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罹患焦慮症,因告知內容列精神病,而焦慮屬於精神官能症,不告知而投保,不知後續會有理賠問題嗎?

若屬已在疾病,是針對"焦慮症"而有的醫療行為不理賠,還是跟焦慮相關的疾病都會影響?  (像是情緒影響心律或者胃相關疾病也不能理賠嗎?)

投保時還有回診,但已停藥且不久後就無需再回診,是否需要因2個月內有就診紀錄,重新再保另一張呢

如無法再重新買,想先了解可能無法理賠的狀況,以做風險評估及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