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混淆, 以下列這張副約為例
元大人壽享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 (JR) 

其中就包含了門診手術費,門診手術雜費 
我理解上是雜費是健保以外的自付項目大多都有理賠 (除非他有提及像牙齒手術不給付之類的排他條款)

那雜費都cover大多項目了,  門診手術費的理賠情況又剩下那些呢?

還是這兩個在大多情況下是可以一起使用來把保額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