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人壽重大傷病 (DCE) 條款 第十三條 【重大傷病保險金的給付】第十四條【特定重大傷病保險金的給付】若主約DCE效力終止 、下面的實支實付附約(XHB) 會失效嗎?

【重大傷病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首次罹患第二條約定的重大傷病者,本公司按診斷確定日時之下列二款金額較大者給付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特定重大傷病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首次罹患第二條約定的特定重大傷病者,本公司除給付重大傷病保險金外,另按診斷確定日時之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給付特定重大傷病保險金後,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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