。
三、因第二款變動致要保人溢繳保險費時,本公司退還其溢繳部份之保險費。
第十八條 資料的提供
要保人應保存每位被保險人的個別資料詳錄該被保險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出生日期身分明編號、
勞工保險月投保薪資、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保險終止日期,以及其他與本契約有關的資料。
要保人應依本公司的要求,提供前項資料。
第十九條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第二條約定的職業災害時,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自勞保局正式
認定職業災害之日起三十日內將事故狀況及被保險人之傷害程度通知本公司,並於通知後儘速檢具所需文
件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齊前項文件後。但因可事由致未給付
者,應按年利率一分加計利息給付。
第二十條 失蹤處理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所約定的職業災害失蹤,經受益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請領
死亡給付後,本公司按第六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但日後發現被保險人生還時,受益人應將該筆已領之
身故保險金歸還本公司,其間有應繳而未繳之保險費者,於要保人一次清償後,該被保險人保險契約效力
自原終止日繼續有效,本公司如有應行給付其他保險金情事者,仍依約給付。
第二十一條 保險金的申領
受益人應於勞工保險給付後,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公司申領各項保險金: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職業災害認定證明文件。
三、死亡證明書及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申請身故保險金時
四、勞工保險殘廢診斷書。(申請殘廢保險金時)
五、喪失工作能力診斷書影本。(申請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時)
六、勞工保險給付證明文件。
七、受益人的身分證明。
第二十二條 除外責任(原因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身故、殘廢、喪失工作能力、傷害或疾病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幅射或污染。但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一款情形(除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外),致被保險人傷害或殘廢時,本公司仍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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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契約的無效
本契約訂立時,僅要保人知保險事故已發生者,契約無效。本公司不退還所收受之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 受益人的指定與變更
殘廢保險金、喪失工作能力保險金及職業傷病補償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指
定或變更。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之資格及順位依勞基法第五十九條之規定定之,本公司不受理其指定或變更。
本公司為給付各項保險金時,應以受益人直接申領為限。
第二十五條 受益人之受益權
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者,喪失其受益權。
前項情形,如因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而致無受益人受領保險金額時,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如
有其他受益人者,喪失受益權之受益人原應得之部份,按其他受益人原約定比例分歸其他受益人。
第二十六條 契約的續保
要保人得在保險期間屆滿日的兩週前通知本公司續保,經雙方議定續保條件後,續保的始期以原契約屆滿
日的翌日零時為準。
第二十七條 經驗分紅
本契約之經驗分紅計算公式,詳如附表。
第二十八條 法令修訂
本契約有效期間因相關法令修訂以致本公司保險責任變動時本公司應依勞工保險主管機關之核定
就本契約有關條款重新修訂。
要保人如不同意,本契約即行終止,本公司應按日數比例返還未滿期之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 住所變更
要保人的住所有變更時,應即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本公司。
要保人不為前項通知者,本公司之各項通知,得以本契約所載要保人之最後住所發送之。
第三十條 時效
由本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
第三十一條 批註
本契約內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應經要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同意,並由本公司
即予批註或發給批註書。
第三十二條 管轄法院
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時,以
本公司總公司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
百三十六條之九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附表】經驗分紅
本契約經驗退費計算方式訂定如下:
經驗退費金額=K×(T-E-C)-C’
K=分紅率。
T=當年度合併計算經驗退費之應收總保費。
E=本公司稅捐、行政管理及其他各項費用。
C=當年度發生之理賠金額。
C’=累積虧損
