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0000 篇「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85)」相關文章
ye***********保險觀念
癌症一次金 全球XCF v.s. 遠雄CJ2?
中午時有發一篇保單健檢,得到許多人的回覆真的非常感謝!https://finfo.tw/posts/10151因為不太會用這個網站,不知道有沒有指定樓層的回覆功能,怕我直接更新在內文大家沒注意到,所以拉出來詢問其中看到幾位提到直接用全球做重大傷病+XCF癌症一次金比較好,可以省遠雄主約費用、比較划算想詢問為什麼直接加全球XCF會比較划算呢?目前單看總保費(同樣是27歲男,癌症一次金保額100萬)遠雄主約FI5 + 附約CJ2 = 61000 + 783250 = 844,250元全球XCF本身就要1,053,860元截圖 2024-05-02 下午10.56.05.png 66.63 KB截圖 2024-05-02 下午10.56.16.png 67.73 KB且遠雄CJ2保證續保,保障到84歲全球XCF保證續保,只保障到80歲目前看下來遠雄FI5 + CJ2好像無論是保費還是保障年齡都比較好一點...?還是說全球XCF的優勢是在初期癌症和特定癌症保額的部分呢?有看到遠雄CJ2投保第一年就中的話只會賠當前保費的2倍,且初期一次金只有5萬而全球XCF投保第一年中的話是額度的50%,且初期一次金就有20萬如果先假設目前體檢沒有體況,家裡沒有癌症基因、未來投保後一年內也不會中的話那我是要在初期癌症的一次金額度及80歲以前的總保費之間抉擇嗎?另外插播一個比較無關的問題因為既有保單已經有癌症療程的額度- 癌症住院 6000/日- 癌症門診 3000/日- 癌症外科手術 6萬/次- 骨髓移植一次金 40萬- 癌症在家療養金 3000/日- 癌症出院後放射線治療 2000/日在有預算限制的前提下,有必要再加遠雄XCD上去嗎?因為XCD後期保費也不便宜,不知道在癌症療程上有沒有必要拉到癌症住院13200 /日之類的又或是如果我用XCD請領癌症療程賠償的話,就不能用既有保單請領賠償 aka 既有保單做廢用不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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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投保規劃
30歲女性/職等1 想規劃保單
(8/13 20:26 調整文章內文)小時候家人有幫我買基本保單保單如下:❗️20PL南山康福二十年期繳費終身壽險❗️CR/NCR南山癌症醫療終身保險附約MS南山人壽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有全民健康保險PAR南山人壽新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附約❗️20PHI南山終身醫療保險HIR南山人壽住院費用給付保險附約-被保險人(目前停效)HR南山人壽住院費用給付保險附約居家療養附加條款-被保險人(目前停效)SIR南山人壽手術醫療保險附約-被保險人(目前停效)❗️以上主約皆已繳完❗️(⚠️停效的原因是因為主要從沒見過這張保單的保險員,聽家人說感覺簽了保單之後就完全沒有再理會客戶,蠻不負責任的??另外從小到大都沒有因意外或是生病而住院過,但有考慮是不是需要復效,加上之後可能會出國工作,不確定住院日額用不用得到~~也請各位專業保險員不吝給予建議)目前的理賠金額一般身故:200萬意外身故:250-200萬癌症身故:200萬住院日額:1000元癌症醫療:40萬意外傷害:50萬想要規劃的是:失能險、癌症險、醫療險、「雙」實支實付險(因為南山的癌症險保單只有一次性給付,但癌症後續治療費用現在沒有,所以想要補上。主要比較想要補強的是未來若有疾病、意外發生,但沒有死掉的狀況之下所衍伸出來的費用:醫療、恢復期間沒有收入、無工作能力等狀況,希望能藉由保險來補強😅)因家人有認識中壽的保險員,對方是給我兩種組合建議,想問看看有沒有其他建議的組合不一定全都是得同一家保險公司,附上組合建議的圖IMG_8484.jpg 150.57 KB再麻煩大家給予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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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理賠申請
眼健檢(無病)被醫師點散瞳導致眼睛長期失焦。理賠意外傷害險時,如下填可以嗎?
各位專家好! 欲補問舊文(https://finfo.tw/posts/14791)   請問申請意外傷害險(實支實付型)理賠時,如下填寫可以避免專員的誤解和來回溝通嗎?   事故經過: 年度眼科健檢(健檢,非因眼疾或不適就診)時,眼科醫生為了照眼底鏡點散瞳。點完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並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由點散瞳劑引起。點散瞳劑是動作,不是一種疾病)   事故地點: 年度眼科健檢的眼科醫生診察室   ------------------------------------------------- 年度眼科健檢(是健檢,非因眼睛不舒服或眼睛有病去看診)時,眼科醫生點散瞳(為了照眼底鏡)後,眼睛馬上開始無法對焦,接著整整連續6個月從早到晚整個視野都失焦(無法對焦)。     我覺得符合意外傷害險(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理賠是因為: A. 非由疾病引起: 是醫生點散瞳引起的,「點散瞳是動作、不是疾病」。而且點完馬上開始失焦。 事後看2個國外眼科醫生,她們的醫療紀錄都支持長期失焦是那位醫生點散瞳引起的。有拿到另外2眼科醫師的紀錄佐證。   並無眼疾或眼睛不舒服而看診。是年度眼檢(在國外),就像年度身體健檢、年度婦科檢查、半年度洗牙,都不是有病去看的。   醫療行為事故可以是意外傷害事故: 「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修正後發布之函文,就「意外傷害事故」即已釋示「指非由疾…」,而未將全部醫療所致事故排除。(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判決98年度保險上字第3號https://www.careonline.com.tw/2019/04/anesthesia.html) B. 外來: 醫生點的 C. 突發: 點完散瞳馬上開始失焦   保單: 幸福人壽新傷害醫療保險附約 (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P.S. 此保單支付海外看病 P.S.1. 因為散瞳變質、過期,還是醫生點錯藥,我不知道。但我覺得也無關符合理賠。 P.S.2. 我的醫療險都要手術或住院才賠。 P.S.3 原醫師未明確承認醫療疏失。她電話中表示擔憂,以及我若有問題可以回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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