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人壽愛家守護五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CJ2)」保單條款第13至15條有規定: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於新契約第一保單年度初次罹患「癌症 (初期) / (輕度) /(重度)」時,本公司按每萬元之表定年繳保險費之兩倍乘以保險金額(以萬元為單位)後所得之總額給付「初次罹患癌症(重度 )保險金」。
請問上述所指「新契約第一保單年度」這個期間是指「核保通過」之後才開始計算嗎?還是送件時就開始計算呢?

謝謝大家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