於每一保險年度末計算經驗退費後,如其金額為正值時,將採上列計算公式退費;如其金額為負值時,其
虧損將抵沖續年度之經驗退費
附表一保險費率表
南山人壽團體職業災害給付保險A型費率表
一、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含)之團體,費率由契約雙方洽定。
二、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下
(一)保費上限
十人以上(含)之團體
大分類
編號 行業類別
年繳
Ga(1)
半年繳
Ga(2)
季繳
Ga(3)
月繳
Ga(4)
年繳
Ga(1)
半年繳
Ga(2)
季繳
Ga(3)
月繳
Ga(4)
農、林、牧業
276 144 72 24 66 34 17 6
漁業
217 113 57 19 52 27 14 5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石油及天然氣礦業、砂、石及黏土採取業、其他礦業及土石
採取業
1562 812 409 137 446 232 117 39
食品、飲料及菸草製造業
291 151 76 26 87 45 23 8
紡織業(紡織品製造業除外)
318 165 83 28 94 49 25 8
紡織品製造業
173 90 45 15 52 27 14 5
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
160 83 42 14 48 25 13 4
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
252 131 66 22 75 39 20 7
木竹製品及家具製造業
673 350 176 59 199 103 52 17
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
581 302 152 51 172 89 45 15
一一
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
291 151 76 26 87 45 23 8
一二
石油及煤製品、化學材料、化學製品、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
製造業
278 145 73 24 83 43 22 7
一三
橡膠製品、塑膠製品製造業
397 206 104 35 118 61 31 10
一四
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607 316 159 53 179 93 47 16
一五
基本金屬製造業
791 412 207 70 233 121 61 21
一六
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手工具及模具、金屬容器製造業除
外)
581 302 152 51 172 89 45 15
一七
金屬手工具及模具、金屬容器製造業
449 234 118 40 133 69 35 12
一八
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製造業
133 69 35 12 40 21 11 4
一九
機械設備製造業、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業
476 247 125 42 141 73 37 12
二0
汽車及其零件、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397 206 104 35 118 61 31 10
二一
其他製造業
239 124 63 21 71 37 19 6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二二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247 128 65 22 50 26 13 4
二三
廢(污)水處理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資源回收處理業、
污染整治業
523 272 137 46 152 79 40 13
二四
用水供應業
326 169 85 29 95 50 25 8
二五
建築工程業
1160 603 304 102 381 198 100 34
二六
土木工程業
814 424 213 72 268 139 70 24
二七
庭園景觀工程業
814 424 213 72 268 139 70 24
二八
專門營造業(庭園景觀工程業;機電、管道及其他建築設備
安裝業除外)
1140 593 299 100 375 195 98 33
二九
機電、管道及其他建築設備安裝業
1038 540 272 91 342 178 89 30
三0
批發業
225 117 59 20 68 35 18 6
三一
零售業
237 123 62 21 71 37 19 6
三二
陸上運輸業
458 238 120 40 137 71 36 12
三三
水上運輸業
1275 663 334 112 380 198 100 33
三四
航空運輸業
290 151 76 26 87 45 23 8
三五
報關及船務代理業
182 95 48 16 55 29 14 5
三六
運輸輔助業(陸上運輸輔助業、報關及船務代理業除外)、
倉儲業
254 132 67 22 77 40 20 7
三七
陸上運輸輔助業
170 88 44 15 52 27 14 5
三八
郵政及快遞業
182 95 48 16 55 29 14 5
住宿及餐飲業
三九
住宿服務業、餐飲業
230 119 60 20 72 37 19 6
四0
出版業、影片服務、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業、傳播及節目播
送業
118 61 31 10 29 15 8 3
四一
電信業
137 71 36 12 33 17 9 3
四二
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
108 56 28 10 27 14 7 2
金融及保險業
四三
金融中介業、保險業、證券期貨及其他金融業
98 51 26 9 25 13 7 2
不動產業
四四
不動產開發業、不動產經營及相關服務業
134 70 35 12 37 19 10 3
四五
法律及會計服務業、企業總管理機構及管理顧問業、建築、
工程服務及技術檢測、分析服務業、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
專門設計服務業、獸醫服務業、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
