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時朋友幫忙保的保險,最近才認真檢視。
目前想調整癌症險至100萬,重大傷病也拉至100萬,但是繳交金額不想太高(目前大約年繳3萬)因為有點負擔。所以現在考慮解約新光(終身)重大傷病跟(定期)癌症險,轉保別間的重大傷病(定期)跟癌症險(定期),這樣繳交金額降低保障也比較高,想問

(1)我這樣想法有比較好嗎?還是各位專業經理或業務有其他較好的建議呢?
(2)目前保險有沒有哪裡不足?再麻煩各位給些建議,謝謝大家

#前3年車禍有啟動到保險,在家休養3個月,沒有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