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2/12/29 
買遠雄人壽第2家實支實付醫療險
主約:傳富新終身壽險
附約:永康富醫療健康保險附約RM3

但在113/1/22 住院治療
這樣可以申請理賠嗎?
因為在契約裡找不到30天等待期內容?
上網爬文,有些是說沒有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