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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保單健檢
保單健檢
各位好,目前想加強實支實付、重大疾病保險、癌症保險,預計購買台灣人壽及全球人壽保單,既有保單及疑問如下。(女性,35歲)問題:1.因有計劃保台灣人壽的HNRC,全球人壽的XHB不確定要不要購買,有需要到雙實支嗎?2.想請問建議直接購買新的保單,還是買完之後有需要解除部分既有的附約?3.假如非原位癌,重大疾病跟癌症保險是可以同時拿到理賠金嗎?4.體況部分,健檢時醫生說有心律不整狀況,到兩家醫學中心心臟內科看診,做了相關檢查後,兩家醫生都說無異常,請問這樣會影響投保嗎?需特別告知業務嗎?(最後看診時間為今年12月)既有保險為安泰(富邦),繳費中的有:1.住院醫療保險特約(定期)保額:高額型2(住院日額1000元,或是實支實付,額度1000元)2.意外身故及殘廢保險(全殘才理賠)保額:100萬3.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型)保額:3萬繳費期滿的既有保險:1.安泰分紅終身壽險保額:100萬2.重大疾病終身保險保額:20萬3.癌症醫療終身保險保額:個人型6單位預計購買:台灣人壽部分1.台灣人壽傳承富利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 (T09I0)保額:10萬元2.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 (HNRC)保額:計畫三(雜費15萬)3.台灣人壽愛無慮A型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YCD)保額:100萬4.台灣人壽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保額:100萬全球人壽部分1.全球人壽醫卡讚85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 (DCE)保額:30年期/20萬2.全球人壽醫卡讚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 (XDE)保額:80萬3.全球人壽實在醫靠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XHB)保額:計劃2 (雜費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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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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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_*******保單健檢
39歲單身女|保單加強 重大疾傷病/失能/癌症一次金
大家好,近期對比過往父母規劃的保險(放在最下方),想再做加強以及總覺得集中有點風險,想請提供建議因未婚不打算生子,故壽險金額不在意,希望可以加強其他照護及醫療想補強。(39歲/女性/業務/應該是正常體?)  BMI 23-24之間;26歲左右有檢查出子宮頸癌0期作小切片,但當時忘記怎樣沒有請保險目前做完功課後想加強的項目有一、全球 重大傷病 *另有猶豫醫療自負額(XHQ)-爬文好像要搭配XHR才可購買二、安聯 失能 考慮是否另增加 一年定期住院醫療費用(HMR1),爬文說可以第二家實支*已有新光 醫療險三、癌症一次金*已有新光 防癌健康終身險 100萬(已繳完)如有預算考量是否應先取捨掉癌症一次金或是醫療的加強呢?或是自負額有機會直接從新光附約中再做增加呢?但沒有仍販售中且繳費的主約 以上再請協助提供建議,感恩如果有台北市的業務也可自薦,接下來工作會比較忙,希望能盡快定案,謝謝-----舊保單整理(皆為新光金)-----一、終身壽險 100萬(已繳完)醫療險(實支實付)1.安心住院-1年期 10計畫2.住院醫療日額(甲型)-1年期 1000元二、防癌健康終身險 100萬(已繳完)三、長扶雙享B型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 20年期 30仟元 (繳費中)四、意外險 1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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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投保規劃
關於憂鬱症理賠調閱病歷
本人今年2月因憂鬱症看診,醫生建議住院,因此住院了4週,現在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要求我停供住院期間的病歷摘要以及護理照護紀錄(護理照護紀錄病歷摘要上有寫到國中時因情緒低落夢遊就診過),因此保險公司現在要求我提供調閱病歷同意書,請問我可以拒絕提供嗎?(保險公司要求調閱的日期區間超過20年這樣是合理的嗎?)為什麼會想拒絕提供,第一個是擔心此次理賠被刁難不賠並且影響到事後所有保單契約的理賠,第二個部分是個人覺得即便我在國中曾經因為看過身心科,保險公司如何認定此次憂鬱症與國中的病歷具有連帶關係,我也是這次憂鬱症醫生說要住院我才知道我20年前看過身心科那一次,直到現在我仍然想不起來我有去看過,甚至我懷疑病歷日期有誤,因為我推算20年前那時候年紀的我正處於半工半讀工作極度忙碌沒有失戀沒有談戀愛沒有挫折不知道我自己是基於什麼情況看診。除了我遺忘的20年前身心科紀錄以外,我自己只有印象23歲之後確實有幾次有去診所看過身心科,都是單次就診拿藥,20年來總看診次數到現在不到10次,並且都是投保之後隔好幾年了。我的保單投保日期一個是20年已期滿目前附約繳費中,一個是終身醫療繳費16年了。如果保險公司覺得是既往疾病,一個憂鬱症的人可以多年都不看診不吃藥還或了快20年嗎?這些是我的疑問;因為此次申請理賠的關係加上我剛出院病情並還沒穩定已經焦慮到有點造成生活上的困擾,原本逐漸好轉的病情現在吃藥完還是蓋不住慌亂,問了業務,業務說此次理賠可能要耗至少一個月以上的時間,請有相關經驗的人分享,感謝您們附註:我擔心的是未來如果因為憂鬱症死亡或者住院或者重大傷病,保險公司都會以是既往疾病而不賠,但是我覺得當初買保險就是為了一份保障,如果之前有看過身心科,醫生說是憂鬱症,但是過程長達10年以上沒就診,當初投保前即便有就診紀錄也就一次或兩次,難道一次憂鬱症即便多年都沒看診了,相隔20年了以保險來說還是屬於既往症嗎?醫生如何以只看診一次兩次就判這個人憂鬱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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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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