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遠雄人壽永安康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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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投保規劃
27歲保單規劃
大家好,因為目前沒有保險,查詢相關資料後,規劃保單如下,麻煩大家耐心看完,謝謝!基本資料: 女性,職等一,BMI<28,通勤方式:步行+大眾運輸希望規劃順序:實支實付醫療險/實支實付意外險/癌症險/失能險/重大傷病卡保險 方案一全球人壽主約: 醫卡讚85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 (DCE) 20年期 20萬 附約: 醫卡讚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 (XDE) 一年期80萬 附約: 實在醫靠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XHB) 一年期 計畫二(雜費20萬)附約: 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XMB) 一年期 3萬 台新人壽 主約: 終身壽險(107) (PWL) 65歲滿期 30萬附約: 住院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HX) 一年期 計畫30附約: 失能照護久久健康保險附約 (SDR) 65歲滿期 50萬 遠雄人壽主約: 千禧一年期定期壽險 (CSD) 一年期 100萬 附約: 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 一年期6單位 附約: 愛家守護五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CJ2) 五年期 100萬 安達人壽主約: 一路相挺一年定期失能扶助保險 (OIH) 一年期 150萬 附約: 新一路相挺一年定期失能扶助保險附約 (OII) 一年期 3萬 方案二中國人壽主約: 安心樂高終身保險 (LEGOAE) 20年期 100元 附約: 意外傷害保險附約(110) (EPAA) 一年期 100萬 附約: 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 (MT) 一年期 5萬 正本 附約: 金康泰住院醫療限額給付健康保險附約 (LEGORA) 一年期六單位全球人壽主約: 醫卡讚85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 (DCE) 20年期 20萬 附約: 醫卡讚重大傷病一年期健康保險附約 (XDE) 一年期80萬 附約: 實在醫靠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XHB) 一年期 計畫二(雜費20萬) 附約: 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XMB) 一年期 3萬 遠雄人壽主約: 千禧一年期定期壽險 (CSD) 一年期 100萬 附約: 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 一年期6單位 附約: 愛家守護五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CJ2) 五年期 100萬 安達人壽主約: 一路相挺一年定期失能扶助保險 (OIH) 一年期 150萬 附約: 新一路相挺一年定期失能扶助保險附約 (OII) 一年期 3萬 方案一選擇台新的原因是想補強門診手術雜費額,手術表沒比例限制,包含3342,但保費相對較貴方案二是較多人推薦的中壽+全球組合,有考慮金康泰和好康泰(保費/理賠上限/門診手術額度...等),但考量金額較難負荷(住院)和尚可負擔(門診)的部分,所以選擇金康泰另外也有考慮華南產險的 BEST A 個人傷害險專案,補足意外身故/失能的部分再麻煩大家給予建議,看哪裡需要補強/調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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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anja投保規劃
34歲,女,一般上班族,保單健檢。
34歲,女,辦公室上班族,BMI正常,無體況,未婚。小時候爸媽有幫忙買了一些終身癌症險種,出社會後也有陸續跟朋友保了實支實付及失能、殘輔險,但不確定這樣的保障是否已經足夠?目前年繳保費大概落在4萬元,若可提升年繳保費至6萬左右的話,想聽聽大神們的解析,是否有建議強化或是增減的項目?非常感謝。1.三商美邦(繳費期滿)主約:綁家人身上子女附約:15年繳費防癌終身健康保險(15CRC),保額20萬2.台灣人壽(起始106年,年繳1萬5,逐年增加)主約:好心200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PDI2/T01M1),保額100萬附約: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計畫四,保額18萬附約:一年定期殘廢健康保險,包額300萬附約: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保險,保額5萬3.國泰人壽(繳費期滿)主約:鐘愛一生313,保額33017主約:防癌終身個人型,保額12萬(4單位)主約:住院醫療終身健康保險,保額10004.凱基人壽(起始110年,年繳2萬多)主約:醫卡新重大傷病終身健康保險(LEGOUC),保額40萬附約:意外傷害一至六級傷害失能補償保險附加條款,保額300萬(3單位)附約:金康泰住院醫療限額給付健康保險,保額163萬附約: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定額給付附加條款,保額2000附約:傷害醫療保險給付附加條款,保額10萬附約:意外傷害保險附約(110),保額200萬附約:超康泰自負額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A型,保額30萬所有保障內容:》失能1-11級20-400萬1-6級每月6-7萬》醫療住院2000/日手術費1280-8萬》實支實付(雙實支)病房費2500+3000/日手術費22+30萬雜費18+30萬》防癌初罹48萬住院10500/日身故120萬》重大傷病:40萬》意外險:200萬》壽險: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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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保險觀念
已治療完成的疾病健康告知疑慮
各位好,想請問一下,近期(兩周內)我家人因為陰道不正常出血,而內診發現子宮頸有一個瘜肉。當下夾除並送檢驗,事後檢驗為「 子宮內膜瘜肉」且為良性,並且各項數據都非常健康。因為當時有考慮想要保重大傷病以及調高實支實付理賠額度,因此不論檢查或是後續回診都「自費」掛號以及支付診療費。請問若目前想要投保重大傷病,那是否得告知曾有「良性子宮內膜瘜肉」,並附上檢驗報告佐證。亦或是可以不告知,因為該項疾病並無嚴重併發症。個人目前爬文了解如下,若不告知:- 兩年內保險公司若在理賠子宮相關疾病時,懷疑帶病投保,會去調閱居住地附近醫療院所資料。若疾病有因果關係,則不予理賠。且若違反健康告知書之事項,保險公司有權終止契約。- 兩年後保險公司若在理賠子宮相關疾病時有調閱到該紀錄,若有因果關係會拒賠,但無法終止契約。若告知:基本上就是批註除外,有機會是瘜肉相關疾病除外或是子宮相關疾病都除外。未來若兩、三年內無相關病症,可以申請取消批註,但保險公司不一定可以申請通過。綜合上述,若個人認為不告知的情況對我家人比較有益,兩年內若不理賠子宮相關疾病,也無相關疾病原因的就診紀錄,那麼兩年或是更久之後,萬一有子宮相關疾病也有機會可以理賠(但機率不高)。就網路目前的資訊,良性子宮瘜肉較可能影響的只有受孕機率並無其他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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