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有一張實支實付是自費保老公公司南山人壽團保(正本理賠)但因為理賠金額沒很高,想再保一張台新人壽住院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HX)。
1.因為有查到台新必須是第一家,請問我先退掉老公公司團保,再去保台新,等台新核過了再重新保回團保這樣是可以的嗎?會被公司團保拒保嗎?
2.台新目前應該還是副本理賠是嗎?如果上述方法可行的話,應該就可以團保用正本,台新用副本是吧?
3.另外有查到要是有兩家正本實支實付可以用差額理賠來分開申請,但是現在核保規定可以接受第二家正本實支實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