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團體傷害保險不保事項批註條款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意外傷害保險」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未達五十人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萬元保險金額):
承保對象 職業類別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被保險成員本人 1 0.0000036395 0.0000131531 0.0000036395 0.0000122397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一年定期意外傷害保險附約」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未達五十人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萬元保險金額):
承保對象 被保險人年齡 職業類別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被保險成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被保險成員的父母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附加條款」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未達五十人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萬元保險金額):
承保對象 職業類別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被保險成員本人 1 0.0000000292 0.0000001059 0.0000000292 0.0000000986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一年定期意外傷害保險附約重大燒燙傷保險金附加條款」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未達五十人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萬元保險金額):
承保對象 職業類別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被保險成員本人及其配偶 1 0.0000000273 0.0000000792 0.0000000273 0.0000000737
被保險成員的子女 0.0000000273 0.0000000792 0.0000000273 0.0000000737
被保險成員的父母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傷害保險特定燒燙傷保險金附加條款」
本商品僅適用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批註於「南山人壽意外傷害失能給付團體保險附約」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未達五十人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拾萬元保險金額):
承保對象 職業類別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被保險成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1 0.0000065676 0.0000239688 0.0000065676 0.0000223043
被保險成員的父母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一年定期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未達五十人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萬元保險金額):
承保對象 職業類別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被保險成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1 0.0001245105 0.0004496632 0.0001245105 0.0004184366
被保險成員的父母 0.0002801486 0.0010117422 0.0002801486 0.0009414824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一年定期意外傷害醫療日額給付保險附約」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未達五十人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佰元保險金額):
承保對象 職業類別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被保險成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 1 0.0000205237 0.0000752740 0.0000205237 0.0000700466
被保險成員的父母 0.0000461783 0.0001693665 0.0000461783 0.0001576049
批註於「南山人壽團體傷害保險骨折未住院給付附加條款」
◎ 被保險人數五十人以上之團體,其總保費由契約雙方洽訂。
◎ 被保險人數未達五十人之團體,其總保費如下表(每佰元保險金額):
承保對象 職業類別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總保費下限 總保費上限
被保險成員本人及其配偶 1 0.0000135456 0.0000495223 0.0000135456 0.0000460833
被保險成員的子女 0.0000135456 0.0000495223 0.0000135456 0.0000460833
被保險成員的父母 0.0000304776 0.0001114252 0.0000304776 0.0001036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