154 80 40 14 44 23 12 4
四六
研究發展服務業
107 56 28 9 31 16 8 3
四七
旅行及相關代訂服務業
192 100 50 17 59 31 15 5
四八
租賃業、人力仲介及供應業、保全及私家偵探服務業、建築
物及綠化服務業、業務及辦公室支援服務業
259 135 68 23 79 41 21 7
公共行政及國防;
強制性社會安全
四九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國際組織及外國機構
200 104 52 18 41 21 11 4
教育服務業
五0
教育服務業
99 52 26 9 26 13 7 2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
作服務業
五一
醫療保健服務業、居住型照顧服務業、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
159 83 42 14 42 22 11 4
藝術、娛樂及休閒
服務業
五二
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圖書館、檔案保存、博物館及類似機
構、博弈業、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167 87 44 15 48 25 13 4
五三
宗教、職業及類似組織
111 58 29 10 32 16 8 3
五四
個人及家庭用品維修業
212 110 56 19 59 31 15 5
五五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130 67 34 11 37 19 10 3
其他服務業
用水供應及污染整
治業
行業分類
營造業
批發及零售業
運輸及倉儲業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專業、科學及技術
服 務
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超過勞工保險月投
保薪資時,超過勞保月投保薪資保險費率
農、林、漁、牧業
製造業
支援服務業
附表一保險費率表
保費上限
十人以下之團體
大分類
編號 行業類別
年繳
Ga(1)
半年繳
Ga(2)
季繳
Ga(3)
月繳
Ga(4)
年繳
Ga(1)
半年繳
Ga(2)
季繳
Ga(3)
月繳
Ga(4)
農、林、牧業
297 154 78 26 71 37 19 6
漁業
233 121 61 20 56 29 15 5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石油及天然氣礦業、砂、石及黏土採取業、其他礦業及土石
採取業
1678 873 440 148 479 249 126 42
食品、飲料及菸草製造業
313 163 82 28 93 48 24 8
紡織業(紡織品製造業除外)
341 177 89 30 101 53 27 9
紡織品製造業
186 97 49 16 56 29 15 5
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
172 89 45 15 52 27 14 5
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
271 141 71 24 81 42 21 7
木竹製品及家具製造業
723 376 189 64 214 111 56 19
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
624 325 164 55 184 96 48 16
一一
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
313 163 82 28 93 48 24 8
一二
石油及煤製品、化學材料、化學製品、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
製造業
299 155 78 26 89 46 23 8
一三
橡膠製品、塑膠製品製造業
426 222 112 37 126 66 33 11
一四
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652 339 171 57 193 100 51 17
一五
基本金屬製造業
850 442 223 75 251 130 66 22
一六
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手工具及模具、金屬容器製造業除
外)
624 325 164 55 184 96 48 16
一七
金屬手工具及模具、金屬容器製造業
483 251 126 42 143 74 37 13
一八
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製造業
143 74 38 13 43 23 11 4
一九
機械設備製造業、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業
511 266 134 45 151 79 40 13
二0
汽車及其零件、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426 222 112 37 126 66 33 11
二一
其他製造業
256 133 67 23 77 40 20 7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二二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265 138 69 23 54 28 14 5
二三
廢(污)水處理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資源回收處理業、
污染整治業
562 292 147 49 164 85 43 14
二四
用水供應業
350 182 92 31 102 53 27 9
二五
建築工程業
1246 648 327 110 410 213 107 36
二六
土木工程業
875 455 229 77 288 150 76 25
二七
庭園景觀工程業
875 455 229 77 288 150 76 25
二八
專門營造業(庭園景觀工程業;機電、管道及其他建築設備
安裝業除外)
1225 637 321 108 403 209 106 35
二九
機電、管道及其他建築設備安裝業
1115 580 292 98 367 191 96 32
三0
批發業
241 125 63 21 73 38 19 6
三一
零售業
255 132 67 22 77 40 20 7
