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預計有要在遠雄投保癌症險
(原先台壽有,純想補強)
想在規劃同時也將MRD加進去
(當第二支 意外實支實付)

現有保單裡有意外險的為
長安傷害保險附約 (SPAR) 100萬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A) 5萬
年年平安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SMR2C) 1千

另外還有一張新光意外產險
活力加倍6(方案A含實支)

RHQ應該可以直接加進去
但想請問這樣可以還可以投保MRD嗎?
怕受到新光那張意外產險的影響而無法投保

ps 如果不行的話 是不是要先將產險那張解約再操作呢?
謝謝大家