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40歲,行政內勤人員,單身無子女
想規劃
一、台壽 (癌症、醫療及失能)
主約T02H2 新福滿20萬
    1.附約YCC    防癌100萬
    2.附約HNRC 住院醫療計劃三(雜費15萬)
    3.附約BX0     失能100萬
    4.附約SPAR   傷害50萬 
   
二、全球或遠雄 (重大傷病)
全球主約QWX 壽險20萬 + 全球附約XDC  重大傷病100萬

遠雄主約LN1 終身壽險5萬 + 遠雄附約RG1 重大傷病100萬

有以下疑問請教:
1.對台壽附約SPAR  傷害50萬,這部分的額度是否已到頂,可否再拉高呢
因看不太懂投保說明的【「意外險附約+失能險附約」的總保額,不可超過「壽險主約+附約」總保額的10倍】) 要如何計算。
2.癌症部分若再搭配新安東京海上產物全心防癌是否足夠呢
3.重大傷病險的部分用全球或是遠雄較好呢
感謝各位專業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