三二
陸上運輸業
492 256 129 43 148 77 39 13
三三
水上運輸業
1370 713 359 121 409 213 107 36
三四
航空運輸業
312 162 82 27 94 49 25 8
三五
報關及船務代理業
195 102 51 17 59 31 16 5
三六
運輸輔助業(陸上運輸輔助業、報關及船務代理業除外)、
倉儲業
273 142 71 24 82 43 22 7
三七
陸上運輸輔助業
183 95 48 16 56 29 15 5
三八
郵政及快遞業
195 102 51 17 59 31 16 5
住宿及餐飲業
三九
住宿服務業、餐飲業
247 128 65 22 77 40 20 7
四0
出版業、影片服務、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業、傳播及節目播
送業
126 66 33 11 31 16 8 3
四一
電信業
147 77 39 13 36 19 9 3
四二
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
116 60 30 10 29 15 8 3
金融及保險業
四三
金融中介業、保險業、證券期貨及其他金融業
106 55 28 9 27 14 7 2
不動產業
四四
不動產開發業、不動產經營及相關服務業
144 75 38 13 40 21 11 4
四五
法律及會計服務業、企業總管理機構及管理顧問業、建築、
工程服務及技術檢測、分析服務業、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
專門設計服務業、獸醫服務業、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
166 86 43 15 48 25 12 4
四六
研究發展服務業
115 60 30 10 33 17 9 3
四七
旅行及相關代訂服務業
206 107 54 18 63 33 17 6
四八
租賃業、人力仲介及供應業、保全及私家偵探服務業、建築
物及綠化服務業、業務及辦公室支援服務業
279 145 73 25 85 44 22 7
公共行政及國防;
強制性社會安全
四九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國際組織及外國機構
215 112 56 19 44 23 12 4
教育服務業
五0
教育服務業
107 55 28 9 28 14 7 2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
作服務業
五一
醫療保健服務業、居住型照顧服務業、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
171 89 45 15 45 23 12 4
藝術、娛樂及休閒
服務業
五二
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圖書館、檔案保存、博物館及類似機
構、博弈業、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179 93 47 16 51 27 13 5
五三
宗教、職業及類似組織
120 62 31 11 34 18 9 3
五四
個人及家庭用品維修業
228 119 60 20 64 33 17 6
五五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139 73 37 12 39 20 10 3
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超過勞工保險月投
農、林、漁、牧業
用水供應及污染整
治業
營造業
批發及零售業
運輸及倉儲業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專業、科學及技術
服 務
支援服務業
其他服務業
製造業
行業分類
附表一保險費率表
(二)保費下限
十人以上(含)之團體
大分類
編號 行業類別
年繳
Ga(1)
半年繳
Ga(2)
季繳
Ga(3)
月繳
Ga(4)
年繳
Ga(1)
半年繳
Ga(2)
季繳
Ga(3)
月繳
Ga(4)
農、林、牧業
111 57 29 10 27 14 7 2
漁業
87 45 23 8 21 11 5 2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石油及天然氣礦業、砂、石及黏土採取業、其他礦業及土石
採取業
625 325 164 55 178 93 47 16
食品、飲料及菸草製造業
116 61 31 10 35 18 9 3
紡織業(紡織品製造業除外)
127 66 33 11 38 20 10 3
紡織品製造業
69 36 18 6 21 11 5 2
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
64 33 17 6 19 10 5 2
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
101 52 26 9 30 16 8 3
木竹製品及家具製造業
269 140 71 24 79 41 21 7
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
232 121 61 20 69 36 18 6
一一
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
116 61 31 10 35 18 9 3
一二
石油及煤製品、化學材料、化學製品、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
製造業
111 58 29 10 33 17 9 3
一三
橡膠製品、塑膠製品製造業
159 82 42 14 47 24 12 4
一四
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243 126 64 21 72 37 19 6
一五
基本金屬製造業
317 165 83 28 93 49 24 8
一六
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手工具及模具、金屬容器製造業除
外)
232 121 61 20 69 36 18 6
一七
金屬手工具及模具、金屬容器製造業
180 93 47 16 53 28 14 5
一八
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製造業
53 28 14 5 16 8 4 1
一九
