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
。。
。
第 二
第 二第 二
第 二 條
條條
條
定義
定義定義
定義
本契約所稱
本契約所稱本契約所稱
本契約所稱「
「「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
」,」,
」,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
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
係指本契約保險單首頁所載之壽險主契約保額,
,,
,倘爾後該保額有
倘爾後該保額有倘爾後該保額有
倘爾後該保額有
所變更
所變更所變更
所變更,
,,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
則以變更後並批註於保險單之金額為「
「「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
」。」。
」。
本契約所稱
本契約所稱本契約所稱
本契約所稱「
「「
「保險年齡
保險年齡保險年齡
保險年齡」,
」,」,
」,係以被保
係以被保係以被保
係以被保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
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
險人之投保年齡加計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之週年數計
之
之之
之,
,,
,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但未滿一週年者不計入。
。。
。
本契約所稱
本契約所稱本契約所稱
本契約所稱「
「「
「繳費期間
繳費期間繳費期間
繳費期間」,
」,」,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
係指保險單首頁所載本契約之繳費年限。
。。
。
本契約所稱
本契約所稱本契約所稱
本契約所稱「
「「
「醫院
醫院醫院
醫院」
」」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
、、
、私立及醫
私立及醫私立及醫
私立及醫
療法人醫院
療法人醫院療法人醫院
療法人醫院。
。。
。
第 三
第 三第 三
第 三 條
條條
條
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契約撤銷權
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
,,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
。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
,,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
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
時起生效
時起生效時起生效
時起生效,
,,
,本契約自始無效
本契約自始無效本契約自始無效
本契約自始無效,
,,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
本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
生的保險事故
生的保險事故生的保險事故
生的保險事故,
,,
,本公司不負
本公司不負本公司不負
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但契約撤銷生效前,
,,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若發生保險事故者,
,,
,視為未撤銷
視為未撤銷視為未撤銷
視為未撤銷,
,,
,
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仍應依本契約規定負保險責任。
。。
。
第 四
第 四第 四
第 四 條
條條
條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應自同意承保並收取第一期保險費後負保險責任,
,,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並應發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
。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本公司如於同意承保前,
,,
,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
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
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時,
,,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其應負之保險責任,
,,
,以同意承
以同意承以同意承
以同意承
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
。
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前項情形
前項情形,
,,
,被保險人如經本公司核定以吸菸體體位承保
被保險人如經本公司核定以吸菸體體位承保被保險人如經本公司核定以吸菸體體位承保
被保險人如經本公司核定以吸菸體體位承保,
,,
,要保人應於本公司指定期日前繳交
要保人應於本公司指定期日前繳交要保人應於本公司指定期日前繳交
要保人應於本公司指定期日前繳交
本契約吸菸體體位與非吸菸體體位之保險費差額
本契約吸菸體體位與非吸菸體體位之保險費差額本契約吸菸體體位與非吸菸體體位之保險費差額
本契約吸菸體體位與非吸菸體體位之保險費差額,
,,
,要保人未於指定期日前繳交保險費差額
要保人未於指定期日前繳交保險費差額要保人未於指定期日前繳交保險費差額
要保人未於指定期日前繳交保險費差額
者
者者
者,
,,
,本公司將視為不
本公司將視為不本公司將視為不
本公司將視為不同意承保
同意承保同意承保
同意承保。
。。
。
前項指定期日前或在本公司為第二項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
前項指定期日前或在本公司為第二項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前項指定期日前或在本公司為第二項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
前項指定期日前或在本公司為第二項同意承保與否之意思表示前發生應予給付之保險事故
時
時時
時,
,,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
,但被保險人經本公司核定為吸菸體體位者
但被保險人經本公司核定為吸菸體體位者但被保險人經本公司核定為吸菸體體位者
但被保險人經本公司核定為吸菸體體位者,
,,
,本公司得於所給付之
本公司得於所給付之本公司得於所給付之
本公司得於所給付之
保險金中扣除前項保險費差額
保險金中扣除前項保險費差額保險金中扣除前項保險費差額
保險金中扣除前項保險費差額。
。。
。
第 五
第 五第 五
第 五 條
條條
條
保險範圍
保險範圍保險範圍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診斷確定殘廢者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診斷確定殘廢者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診斷確定殘廢者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或診斷確定殘廢者,
,,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
本公司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
。。
。
第 六
第 六第 六
第 六 條
條條
條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
第二期以後保險費的交付、
、、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
分期繳納的第二期以後保險費,
,,
,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
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
應照本契約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
,,
,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
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
向本公司所在地或指定地
點交付
點交付點交付
點交付,
,,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
或由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
,,
,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並交付本公司開發之憑證。
。。
。第二期以後分期保
第二期以後分期保第二期以後分期保
第二期以後分期保險費到期
險費到期險費到期
險費到期
未交付時
未交付時未交付時
未交付時,
,,
,年繳或半年繳者
年繳或半年繳者年繳或半年繳者
年繳或半年繳者,
,,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
;月繳或季繳者
月繳或季繳者月繳或季繳者
月繳或季繳者,
,,
,則不
則不則不
則不
另為催告
另為催告另為催告
另為催告,
,,
,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之翌日起三十日為寬限期間。
。。
。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
約定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方式交付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者,
,,
,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
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
本公司於知悉未能依此項
約定受領保險費時
約定受領保險費時約定受領保險費時
約定受領保險費時,
,,
,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應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
。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
,,
,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
