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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健檢與規劃 II
先前文章: https://finfo.tw/posts/10760目前投保的內容有:富邦人壽:富邦人壽新平準終身壽險 20萬、富邦人壽傷害保險附約 122.55萬、每次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 5萬、富邦人壽一年定期心安失能保險附約 20萬、富邦人壽日額型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10單位、 富邦人壽新綜合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10單位 遠雄人壽 :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104)(F11-20)  20萬、 遠雄人壽新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99)(HG4-20) 2單位、 遠雄人壽溫馨終身醫療健康保險附約(103)(HG3-20)  0.1萬  遠雄人壽永康特定傷病終身健康保險附約-20年期 60萬、 遠雄人壽豁免保險費附約-20年期(HA3)  35.838萬 目前35歲男,職業1,針對以下幾點問題進行初步處理,敬請大家提供建議或指教。Q1. 增加醫療實支實付,以因應目前醫療雜費過低,僅9萬多A1.1. 於原保險增加額度,但商品已停售,無法增額A1.2. 投保新醫療實支實付,請提供建議A1.3 全球人壽臻鑫久久豁免保險費健康保險附約(B 型)是否適合?Q2. 是否需增加重大疾病,請教大家的看法?A2.1 因本人家族無重大疾病遺傳史,雖重大疾病險可以涵蓋癌症險,但我覺得重大疾病還是以疾病遺傳為主,個人更偏好癌症險,另請教大家的看法。A2.2 若需要,請問 全球人壽重大疾病終身健康保險(乙型) 是否適合?Q3. 增加癌症一次金A3.1 於原保險附加CJ2,缺點五年一期險,保費隨年齢增加而增加A3.2 投保重大疾病險*不需要壽險、意外險、及失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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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比投保規劃
35歲 女 保單健檢規劃
35歲 女 內勤人員 預算: 2萬5以內/年 目前已有小時候爸媽保的南山人壽保險,醫療實支和意外實支,因為南山是正本理賠,所以新光好像不能再保實支實付類保單,現有保單想補缺口, 有自己規劃和業務員規劃,想請大家檢視自己與業務員規劃的項目和保額有哪些可增減,或有沒不合理的地方,謝謝大家 現有保單: 南山人壽不分紅康順終身壽險 保額200,000保單狀況生效日期111/07/01契約生效日期099/04/23契約滿期日期191/04/23   南山人壽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保額182,500保單狀況生效日期111/07/01契約生效日期099/04/23契約滿期日期155/04/23   南山人壽新手術醫療保險附約 保額80,000保單狀況生效日期111/07/01契約生效日期099/04/23契約滿期日期155/04/23   南山人壽住院費用給付保險附約 保額1,500保單狀況生效日期111/07/01契約生效日期099/04/23契約滿期日期150/04/23   南山人壽新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約 保額1,000,000保單狀況生效日期111/07/01契約生效日期099/04/23契約滿期日期145/04/23   南山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保額30,000保單狀況生效日期111/07/01契約生效日期099/04/23契約滿期日期145/04/23   南山人壽意外傷害醫療日額給付附加條款 保額1,000保單狀況生效日期111/07/01契約生效日期099/04/23契約滿期日期145/04/23     預計規劃保單: 新光人壽(如圖) 1.自己規劃 年繳總保費 20,374 元 業務員規劃: A. image.png 760.55 KB業務員規劃: B image.png 733.3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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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投保規劃
請問我的保單附約可理賠什麼
第一點、保單有明確記載:請擇一勾選欲加於主契約1、2、31:金安心個人傷害保險附約2:平安定期壽險附約3:十一住行失能照顧保險附約並有規定未勾選則視為附加於主契約1而保戶64歲,年繳的保費是23904,因此保戶繳的ˇ,比正常的保費,還要多繳1264元,因此多繳的,保戶可合理的認為這就是附約的保費,不然保戶為何要多繳1264元第四點:【重大傷病險】只要被保險人初次罹患疾病,並取得健保署核發非屬除外項目的「重大傷病證明文件」,或「區域醫院」層級以上的醫療院所開立重大傷病診斷書、病歷摘要或其他足以證明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之證明文件,就能申請理賠。保障的範圍最廣,包括22大類、300多項的疾病。第五點:保戶心肌梗塞是意外事故所造成、且不是內在原因的理由,保戶在這之前並沒有跟心臟有關的任何就醫記錄,因此可排除內在原因造成,而符合「外來事故」的理由,保戶是在睡覺的時候突然胸痛(即俗稱的「意外事故」事故的發生具有外來性、偶然性,而不可預見,基本上都算是意外險的承保範圍。🙋🏻‍♀️只要不屬於 「器官老化」、「疾病」及「細菌感染」這 3 種,即為「外來事故」。第六點:附表一 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第6項:胸腹部臟胸腹部臟器機能障害:6-1-4 胸腹部臟器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終身祇能從事輕便工作者。屬於 第7 級 ,應理賠100萬的40% 第七點、而勞保失能給付表第5項、心臟遺存失能如果符合心臟機能損害分類標準第三、四度,並經核子醫學檢查測得左心室射出分率≦25%,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普通給付日數440日第6項:因冠狀動脈心臟病,心臟移植或心室輔助器植入者-普通給付日數440日第八點:理賠項目意外給付意外失能理賠金額: 100萬 (乘以失能等級表之係數)因意外導致失能時按照失能等級表給付意外住院日額一般病房: 2,000元 (每日、次限180日)加護病房一天4000.因以上理由及證明,保戶認為保險公司需再理賠保戶,第7級的失能保險金40萬.還有意外住院日額一般病房2000元,加護病房4000元,而保戶之住院7天,有4天是加護病房,應理賠普通住院三天6000元,加護病房4天16000元=22000元,因之前保護只拿到,所以還需理賠保戶22000元的意外住院保險金,共需再理賠保戶4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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