機械設備製造業、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業
190 99 50 17 56 29 15 5
二0
汽車及其零件、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159 82 42 14 47 24 12 4
二一
其他製造業
95 50 25 8 28 15 7 3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二二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99 51 26 9 20 10 5 2
二三
廢(污)水處理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資源回收處理業、
污染整治業
209 109 55 18 61 32 16 5
二四
用水供應業
130 68 34 11 38 20 10 3
二五
建築工程業
464 241 122 41 153 79 40 13
二六
土木工程業
326 169 85 29 107 56 28 9
二七
庭園景觀工程業
326 169 85 29 107 56 28 9
二八
專門營造業(庭園景觀工程業;機電、管道及其他建築設備
安裝業除外)
456 237 119 40 150 78 39 13
二九
機電、管道及其他建築設備安裝業
415 216 109 37 137 71 36 12
三0
批發業
90 47 24 8 27 14 7 2
三一
零售業
95 49 25 8 29 15 7 3
三二
陸上運輸業
183 95 48 16 55 29 14 5
三三
水上運輸業
510 265 134 45 152 79 40 13
三四
航空運輸業
116 60 30 10 35 18 9 3
三五
報關及船務代理業
73 38 19 6 22 11 6 2
三六
運輸輔助業(陸上運輸輔助業、報關及船務代理業除外)、
倉儲業
102 53 27 9 31 16 8 3
三七
陸上運輸輔助業
68 35 18 6 21 11 5 2
三八
郵政及快遞業
73 38 19 6 22 11 6 2
住宿及餐飲業
三九
住宿服務業、餐飲業
92 48 24 8 29 15 8 3
四0
出版業、影片服務、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業、傳播及節目播
送業
47 24 12 4 12 6 3 1
四一
電信業
55 29 14 5 13 7 4 1
四二
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
43 22 11 4 11 6 3 1
金融及保險業
四三
金融中介業、保險業、證券期貨及其他金融業
39 20 10 3 10 5 3 1
不動產業
四四
不動產開發業、不動產經營及相關服務業
54 28 14 5 15 8 4 1
四五
法律及會計服務業、企業總管理機構及管理顧問業、建築、
工程服務及技術檢測、分析服務業、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
專門設計服務業、獸醫服務業、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
62 32 16 5 18 9 5 2
四六
研究發展服務業
43 22 11 4 12 6 3 1
四七
旅行及相關代訂服務業
77 40 20 7 23 12 6 2
四八
租賃業、人力仲介及供應業、保全及私家偵探服務業、建築
物及綠化服務業、業務及辦公室支援服務業
104 54 27 9 32 16 8 3
公共行政及國防;
強制性社會安全
四九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國際組織及外國機構
80 42 21 7 16 9 4 1
教育服務業
五0
教育服務業
40 21 10 3 10 5 3 1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
作服務業
五一
醫療保健服務業、居住型照顧服務業、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
64 33 17 6 17 9 4 1
藝術、娛樂及休閒
服務業
五二
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圖書館、檔案保存、博物館及類似機
構、博弈業、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67 35 17 6 19 10 5 2
五三
宗教、職業及類似組織
45 23 12 4 13 7 3 1
五四
個人及家庭用品維修業
85 44 22 7 24 12 6 2
五五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52 27 14 5 15 8 4 1
製造業
用水供應及污染整
治業
營造業
批發及零售業
運輸及倉儲業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專業、科學及技術
服 務
支援服務業
其他服務業
農、林、漁、牧業
行業分類
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超過勞工保險月投
附表一保險費率表
(二)保費下限
十人以下之團體
大分類
編號 行業類別
年繳
Ga(1)
半年繳
Ga(2)
季繳
Ga(3)
月繳
Ga(4)
年繳
Ga(1)
半年繳
Ga(2)
季繳
Ga(3)
月繳
Ga(4)
農、林、牧業
119 62 31 10 29 15 7 3
漁業
93 48 24 8 22 12 6 2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石油及天然氣礦業、砂、石及黏土採取業、其他礦業及土石
採取業
671 349 176 59 192 100 50 17
食品、飲料及菸草製造業
125 65 33 11 37 19 10 3
紡織業(紡織品製造業除外)
137 71 36 12 41 21 11 4
紡織品製造業
74 39 19 7 22 12 6 2
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
69 36 18 6 21 11 5 2
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
108 56 28 10 32 17 8 3
木竹製品及家具製造業
289 150 76 25 85 44 22 8
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