。。
。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
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
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
事故時
事故時事故時
事故時,
,,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
。
第 七
第 七第 七
第 七 條
條條
條
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保險費的墊繳及契約效力的停止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
要保人得於要保書或繳費寬限期間終了前以書面聲明,
,,
,第二期以後
第二期以後第二期以後
第二期以後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
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
的分期保險費於超過寬限
期間仍未交付者
期間仍未交付者期間仍未交付者
期間仍未交付者,
,,
,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合併
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合併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合併
本公司應以本契約及附加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合併
計算之總和
計算之總和計算之總和
計算之總和(
((
(如有保險單借款者
如有保險單借款者如有保險單借款者
如有保險單借款者,
,,
,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
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
以扣除其借款本息後的餘額)
))
)同時自動墊繳本契約及附加
同時自動墊繳本契約及附加同時自動墊繳本契約及附加
同時自動墊繳本契約及附加
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
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
於本契約之所有附約、
、、
、附加條款
附加條款附加條款
附加條款、
、、
、批註條款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批註條款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批註條款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批註條款其應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
,使本契約繼續有效
使本契約繼續有效使本契約繼續有效
使本契約繼續有效。
。。
。但
但但
但
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
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
要保人亦得於次一墊繳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保險費的自動墊繳。
。。
。墊繳保險費的利息
墊繳保險費的利息墊繳保險費的利息
墊繳保險費的利息,
,,
,
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
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
自寬限期間終了的翌日起,
,,
,按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
按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按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
按墊繳當時本保單辦理保險單借款的利率計算,
,,
,並應於墊繳日後
並應於墊繳日後並應於墊繳日後
並應於墊繳日後
之第一日開始償付利息
之第一日開始償付利息之第一日開始償付利息
之第一日開始償付利息;
;;
;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
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
但要保人自應償付利息之日起,
,,
,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後
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後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後
未付利息已逾一年以上而經催告後
仍未償付者
仍未償付者仍未償付者
仍未償付者,
,,
,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本公司得將其利息滾入墊繳保險費後再行計息。
。。
。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
前項每次墊繳保險費的本息,
,,
,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
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
本公司應即出具憑證交予要保人,
,,
,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
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
並於憑證上載明墊繳之本息
及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
及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及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
及本契約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
。。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
保單價值準備金之餘額不足墊繳一日的保險費且經催告到
達後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
達後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達後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
達後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
,,
,本契約效力停止
本契約效力停止本契約效力停止
本契約效力停止。
。。
。
第 八
第 八第 八
第 八 條
條條
條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本契約停止效力後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
,,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
,,
,申請復效
申請復效申請復效
申請復效。
。。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
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
效
效效
效。
。。
。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
,,
,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
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
並經要保人清償保險費扣除停效期間
的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
的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的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
的危險保險費後之餘額後,
,,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自翌日上午零時起,
,,
,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開始恢復其效力
開始恢復其效力。
。。
。
要保人於停止
要保人於停止要保人於停止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
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
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
,,
,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
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
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
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
。。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
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
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
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
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
,,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本公司得退回該次復效之申請。
。。
。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
,,
,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
。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
,,
,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
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
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