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全球人壽住院醫療保險附約(定額型)」相關文章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ab*****保單健檢
0歲女 新生兒保單健檢
各位好,女寶寶預產期在4月初期間,經過爬文已知新生兒投保注意事項及保險規劃重點,主要規劃投保富邦+全球兩間為主,暫不考慮其他間投保,整體保險預算控制在2萬至2萬5內,現行規劃兩份,在全球的配置是一樣的,兩份差異在富邦的主約及部分附約,如下:第一份:第二份:針對此兩份規劃有下列問題,要請各位協助指教及給予建議,謝謝1. 壽險:因壽險的規劃重點擺的較後面,第一份在富邦主約用壽險採用基本的XWS5額度5萬搭配ALA來滿足出單,全球的附約也有加XTK定期壽險,第一份規劃是否有重複到壽險部分,因理賠有額度上限,若重複則會考慮調整富邦主約,也就是改用第二份規劃以重大傷病來配置。2.實支實付(富邦):(1)HSN:版上大多數都是推薦規劃HSNC,經過比較後在評估是否需用到HSND,試算保額C和D計劃保費相差600多元,兩者相比只有D計劃在病房費可理賠到2500元,住院手術再多賠1.5萬。覺得D計劃啟動時效益不大,是否則按照原有配C計畫就好。(2)HSM:在爬文時有看到HSM,若配HSMC與HSNC的差異在病房費理賠額度相同,其餘雜費與手術額度都有增加,但保費就增加好幾千,在思考實支實付是否就長痛直接往HSM選,乾脆直上HSMD,因C跟D每年也差異1千多元,但就怕選HSM的效益不大,而且HSN與HSM一個74歲滿期,一個80歲滿期,對於滿期年齡差異沒有明顯有感是否80歲滿期較優,請版上各位如有相關經驗或心得可以分享參考。(3)AMR一般實支:是否富邦AMR可有可無,或是如果有一般實支的必要性,還有沒有其他的附約可以搭配?3.重大傷病:以第二份規劃來看,富邦與全球的主約都用重大傷病為主是否可行,現行是把重大傷病額度規劃在全球的XDE附約內(因規劃在主約DCE的話保費貴許多),或是富邦主約還有其他建議可以更換的嗎?4.手術醫療:(1)在第二份的富邦SJR1是否可有可無,因評估特定手術的限制可能會在需要用到時,而有無法理賠的問題(2)日額病房+住院是目前比較沒有規劃到的,還在思考如何配置比較好,主要希望可以補足一些家長的工作損失,有在看全球的NIR與MIR,但爬文好像滿多人都會建議不一定需要,還是說富邦只要有配AHI即可呢?5.整體性:只有在醫療這塊覺得第一份的規劃不夠充足,第二份好像有規劃到但希望不要配到效益不好的內容,其他意外、重大傷病等有符合理想中的規劃,關於醫療部分想要多參考一些建議。以上內容也辛苦各位撥冗閱讀,非常感謝
回應18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ni*********理賠申請
敷料的理賠與評議問題
實支實付:遠雄人壽RJ1康富醫療健康請教版上大哥大姊兩個問題:一、送評議對遠雄日後理賠是否會不利?遠雄會不會變得更機車?二、家人動了膝關節鏡半月板縫合手術,其中1項與理賠人員意見不同:Anscare SIMO Negative Pressure Wound Therapy (NPWT) System(RJ1合約11-12條節錄於後)遠雄意見:此醫材遠雄有理賠,但歸屬於合約第12條的手術及手術相關,所以算在手術費用保險金。醫材先看符不符合12條,只要是12條符合,就先算12條。我的意見:此醫材的仿單上寫「安適康負壓傷口治療系統,包含負壓裝置與滅菌敷料, 以施予負壓的方式吸收傷口滲液,加速傷口癒合,達到促癒的效果。 可根據傷口大小、滲液量來評估更換敷料的頻率。 」定義住院醫療費用的第11條-7「敷料、外科用夾板及石膏整型 」,仿單寫得很清楚是「敷料」。詢問理賠敷料定義,理賠不願清楚說明內規,只說12條優先。請問這項醫材走評議有機會爭取,改列為雜支的第11條-7嗎?謝謝++++++++++++++++++++++++++++++++++++++++遠雄RJ1合約11與12條:第十一條【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被保險人因第四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住院診療時,或急診就醫有實際暫留情形RJ1-3且醫院已收取暫留床費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住院或急診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下列各項費用核付「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但同一次住院給付金額不超過依投保計劃別對應附表所列之「住院醫療費用限額」:一、醫師診察費。二、醫師指定用藥。三、血液(非緊急傷病必要之輸血)。四、掛號費及證明文件。五、來往醫院之救護車費。六、化驗室檢驗、心電圖、基礎代謝率檢查。七、敷料、外科用夾板及石膏整型(但不包括特別支架)。八、物理治療。九、麻醉劑、氧氣及其應用。十、靜脈輸注費及其藥液。十一、X光檢查,及放射性治療。十二、因遭受意外傷害而住院診療者,且經醫院之專科醫師證明其為回復正常生活所必要而需裝設輔助器(如義齒、義肢、義眼、眼鏡、助聽器、或其他附屬品)。但同一次事故各項裝置以一次為限。十三、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但不包括超等住院之病房費差額、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費及護理費。第十二條【 手術費用保險金之給付】被保險人因第四條之約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於住院或門診診療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於住院或門診期間內所發生,且依全民健康保險規定其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及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手術費及手術相關醫療費用核付「手術費用保險金」,但不超過依投保計劃別對應附表所列之「手術費用限額」。被保險人同一次住院期間或門診接受兩項以上手術時,其各項手術費用保險金應分別計算且各項「手術費用保險金」不超過投保計劃別對應附表所列之「手術費用限額」。但同一次手術中於同一手術位置接受兩項器官以上手術時,各項「手術費用保險金」合併計算,且不超過投保計劃別對應附表所列之「手術費用限額」。 
回應7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Finfo 保險討論區

對保險有任何的問題,你可以在這裡詢問眾多專家的意見,若對回覆的用戶有興趣,可以點擊「傳送訊息」進一步跟他聊聊。

使用過程中 Finfo 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

我要發問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發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