250 130 65 22 74 38 19 6
一一
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
125 65 33 11 37 19 10 3
一二
石油及煤製品、化學材料、化學製品、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
製造業
120 62 31 11 36 19 9 3
一三
橡膠製品、塑膠製品製造業
170 89 45 15 51 26 13 4
一四
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261 136 68 23 77 40 20 7
一五
基本金屬製造業
340 177 89 30 100 52 26 9
一六
金屬製品製造業(金屬手工具及模具、金屬容器製造業除
外)
250 130 65 22 74 38 19 6
一七
金屬手工具及模具、金屬容器製造業
193 100 51 17 57 30 15 5
一八
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製造業
57 30 15 5 17 9 5 2
一九
機械設備製造業、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業
204 106 54 18 61 31 16 5
二0
汽車及其零件、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170 89 45 15 51 26 13 4
二一
其他製造業
103 53 27 9 31 16 8 3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二二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106 55 28 9 21 11 6 2
二三
廢(污)水處理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及資源回收處理業、
污染整治業
225 117 59 20 65 34 17 6
二四
用水供應業
140 73 37 12 41 21 11 4
二五
建築工程業
499 259 131 44 164 85 43 14
二六
土木工程業
350 182 92 31 115 60 30 10
二七
庭園景觀工程業
350 182 92 31 115 60 30 10
二八
專門營造業(庭園景觀工程業;機電、管道及其他建築設備
安裝業除外)
490 255 128 43 161 84 42 14
二九
機電、管道及其他建築設備安裝業
446 232 117 39 147 76 38 13
三0
批發業
97 50 25 8 29 15 8 3
三一
零售業
102 53 27 9 31 16 8 3
三二
陸上運輸業
197 102 52 17 59 31 15 5
三三
水上運輸業
548 285 144 48 163 85 43 14
三四
航空運輸業
125 65 33 11 38 20 10 3
三五
報關及船務代理業
78 41 20 7 24 12 6 2
三六
運輸輔助業(陸上運輸輔助業、報關及船務代理業除外)、
倉儲業
109 57 29 10 33 17 9 3
三七
陸上運輸輔助業
73 38 19 6 22 12 6 2
三八
郵政及快遞業
78 41 20 7 24 12 6 2
住宿及餐飲業
三九
住宿服務業、餐飲業
99 51 26 9 31 16 8 3
四0
出版業、影片服務、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業、傳播及節目播
送業
51 26 13 4 12 6 3 1
四一
電信業
59 31 15 5 14 7 4 1
四二
電腦系統設計服務業、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業
46 24 12 4 11 6 3 1
金融及保險業
四三
金融中介業、保險業、證券期貨及其他金融業
42 22 11 4 11 6 3 1
不動產業
四四
不動產開發業、不動產經營及相關服務業
58 30 15 5 16 8 4 1
四五
法律及會計服務業、企業總管理機構及管理顧問業、建築、
工程服務及技術檢測、分析服務業、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
專門設計服務業、獸醫服務業、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
66 35 17 6 19 10 5 2
四六
研究發展服務業
46 24 12 4 13 7 4 1
四七
旅行及相關代訂服務業
82 43 22 7 25 13 7 2
四八
租賃業、人力仲介及供應業、保全及私家偵探服務業、建築
物及綠化服務業、業務及辦公室支援服務業
111 58 29 10 34 18 9 3
公共行政及國防;
強制性社會安全
四九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國際組織及外國機構
86 45 23 8 18 9 5 2
教育服務業
五0
教育服務業
43 22 11 4 11 6 3 1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
作服務業
五一
醫療保健服務業、居住型照顧服務業、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
68 36 18 6 18 9 5 2
藝術、娛樂及休閒
服務業
五二
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圖書館、檔案保存、博物館及類似機
構、博弈業、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72 37 19 6 21 11 5 2
五三
宗教、職業及類似組織
48 25 13 4 14 7 4 1
五四
個人及家庭用品維修業
91 47 24 8 25 13 7 2
五五
未分類其他服務業
56 29 15 5 16 8 4 1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專業、科學及技術
服 務
支援服務業
其他服務業
農、林、漁、牧業
製造業
用水供應及污染整
治業
營造業
批發及零售業
運輸及倉儲業
行業分類
職業災害保險月投保薪資超過勞工保險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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