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安泰人壽新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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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投保規劃
保險規劃請益
大家好 想請大家幫忙看看目前的新投保規劃是否需要調整 或是可以怎麼降低保費保險年齡29 女生 職業等級第一類 無體況舊有保險:台灣人壽—  新安慶終身保險 150萬  長安傷害死殘 100萬  長安傷害實支 2萬  長康住院醫療 1500元  長吉終身防癌保險 3單位預計投保:富邦人壽  新平準終身壽險 5萬  長順住院醫療 D計劃  日額型意外傷害住院 1000元安聯人壽  終身壽險 30萬  定期壽險附約 170萬  新失能給付 200萬  享安心失能 5萬遠雄人壽  傳富新終身壽險 10萬  愛家守護5年定期癌症險 100萬全球人壽  醫卡讚85重大傷病 20萬  醫卡讚重大傷病附約 80萬原台灣人壽主約再附加  愛無慮A型癌症險 100萬  金卡安心重大傷病險 30萬本來癌症險跟重大傷病險都想加在台壽原主約下但癌症險額度想要200萬 因此分兩家規劃重大傷病險全球費率較好 但金卡安心有保心肌梗塞跟冠狀動脈繞道 於是多加30萬給金卡安心其實也一直在考慮是否真的需要加高額度搞到要分很多家 有點複雜 投保跟理賠時不知道會不會很麻煩 保費也頗貴另外是意外實支的部分 原保單只有2萬額度 總覺得有點少若想提高額度有建議如何投保較好嗎?(希望盡量拉低身故金)若加到全球 一定得綁身故金100萬 實支也只能做到3萬也有考慮把原本台壽意外險解掉 直接改保富邦意外三寶 實支拉高到5萬或是用產險補足?怎麼保cp值比較高呢?麻煩大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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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保單健檢
30歲女保單體檢-更新
體況健康體,近年無就醫紀錄 到了人生另一個階段,重新檢視了一下自身的保單,發現到有許多地方的不足,目前看到的是缺少了醫療實支實付、意外實支實付、重大傷病卡、癌症一次性給付金 ,想請問各位大神是否有其他好的推薦保單可以補足缺口?有個想法是用產險買意外實支實付是不是會比較便宜?----既有保單 皆期滿----@中國人壽壽險主約意外傷害保險附約 127萬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3萬 康泰綜合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20單位防癌終身健康保險附約@國泰人壽美滿人生202防癌終身個人型 6萬平安附約-醫療限額 3萬平安附約-死殘 100萬平安附約-住院 1000溫心住院 1000新溫心住院 500目前中壽的是幫我們規劃以下的內容,個人覺得日額過高反而保小不保大..中國人壽新樂活終身醫療健康保險 GNHRL | 主約, 20年期, 計畫10  中國人壽超康泰自負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B型 LEGOVB 計畫 3中國人壽日日保住院日額健康保險附約 (LEGOQA) 1000中國人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約(110) EPAA  100萬中國人壽人身意外傷害重大燒燙傷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Z2 35萬中國人壽意外傷害一至六級傷害失能補償保險附加條款 APAED 3單位中國人壽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MT  10萬中國人壽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定額給付附加條款 ML  計畫 20中國人壽好活力一年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MAJIXA 50萬中國人壽新癌症五年定期醫療保險附約 MAJIQA 6單位個人是偏好全球的實支+重大傷病一次金DCE(20萬)+XDE(80萬)+XHB(計畫二)因為不是高薪族群所以希望保費一年可以盡量壓在30k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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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理賠申請
眼健檢(無病)被醫師點散瞳導致眼睛長期失焦。理賠意外傷害險時,如下填可以嗎?
各位專家好! 欲補問舊文(https://finfo.tw/posts/14791)   請問申請意外傷害險(實支實付型)理賠時,如下填寫可以避免專員的誤解和來回溝通嗎?   事故經過: 年度眼科健檢(健檢,非因眼疾或不適就診)時,眼科醫生為了照眼底鏡點散瞳。點完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並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由點散瞳劑引起。點散瞳劑是動作,不是一種疾病)   事故地點: 年度眼科健檢的眼科醫生診察室   ------------------------------------------------- 年度眼科健檢(是健檢,非因眼睛不舒服或眼睛有病去看診)時,眼科醫生點散瞳(為了照眼底鏡)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接著整整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     我覺得符合意外傷害險(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理賠是因為: A. 非由疾病引起: 是醫生點散瞳引起的,「點散瞳是動作、不是疾病」。而且點完馬上開始失焦。 事後看2個國外眼科醫生,她們的醫療紀錄都支持長期失焦是那位醫生點散瞳引起的。有拿到另外2眼科醫師的紀錄佐證。   並無眼疾或眼睛不舒服而看診。是年度眼檢(在國外),就像年度身體健檢、年度婦科檢查、半年度洗牙,都不是有病去看的。   醫療行為事故可以是意外傷害事故: 「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修正後發布之函文,就「意外傷害事故」即已釋示「指非由疾…」,而未將全部醫療所致事故排除。(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98年度保險上字第3號https://www.careonline.com.tw/2019/04/anesthesia.html) B. 外來: 醫生點的 C. 突發: 點完散瞳馬上開始失焦   保單: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P.S. 此保單支付海外看病 P.S.1. 因為散瞳變質、過期,還是醫生點錯藥,我不知道。但我覺得也無關符合理賠。 P.S.2. 我的醫療險都要手術或住院才賠。 P.S.3 原醫師未明確承認醫療疏失。她電話中表示擔憂,以及我若有問題可以回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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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保單健檢
安泰人壽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目前小弟有一個困擾的點..民國87年媽媽有幫我保了以下保單主約:安泰人壽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保額50萬附約:安泰人壽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PDR 保額50萬--------------------------------------------------------------------有兩個問題1.第一研究了一下主約安泰還本終身壽險(85) 20LESA  其中裡面可以增加保額☆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繳費期滿之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屬有效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的百分 之二十給付「生存保險金」;以後每屆滿三週年而被保險人仍生存時,本公司按保險金額 的百分之二十給付「生存保險金」 ☆ 本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體位係標準體者,倘本契約有下列二款情形之一時,要保人得於一 個月內向本公司申請增加本契約之保險金額,所增加之保險金額未超過原始訂約時保險金 額的百分之二十者,無須檢具健康聲明書且免體檢: 一、於本契約第五周年日或嗣後每屆滿五周年時。 二、被保險人結婚或其子女出生後之第一個本契約周年日。 今年我剛好適逢結婚生子及保單屆滿五周年,可以增加【60%】的保額,請問是不是要加好加滿?2.第二安泰人壽重大疾病終身保險 PDR,讓我比較頭疼...這張保險業務說跟主約還本終身壽險一樣可以增加【60%】的保額 ,保額從50萬>>>80萬,增加30萬,需要繳費42,000元(繳一次而已),請問值得增加嗎?我知道這張是重大疾病險而非目前主流的『重大傷病險』,所以一直猶豫到底要不要花四萬多塊去增加30萬的重大疾病額度,還望專業人士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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